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检察机关内部监督的几点思考
时间:2018-02-08 01:3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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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在行使检察权的内部监督方面,还存在诸多缺陷和不足。为此,本文认为检察机关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过程中,为了保障检察权的依法正确行使,应不断加强对自身执法活动的内部监督。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其执法活动的规范性直接影响到法律监督职能行使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根据“权力必须接受监督”的一般准则,作为法律监督者的检察机关同样要接受监督,这既包括来自外部的监督,也包括检察机关自身的本体监督。如何解决检察机关作为监督者如何自我监督,发挥纪检监察部门内部监督职责,加强执法办案监督,促进检察人员端正执法理念,规范执法行为,改进执法作风,加强执法管理是检察机关实践工作中倍受关注的问题,是对执法活动规范性的重要保障,也是检察机关内部进行司法改革,杜绝错误案件和队伍违法违纪现象发生的重要课题。
1.明确纪检监察部门执法监督的主要内容
a.在执法监督工作中,明确监督的对象和重点,可以避免盲目性,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
纪检监察部门执法监督的主要对象是反贪污贿赂部门、渎职侵权检察部门、侦查监督部门、公诉部门、监所检察部门、控告申诉部门等行使检察权的主要业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执法监督的重点是当事人不服不立案、不批准(决定)逮捕、不起诉和公安机关提请复议、复核的案件、撤销案件、错案赔偿的案件;上级或其他专业部门否定检察技术部门鉴定的案件;变更强制措施的案件;法院判决无罪的案件;下级院提出请抗诉,上级院决定不抗诉的民事行政案件;本地区办理的大案要案;上级批转、领导交办、人大转办、新闻媒体曝光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等。
b.明确纪检监察部门执法监督的主要方式方法,正确处理程序和实体监督的关系
依据上级检察院颁布出台的《检察机关内部执法办案监督办法》,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意见,在把内部执法监督延伸到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的同时,正确处理好程序监督和实体监督的关系,既要重点监督办案程序,及时预防和纠正检察干警在办案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又要注意监督案件实体,及时发现案件质量中存在的问题,把两者有机的统一到内部执法监督工作中来。
c.充分调动业务部门在执法监督工作中的积极性,着力构建自身执法监督机制。
为了充分发挥业务部门在内部执法监督中的作用,我们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明确规定了部门负责人在内部执法监督工作中的职责: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对部门内部执法监督工作负总责,监督本部门干警严格依照法律、检察纪律的规定履行职责;干警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生违法违纪问题的,除追究本人的责任外,还要依照党风廉政建责任制的规定追究部门负责人的领导责任,通过从调动部门负责人积极性入手,不断规范业务部门的自我监督。
2.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内部监督的成功做法
a.加强对执法办案人员的个体监督
推行案前教育、案中检查、案后总结三级责任监督措施。针对办案中可能发生的违法违纪问题,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增强办案人员公正执法和廉洁自律的自觉性。依据举报中心或者其他业务部门、案件管理部门反馈的信息线索,重点检查办案人员有无滥用职权、违反办案程序、违反办案纪律的情况。重大案件或者关注案件办结后,案件承办股就办案过程、程序的遵守和社会效果、办案纪律、经验教训等进行书面总结,以此为依据做出个案奖惩和评议。
构建立体纵向的综合目标量化考核机制,结合工作重点和实际,将部门考核与检察人员个体考核结合起来,将素质考核与绩效考核结合起来,正确区分办案疏漏与违法违纪,通过目标管理与量化考核的调控作用和激励作用,增强各监督环节的工作自觉性、积极性和效能最大化。
建立各部门与纪检监察部门的沟通机制,加强对执法办案人员廉政的监督。对反贪、渎检、民行等部门的自侦自办案件,实行监督、回访、反馈制度,收集发案单位、案件当事人等对办案人员执法执纪的意见和建议,并如实反馈处理情况。举报中心、各业务部门反映、发现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线索,及时向纪检监察部门报告。纪检监察部门对于执法办案中的一般轻微违法违纪苗头,及时查询提醒告诫。
b.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职责统一
每年认真修订完善党风廉政目标责任书,并进行责任分解。实行“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的格局,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并将党风廉政责任制作为年终对全院干警的考核评优标准,同评比、同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使之更加有利于廉政建设工作的督查落实。
不断完善惩防体系建设。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区有关反腐倡廉工作部署,制定出台《规划实施办法》和责任分工意见、并按年度将责任细化。一一落实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明确工作任务、目标和要求。
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如实开展我院区级中层党员领导干部和副调研员以上非领导职务党员干部填写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以及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管理信息系统数据采集工作。
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在晋级晋职中,院党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充分听取和尊重民意,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起到了良好的激励作用,有效地调动了干警工作的积极性。
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把廉政作为“高压线”,决不能违禁越线,警钟常鸣。教育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克服“重业务轻廉政”错误认识,坚持业务与廉政两手抓,切实落实“一岗双责”,努力形成业务发展与廉政建设相互促进良性互动。
c.注重构建制度体系,规范检察权的正确行使
a.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教育监督制度体系
一是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建立健全制度。修订完善了《党组会工作规则》、《检委会议事规则》、《财务管理制度》等。带头遵守民主集中制,对重大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坚持集体研究决策。检察长办公会实行每周例会制,通报、研究、决定行政事务性、综合性工作。所有业务部门执法重点环节如立案、侦查终结、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变更强制措施等纳入检委会议事范围。保证了各项检察工作公开公正顺利进行。
