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粮食局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工作总结

时间:2018-02-08 04:58:35来源:<推荐访问:安全工作总结
根据州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州农业局、州商务局、州卫生局、州工商局、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州粮食局、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州科协、大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印发《大理州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州食安办【2012】4号)文件精神,我局及时组织机关干部职工、粮油公司员工进行传达学习,并就相关宣传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2012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三周年。向广大群众积极宣传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和粮油产品质量和卫生标准,帮助消费者树立健康消费的理念。通过向农户发放新型储粮装具、防虫药剂、科学储粮技术手册、宣传资料,以及入户技术指导和组织知识培训等,帮助农户学习和掌握科学储粮技术,推广新型储粮装具,减少农户粮食产后储存损失,帮助农民减损增收。为此, 2012年我县宣传活动的主题定为“共建诚信家园、共铸食品安全”。同时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成立永平县粮食局《食品安全法》宣传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购销工作的副局长担任,副组长由购销股股长担任,成员由局办公室、财务统计股、粮油公司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购销股,办公室主任由购销股股长兼任。
二、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黑板报、印发宣传材料等方式宣传《食品安全法》。活动期间,共发放宣传材料1500份,到乡镇集市街天重点宣传粮食部门的职责,宣传粮食部门在宏观调控、统计执法、行政许可、监督检查、政策性粮食监管等方面的内容。结合粮食库存检查、政策性粮食出库监管、夏粮收购准备等工作,着力提升各级粮食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面向全社会粮食经营者、生产者、消费者,重点宣传粮食收购市场准入制度、储备制度、统计制度、质量和卫生制度、监督检查制度、应急制度、最低最高库存量制度等内容,以及粮食经营者享有的各项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树立粮食经营者服务和服从于国家粮食宏观调控的意识。宣传国家粮食政策,提高粮食生产者依法维权意识。开展“放心粮油”进社区、进农村活动,宣传粮食部门为确保粮食安全所做的各项工作,特别是为确保粮食质量和卫生安全所做的工作,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消费粮食等。
三、活动形式。
1、召开贯彻《食品安全法》经验交流会。县粮食局将组织召开交流会,邀请分管粮食工作的县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参加,交流《食品安全法》贯彻落实情况,研究存在的难点和热点问题,总结经验,研究对策。
2、组织《食品安全法》现场宣讲活动。积极邀请粮油企业、粮油经营户,开展有特点的现场宣讲活动。通过专题宣讲会、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等多种形式,做好现场宣讲工作。结合“放心粮油”进社区、进农村活动、夏粮收购准备工作、农户安全储粮指导和服务活动,针对不同受众,开展现场宣讲。
3、开展送《食品安全法》进企业活动。编印《食品安全法》宣传册、宣传页,载明各类粮食经营企业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送到相关粮食经营企业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