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蔗还是不种,这是个问题。”“转产还是不转,这是个问题。”“拿不拿得到贷款,这还是个问题。”
临近榨季结束,记者来到“中国糖都”广西崇左市多个县乡田间地头,倾听当地农户的心声。什么时候能够拿回甘蔗款,能不能拿到贷款,下个榨季是不是还留种种蔗,成为他们心中萦绕不开的“结”。
甘蔗种植面积面临萎缩
中午时分,在崇左市龙州县武德乡的田间地头,不少蔗农还在紧张地忙碌着,抓紧时间收割甘蔗,赶在糖厂收榨之前把甘蔗送到糖厂。
武德村村民农建村是种蔗大户,家中80多亩的甘蔗已经砍了70多亩,按照每吨甘蔗进厂收购价格400元计算,平均亩产4吨多的甘蔗,今年他的收入应该在10多万元。
“糖厂到只是在春节前支付了3000元蔗款,连零头都不到。”农建村说。
武德乡副乡长农建戈告诉记者,村里大部分蔗农都没有拿到甘蔗款,这几年糖价低,糖厂卖糖得不到钱,自然没钱兑付给蔗农。
让村民覃闵东稍微欣慰的是,上一榨季拖欠的甘蔗款,去年11月新榨季开榨前全部兑现完毕。“再拿不到钱,今年化肥、农药都买不起了。”
让农户们犹豫不决的是,是不是应该放弃种植多年的甘蔗,调整自己的种地结构。覃闵东说:“我们现在也在向周围地区学习,今年我们可能会改种木薯了。”
农建村说:“这个地方适合种甘蔗,而且已经形成了完整的产业链,但收益下滑是事实,今年甘蔗进厂价每吨400元,比最高580元的时候降了很多,种下去不仅不挣钱,算上人工还赔钱。”
“中国糖都”面临着生死考验
广西洋浦南华糖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焦利民说,本榨季甘蔗入厂数量不及往年,南华糖业在崇左的三家糖厂目前只能达到70%左右的产能,甘蔗量的减少意味着糖厂‘吃不饱’,也导致生产成本进一步增加。
崇左市糖产业涉及当地百万蔗农,近两年来糖价持续低迷,成本和销售价格倒挂,最多时糖厂每生产一吨糖就会亏损500块钱,这使得制糖行业出现了罕见的大面积亏损。
“如果甘蔗大面积减产,那么下一个榨季不少糖厂就会停榨或者提前收榨,这样的后果是糖厂生产成本继续提高,蔗款更难兑付,蔗农继续减少种蔗,形成恶性循环,当地的甘蔗产业将面临生死存亡的考验。”龙州县副县长何如坚说。
创新金融产品,救市举步维艰
为了解决糖业困境,各有关部门尝试了多种努力,其中崇左市国税局依托深入每一家糖厂的税收监控系统,研究整合政府、银行、糖厂、农户资源开发“甜蜜贷”,力求以创新的金融产品解决蔗糖款拖欠难题。
已经收到贷款的农户梁金玉对贷款运作模式颇为熟悉:蔗农用应收甘蔗款作为抵押物,以甘蔗入厂过磅单向银行贷款,银行及时把贷款发放给蔗农;糖厂卖完糖后,把应付蔗款打到贷款银行专用账号上,银行收回贷款;糖厂负责承担银行利息,不需要增加农民负担。
梁金玉说:“‘甜蜜贷’只能让我们拿到甘蔗款的60%,但怎么申请,什么时候放下来,很多农户心里都没有底。”
农户覃文涛告诉记者,按照人民银行的规定,农户办理的贷款需要收取质押登记费每户100元,贷款农户夫妻双方的征信系统查询费每人8元。“不少人只种了几亩甘蔗,产量不过10多吨,甘蔗款也就4000-5000元,这116元都快顶上半年利息了。”
