一、教学目标: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把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贯穿于学校教育的各个环节,使广大中小学生牢固树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遵纪守法,和谐共处”的意识,具备自救自护的素养和能力。
2.通过开展公共安全教育,培养学生的社会安全责任感,使学生逐步形成安全意识,掌握必要的安全行为的知识和技能,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常识,养成在日常生活和突发安全事件中正确应对的习惯,最大限度地预防安全事故发生和减少安全事件对中小学生造成的伤害,保障中小学生健康成长。
3.公共安全教育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把握学生认知特点,注重实践性、实用性和实效性。坚持专门课程与在其他学科教学中的渗透相结合;课堂教育与实践活动相结合;知识教育与强化管理、培养习惯相结合;学校教育与家庭、社会教育相结合;国家统一要求与地方结合实际积极探索相结合;自救自护与力所能及地帮助他人相结合。做到由浅入深,循序渐进,不断强化,养成习惯。
二、教学内容:
公共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预防和应对社会安全、公共卫生、意外伤害、网络、信息安全、自然灾害以及影响学生安全的其他事故或事件六个模块。重点是帮助和引导学生了解基本的保护个体生命安全和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的知识和法律法规,树立和强化安全意识,正确处理个体生命与自我、他人、社会和自然之间的关系,了解保障安全的方法并掌握一定的技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继续遵照教育部已经规定的相关要求实施。
模块一:预防和应对社会安全类事故。
(1)了解社会安全类突发事故的危险和危害。
(2)了解并遵守各种公共场所活动的安全常识。
(3)认识与陌生人交往中应当注意的安全问题,逐步形成基本的自我保护意识。
模块二:预防和应对公共卫生事故。
(1)了解基本公共卫生和饮食卫生常识。
(2)了解常见的肠道和呼吸道等常见疾病的预防常识,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和健康行为及饮食习惯。
模块三:预防和应对意外伤害事故。
(1)学习道路交通法的相关内容,了解出行时道路交通安全常识。
(2)初步识别各种危险标志;学习家用电器、煤气(柴火)、刀具等日常用品的安全使用方法。
(3)初步具备使用电梯、索道、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安全意识。
(4)初步学会在事故灾害事件中自我保护和求助、求生的简单技能。学会正确使用和拨打110、119、120电话。
模块四:预防和应对自然灾害。
(1)了解学校所在地区和生活环境中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及其危险性。
(2)学习躲避自然灾害引发危险的简单方法,初步学会在自然灾害发生时的自我保护和求助及逃生的简单技能。
模块五:预防和应对影响学生安全的其他事件。
(1)与同学、老师友好相处,不打架;初步形成避免在活动、游戏中造成误伤的意识。
(2)学习当发生突发事件时听从成人安排或者利用现有条件有效地保护自己的方法。
三、教学重点:
开展公共安全教育必须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做到分阶段、分模块循序渐进地教授具体教育内容。要把不同学段的公共安全教育内容有机地整合起来,统筹安排。对不同学段各个模块的具体教学内容设置,各地可以根据地区和学生的实际情况加以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