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按照平等互利、团结协作、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精神,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第一条 总则
1、本协议为双方长期性合作协议。
2、各项条款均应遵守国家颁布的各项法律、法规。
3、合作双方是独立的平等伙伴,按照双方的职责分工进行合作范围内的经济及生产活动。
第二条 工程项目合作的形式及收费标准
1、工程项目由甲乙双方共同努力承接,工程合同签定后双方视具体工程对象,商定由甲方或乙方施工。
2、施工方负责向另一方交纳管理费(管理费率标准,单列条款约定);并负责承揽工程应该支付的前期费用。工程应付税、费等由施工方负责。
3、管理费率视结算值由施工方向另一方缴纳,管理费用收取分别为:
a:结算值为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下收取2%管理费用;
b:结算值为5000万元至1亿元。分别按5000万元以下部分收取2%管理费用, 超过5000万元至1亿元部分收取1.5%管理费用;
c:结算值为1亿元以上。分别按5000万元以下部分收取2%管理费用, 超过5000万元至1亿元部分收取1.5%管理费用,超过1亿元部分收取1%管理费用。
4、双方在工程所在地设立银行共管账户,共同控制工程款的走向,取款或转账时需经一方加盖公章一方加盖财务主管章(皆为银行预留印鉴)共同掌控。工程款到位后,按到位额扣除相应的管理费用,余款在三日内拨付给施工方用于工程施工。
5、施工方对所承担工程的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承担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施工方不能拖欠农民工工资,承担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业主规定的各项规费。
第三条 甲方职责
1、甲方负责市场开发,信息跟踪筛选,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2、为便于双方联系及业务开展,乙方在北京设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办事处,委派相关人员具体负责合作及日常业务。
3、甲方派员有权按乙方聘用的职务及权限范围,依托乙方驻京办事处对外开展业务,乙方驻京办事处费用由甲方负责(具体费用另议)。
第四条 乙方职责
1、乙方应充分发挥企业优势,在联合开发市场及项目合作中竭尽全力。
2、乙方对所承担的工程任务应具有强烈的责任感,以维护双方的信誉。
3、各方所提供的人员,在合作过程中因业务素质低,不能胜任其工作的,对方有权撤换,并由提供方更换。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任何方不得违约,否则将由违约方赔偿因违约而与对方带有的损失。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盖章) (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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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按照平等互利、团结协作、共同发展的精神,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双方共同参与 项目施工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第一条 总则
1.1本协议为双方一次性联合协议。协议的各项条款仅对 项目施工具有约束力。
1.2各项条款均应遵守国家颁布的各项法律、法规。
1.3合作双方是独立的平等伙伴,按照双方的职责分工进行合作范围内的经济及生产活动。
第二条 工程项目的安排及费用
2.1该工程项目全部由乙方组织施工,并承担该项工程施工所发生的劳务费用、材料费用、机械费用、试验费用、缺陷修补费用、保险费用、税金以及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及往来文件中明示或暗示的所有风险和法律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