覃文涛说:“农民种地不容易,现在就盼着惠农扶持的信贷措施早点落实到位,我们也不用整天担忧什么时候能拿钱,下个榨季种什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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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奢侈品消费者的消费习惯和品位正在发生巨大的变化。其中,购物动机从送礼为主转变为自用,购物地点也更多地转向海外。
报告中显示,两年前,超过1/3的中国消费者以购买送礼的奢侈品为主,品牌上包括劳力士手表、gucci手袋等。现在中国消费者对于奢侈品的购买动机已不是送给上司或者官员的礼物,转变为自用或者给朋友代购。报告显示,“三公”消费受限,让购买奢侈品送礼的行为大幅缩减,致使大量中国游客减少在国外消费时的奢侈品购买数量,甚至匿名购买。
海外渠道的奢侈品消费已成为大部分中国消费者购买奢侈品的选择。调查显示,超过2/3的中国消费者购买奢侈品的渠道是海外消费,主要集中在法国、米兰、伦敦、纽约和日本这些奢侈品消费热门国家和地区。归功于汇率、税以及其他折扣,这些国家和地区的奢侈品以低于中国地区奢侈品价格的超过50%出售。调查显示,约20%海外消费为朋友自用而代购。
咨询公司贝恩(bain&co)驻意大利的daniele zito表示,中国消费者曾经购买奢侈品的目的是炫耀财富,但现在他们想通过奢侈品展示品位,并倾向于选择奢侈品行业可以提供的最好奢侈品。“这也使规模较小但品质好的小众品牌得到了更多机会。”调查中显示,越来越多的中国消费者在购买奢侈品时选择服装品类和新品牌。
目的和需求的改变导致奢侈品行业也在发生变化。来自财富品质研究院的分析表示,电商和代购等新渠道的发展使很多消费者可以有更多机会接触和购买到奢侈品。渠道大众化也在进一步加速奢侈品牌大众化。在传统奢侈品牌普遍大众化的同时,高端消费领域出现一定机会,这个机会属于高端定制服务。据财富品质研究院的调查发现,XX年已有67%的中国富豪认为传统奢侈品不是真正的奢侈品,定制才是,并且开始钟爱更多领域的定制内容。
最新社会调查报告范文最新调查报告范文(3)随着他们的年老体衰,逐渐失去了依靠体力劳动为主的原有的家庭经济地位,已不能自给自足,同时他们大多数既没有社保也没有低保,仅仅依靠传统的“养儿防老”来度过晚年。而当面对经济落后,家庭贫穷,道德意识不强等诸多问题时,他们往往连这仅有的依靠都得不到保证,由此导致了赡养问题已成了农村的一种社会问题。本文从赣南农村群众的老年人赡养法律意识现状切入,深入地从子女、社会和老年人自身三个维度透析了当地群众老年人赡养法律意识不强的制约因素,最后从道德法律制度层面提出了赡养老年人的建议和措施。
关键词:赣南农村 老年人赡养 法律意识
老年人作为一个庞大的社会群体,同时也是一个相对容易忽视的社会群体。尽管社会在进步,但是,我们看到,无论在物质领域还是在精神领域,他们似乎都还是一个被社会边缘化的群体。老年人赡养已经作为一个社会问题凸显出来。赡养好老人,这不仅是为当代老年人造福,也是为自己的未来铺路。
一、当地老年人赡养法律意识现状
通过调研,当前农村群众依法赡养老年人的法律素质可分为三种类型,一是法律通型;二是似懂非懂型;三是法盲型。