二是适时召开民主生活会。按照市检察院和区委的安排,每个领导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上都能按照中央关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廉洁从政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根据不同的主题要求,结合自身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对照检查自身在党性修养、遵守社会公德,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思想根源,积极认真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营造了团结、和谐、向上的氛围。
b.建立办案内部监督的制度体系
一是为了加强执法办案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有效保护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增强领导干部和干警公正执法、清正廉洁的自觉性,制定了《新城区人民检察院“三表一卡”实施办法》。制作了“三表”登记册和《新城区人民检察院公正执法廉政回访卡》,与“办案廉政监督表”配合使用。近年来,我院“三表一卡”制度执行情况良好。
二是通过对我院重点执法部门和执法干警建立执法档案,将办案的数量、质量、效果以及在执法办案活动中执行法律、遵守纪律、接受奖惩等情况如实记录归档,进一步规范检察人员的执法行为、明确执法责任、严格内部监督,
三是强化内部执法督察,促使干警规范执法。检务督察工作开展以来、我院积极探索检务督察的新思路、新途径,每年制定执法专项督察计划,对检察业务中的重点执法环节及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旨在提升检察工作质量,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几年来,我院先后重点对反贪局自侦案件同步录音录像的室提审制度和安全防范监督情况及规范执法情况进行了四次专项检务督察。我院还对侦监科办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案件中的撤回案件;公诉科法律文书质量、办案程序、出庭情况等进行了专项督察。针对督察出的问题,我院督察部门都及时汇报、反馈,发出书面《督察建议》或口头纠正意见。
四是用制度规范执法办案活动。在内部执法监督工作中,我院始终把监督工作的时效性放在第一位,注意抓早、抓倾向性、苗头问题,督促整改。4月,我院检务督察部门针对“至直接立案侦查案件扣押冻结款物专项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采取整改措施,制定了《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案件扣押冻结款物监督办法》,明确了自侦案件涉案款物的扣押、冻结,管理和处理的程序,强化了检察机关执法办案内部监督,规范了执法行为,严明了执法纪律。
为了进一步严格内部管理,增强领导干部及干警组织纪律性,提高执行力,制定了我院《加强纪律作风管理规定》和《考勤管理奖惩办法》,;根据警车使用情况和值班存在的问题或可能发生的隐患,分别制定了《警用车辆管理办法》、《新城区人民检察院值班制度》收到了较好地效果。
c.建立接受外部监督的制度体系
一是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自觉服从区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坚持重大事项、重要工作向上级部门和上级院请示汇报制度,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区委和市检察院统一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群众的监督。
二是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的监督作用。此外,还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院里的重大活动,如总结表彰、竞争上岗等重要活动。
三是深化检务公开,加强社会监督力度。为了提高外部执法执纪的监督力度,拓宽社会监督渠道,我院于聘请了8名党风廉政监督员,制定了《党风廉政监督员实施办法》,主动加强与党风廉政监督员的联系,每年定期回访,向党风廉政监督员介绍检察工作、廉政建设工作的开展情况,虚心听取和征求他们对我院各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及时提供相关资料、信息,保证他们知情权与监督权。
d.扎实有效全面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在工作中,我院始终把握准确查找风险点和制定有效的防控措施这两个关键;注重以权力集中的院领导、中层干部为重点,以独立行使批捕权、公诉权、职务犯罪侦察权的主要业务部门为重点,以管理人财物的岗位为重点,不断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一年来,我院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延伸到每个岗位,渗透到每个干警,建立或修订管理制度共八项,将防控措施融入到各项规章制度中。在去年底我院进行的目标考核工作中,将各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工作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一并纳入考评量化测评体系中,使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多了一项有力的依托。
3.下一步做好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工作的展望
a.加强对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
要把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加强对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要加强对党员遵守政治纪律的教育和监督检查,加强对局域网的监督管理,对传播反对和否定党的领导、社会主义制度等言论以及其他违反党纪检纪的行为,要严肃追究。
b.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加强检察机关领导干部作风建设
对党风廉政日常性教育要统筹安排,分步实施,定期分析。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要切实落实“五个一”制度。
c.加强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建设,切实抓好正确行使检察权的源头治理
一是加强对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将推进内部监督信息化工作,重点强化对不立案、不批捕、不起诉、撤销案件和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要通过“一表三卡”、流程监督、网上监督、执法检查、案件复查和重点案件回访等各种监督措施,强化对重点执法岗位、重点执法人员、重点执法环节的监督。
二是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检察人员执法档案制度今后五年要全面推开。在信息化监督平台设计中,我们将把执法档案内容作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内容之一列入信息化平台,对有关信息自动生成,发挥信息化优势,积极探索风险防控新机制。
三是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推荐、提名、考察、决定等环节的监督工作,强化对拟提拔干部的廉政考察。
d.加大查办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件力度,维护党纪检纪的严肃性
要确保办案质量,切实把依纪依法办案落实到案件查办的各个环节,使查办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要健全对实名举报线索查处情况的反馈机制,完善查办案件的程序性规定和办案工作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