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广大交通参与者:
一个和谐的社会,首先是一个文明的社会,而文明交通是体现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方面。根据中央文明办、公安部和省文明办、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为进一步深化“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着力纠正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提升公民文明交通意识和社会文明程度,为全市经济社会建设和人民生活创造安全、畅通、和谐、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决定从2010年起至2012年在全市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为此,我们向全市广大交通参与者倡议:
一、积极倡导“六大文明交通行为”。即大力倡导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机动车按序排队通行,机动车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车灯,行人非机动车各行其道,行人非机动车过街遵守信号等文明交通行为。
二、自觉摒弃“六大交通陋习”。即自觉告别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行人过街跨越隔离设施等交通陋习。
三、坚决抵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即坚决抵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员、超载等危险驾驶行为。
交通的文明需要大家共同建设,文明的交通需要大家共同呵护。让我们携起手来,从现在做起,从自我做起,倡导文明交通,树立文明新风,做文明人、走文明路、开文明车,共同创造和维护安全、畅通、和谐、文明的交通环境,文明出行,你行我行!通过我们的努力,使全市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法治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明显增强,使全市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明显下降,交通执法更加规范,交通秩序明显改善,交通管理更加科学,让社会更文明、更有序,让生活更和谐,更美好,共同建设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更加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