(一)、法律通型。在调研的几个村的部分村两委成员和普通群众共80人,有17%的干部群众属法律通型的,他们主要是通过观看电视节目、阅读报纸、书籍,县、乡司法机关、公安机关组成的“法律讲师团”下村讲课来学习关于老年人赡养的法律知识。他们往往会用法律的知识武装、充实自己的头脑,法律通型的干部群众较善于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其中还有5%的老年人会用法,与子女签订老人赡养协议。
(二)、似懂非懂型。在调研的120人中,有大约57%的属于这一类型。他们对老年人赡养的法律往往是一知半解,似懂非懂。他们获取法律知识的途径主要是通过别人说和评论。他们往往不轻易犯法,但不能更好的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
(三)、法盲型。法盲型的干部群众对法律一点都不知道,这种人占26%。这种类型的人不懂什么是法,什么是违法,只知道自己做的是对的。
二、当地群众老年人赡养法律意识不强的制约因素
(一)子女的问题
1.子女经济紧张致使老年人赡养折扣。
对于以务农为生的子女来说,由于目前农村劳动生产率低下,多数农民收入不高,很多家庭难以承受抚养孩子和赡养老人的双重压力。在现代家庭中老年人已经失去支配地位的情况下,家庭赡养老人的质量大打折扣,这些人有的还在贫困线上挣扎,有的自己生活都成问题,也根本无能力赡养自己的父母。
2.子女道德缺失造成老年人赡养丢弃。
随着老年人创造经济价值的能力降低、经济收入的下降,直接影响到他们在家中的地位。由于农村传统的“分家”习俗,有的子女就以分家不公为由拒绝赡养义务,甚至将履行赡养义务与分得家产挂钩,强调“多分多赡养,少分少赡养,不分不赡养”;有的认为自己没有继承享用过“祖业”而不愿赡养父母;有的认为自己已成家立业,无需再依靠父母,因此对老人不闻不问,更谈不上赡养老人;有的外出打工长年不归,根本不管在家老人的事,老人又不知道子女的确切地址,即使打上官司,也只能使法院要么无法立案,要么判决后难以执行;甚至有的认为父母体弱多病,实属累赘负担,不仅不从物质、精神方面给予关照,而且还进行虐待、遗弃,致使老人有家难归。
3.子女责任不明产生老年人赡养推卸。
有的家庭子女多,经常为父母赡养问题相互扯皮,推卸责任。他们对老人实行“轮班坐庄”的赡养方式,老人像皮球似的被子女“踢来踢去”, 老人的生活都成问题,精神赡养就更谈不上。有的子女不顾老人的意愿,为显示“公平”,将二老拆散,一个儿子负担—个老人的生老死葬。一方面,“老来伴”却被自己的子女判了“离婚”,二老不仅生活上被子女当作累赘,精神上也相当孤独苦闷;另一方面,一方老人先死亡,另一方老人长寿,于是该子女觉得负担太大,吃了亏,就要求由两方共同供养,于是兄弟姐妹间闹意见,老人遭了殃,两方都不赡养。因而无法靠自己解决晚年的生活保障问题。以致“养儿无法防老”、“三个和尚没水喝”成为普遍现象。
(二)社会的问题
1.农村社会养老体制不健全,养老方式单一落后。
绝大部分农村老人年轻时为了供子女上学、结婚、盖房,费尽了心血,没有为自己攒下任何养老的积蓄。而农村养老保险体制又不健全,老人大多没有经济来源,只有靠子女赡养,在经济上完全受制于子女,致使老人常常要看子女的脸色过日子。
2. 宣传广度和深度不够。
宣传不够深入,边远地区和许多单位还有死角;此外,对宣传贯彻该法的长期性、艰巨性认识不足;再则,对在宣传中反映出来的一些问题,尚未进一步研究解决。这样,依法赡养老年人的意识必然不能深入的被人们理解和接受。
3. 农村的养老服务基础设施欠缺.
