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保管合同

时间:2018-02-07 11:48:02来源:<推荐访问:仓储保管合同
北京市保管合同                                         
  合同编号:
  保管人:                         签订地点:
  寄存人:                         签订时间:
  
  第一条 保管物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
  │    保管物名称    │  性质  │ 数量 │ 价值 │  瑕疵  │ 保管费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     │
  └─────────────────────────────────────────┘
  

  
  第二条 保管场所:                                    。
  
  第三条 保管方法:                                    。
  
  第四条 保管物(是/否)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特殊保管措施是:               。
  
  第五条 保管物中(是/否)有货币、有价证券或者其他贵重物品,具体如下:           。
  
  第六条 保管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七条 寄存人交付保管物时,保管人应当验收,并给付保管凭证。
  
  第八条 寄存人(是/否)允许保管人将保管物转交他人保管。
  
  第九条 寄存人(是/否)允许保管人使用或者(是/否)允许保管人许可第三人使用保管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