这严重滞后于社会经济发展的步伐和人口老龄化的实际需求,一方面,法律对于违反该条款的行为的惩戒却没有一个明确的界限尺度,特别是对不履行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义务行为,很难用法律予以惩戒。另一方面,法律保护不到位,对老年人的特有权利法律规定不明确,导致遗弃、虐待老人的违法行为时有发生。
(三)老人自身的问题
1.老年人自我保护的法律意识不强。
有的老年人法制观念淡薄,观念陈旧。有的老年人不知道自己享有哪些合法权益,更不懂得如何去维护自己的权益。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多数老年人不愿意诉诸法律,怕家丑外扬而忍气吞声。
2.分家不公酿成赡养苦果。
在子女成家后分家问题上,一些老人不注意维护自身权益,将家产全部分割给子女,自己今后的生活则完全由子女供养。有一些老人在处理诸如分家产、帮忙料理家务等事务中,或重子轻女,或重女轻子;或重小轻大,或重大轻小,从而导致子女对父母产生偏见,并把所得好处与赡养老人对等起来,形成多得好处多养老,少得好处少养老,不得好处不养老的格局。
三、对策及建议
1.要层层树立赡养老人的道德风尚。
必须把《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列为普法工作的重点,使这部法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在解决农村老人赡养纠纷时,要多做说服教育工作,切勿草率处理,尽量促成当事人达成赡养共识,以减少社会治安隐患;要在社会上大力弘扬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让子女们认识到赡养老人的重要性,自觉自愿的对老年人进行赡养。同时,教育老人和子女之间相互理解和支持,对赡养老人做的好的要大张旗鼓的进行表扬和奖励,对赡养老人做的不好的要进行谴责,甚至处罚。通过广泛开展的创建文明乡村、文明家庭、争当文明村民活动,增强全民的敬老养老意识,让村民真正树立起尊重、关心、帮助老人的良好社会风尚。
2. 要逐步推行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只要养老保险制度制定合理,农村完全能够从家庭养老过渡到合理的家庭与体制并重的养老。农村实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推进,有利于破解城乡二元结构,有利于农村人口享有更多更为平等的社会权利。但是农民普惠式养老政策,仍需要相关法律的保驾护航。还必须加大农村养老事业的投入。通过制定和落实优惠政策、整合现有资源、鼓励和吸引社会力量投入农村养老服务事业。通过促进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完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扩大农村免费公共卫生服务,落实老有所医;通过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村社区服务,使农村老人获得就近就便的社会服务。
3.针对老年人是疾病多发群体,并且是医疗消费的最困难人群,应该在合作医疗制度中设置倾斜性资金。
针对老人“大病等死”的窘境,建立专项的“大病扶助基金”,规定家庭和国家不同的出资比例,最大限度地实施人道主义,提高农村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生命尊严。当然,国家普惠式养老金只是提供了一个最基本的保障部分,仅靠这个还远不够,重要的还是将惠及农民的社会保障建立健全起来,制度性养老才是根本问题,才能让农村老人幸福地安度晚年。
4.要依法养老。
我国法律有着明确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这应该是相互和谐的一对关系,它随着法律制度的健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而提高。对屡教不改、不尽赡养义务的人可以视情节追究其民事和刑事责任,并可选择典型案例,通过公开审判,公开宣判,以案讲法的形式使农村青年知晓赡养老人是自己的义务,从而增强农村群众的法制观念和履行敬老养老义务的自觉性。
最新小微民营企业发展情况调查报告2018年最新调查报告(4)一、发展中小微民营企业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近年来,我县通过深入实施工业强县战略和“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全县中小微民营企业不断成长壮大,个数占到全县民营企业的99%,规模以上中小企业利税贡献率占到全部规模以上企业的60%,成为推动全县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主要呈现三个特点:一是经济运行趋势较好。目前全县共有中小微民营企业549家,平均生存期7.6年,远高于全国标准3.7年。企业数量同比稳中有增、达5%。纳入中小微民营企业信息库的504家,其中规模以上152家。1-9月份,这152家企业实现工业总产值、利税、利润分别达765.3亿元、118.9亿元、98.8亿元,同比增长16.8%、13%、16.7%。二是部分企业研发机构相继建立。全县中小民营企业拥有省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2家、创新企业2家,市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17家、创新企业7家,省级小企业创业辅导基地1处,省级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区1处。三是园区聚集效应初步显现。精细化工园中小微民营企业达138家,县开发区123家,西郊服务区52家。机械制造、石油化工产业向园区集中,拥有精细化工、石油装备制造两大省级产业集群。
县委、县政府在推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方面,主要采取了以下有力举措:一是强化政策扶持。抓住国家重视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机遇期,认真落实近年来省、市出台的相关政策,重点推出3000万元工业转型升级资金、300万元发展专项资金等措施,引导扶持中小微民营企业发展。在财税、金融和涉企审批、服务办事、收费等方面,给予优惠扶持、减免税费、简化手续。二是强化调度指导。设立了中小企业管理办公室,实行每季调度监测经济运行,提报重点培育企业名单,进行动态化管理,促进全县中小微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出台意见办法,将中小微民营企业发展纳入全县年度考核。三是强化为企服务。通过一站式审批服务、精简审批事项、并联审批等措施简化程序、方便企业办事,从全县及部门层面,开展“百名干部联百企”、管理提升“百千万”、创新服务“三项行动”等活动,强化部门履职服务意识,提供宣传政策、培训业务、提升管理和登记融资、培育品牌等服务,为企业帮困解忧。
二、中小微民营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我县中小微民营企业,已初步形成规模,蓄势发展后劲较足,但仍然存在诸多因素,制约其快速发展、做大做强。
(一)创业能力不足。一是氛围不浓。尽管就业难、招工难同时并存,但受主客观因素影响,人们自主创业、主动创业意识薄弱;现有企业满足现状、小成即满、小富即安现象也较普遍,对二次创业热情不高。二是人才缺乏。有创业激情、能够领办企业的优秀人才总量稀缺,鼓励成才的机制不健全。
(二)创新实力不强。现有中小微民营企业,总体上规模小、实力弱,从事的产业结构较单一,大部分产品技术含量、附加值较低;企业研发投入少,研发能力不强,名牌少、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少,缺乏核心竞争力。
(三)发展要素受制。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有些行业产能相对过剩,原材料、物流、电力和劳动力价格成本不断上升,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突出,不断挤压企业利润空间。小微企业用地难规划、难安置情况也不同程度存在。
(四)管理经营粗放。不少企业缺乏长远发展规划,不注重管理团队、营销队伍和技术人才的培养;用人机制落后,家族式管理模式明显,任人唯亲、职工晋升渠道窄、机会少,薪酬待遇低、劳动强度大,缺乏用工、留人的吸引力。
(五)环境还需优化。我县始终坚持工业强县战略,大力倡导“二次创业”理念,但在引导扶持服务企业发展方面还存在工作措施待完善、落实力度需加强等问题。办事审批效率有待再提高,园区公共设施不够完善,在服务企业职工生产、生活等方面还存有不便。
三、统筹对策力促中小微民营企业健康快速发展
围绕中小微民营企业的设立、成长、壮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进一步搞好引导、扶持、服务,力促其不断进档升级,打造发展经济、解决就业的坚实承载平台。
(一)完善规划促进发展。在继续实施《“xx”中小企业成长规划》的同时,要统筹规划鼓励促进中小微民营企业发展,适时出台全县中小微民营企业专项发展规划,以促进中小微民营企业快速健康成长。县开发区、精细化工园等园区也要科学规划布局,注意为这些企业发展预留足够的空间。要根据产业特点规划小微企业发展园。整体规划设计园内小微企业布局,统筹建设相关共用生产办公设施。借鉴外地经验,引导、培育有能力的投资者兴办多种形式的小微企业“孵化器”,对高科技小规模成长型企业规划建设“加速器”,在项目立项、审批、信贷、供地等方面提供全方位服务,使小微企业快速孵化成长。要加大公共服务设施投入力度。进一步完善园区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健全完善企业集聚的园区配套功能,尤其是增大公交出行密度、合理布点自动存取款机分布,增加教育、医疗等公共设施或交通直达线路,方便企业职工生产、生活,提高园区承载企业的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