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服务业女性生存状况调查报告
时间:2018-02-08 01:4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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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业至今没有准确的法律界定,一般是指除农业、工业、建筑业以外的第三产业,它涉及人们的衣食住行,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特殊的地位和作用。XX年,我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935908万元,同比增长11.1%,其中,第三产业增加值274854万元,增长幅度13.5%,第三产业总体水平和产业素质得到较大提高和改善。在这些繁荣与稳定后面活跃着一个特殊的群体——服务业女性工作者,她们的生存状况无疑是我们关注的一个重要方面。
一、我县服务业女性的生存状况
据统计,XX年末,全县总人口974510人,女性467379人,占总人口的48%;全县从业人员37615人,女性从业人员占44.5%。本次调查走访包括销售、餐饮、娱乐、家政等10个行业53人次,发放问卷300份,收回有效问卷280份。调查显示,我县服务业女性生存现状呈现如下特点:
(一)服务技能提高,待遇有所增加。XX年以来,通过县“阳光工程”和劳动部门的免费或优惠收费的技能培训,全县近约5000名下岗女性和女农民分别在6所技能学校参加了电脑操作、电子电工、农产品加工、、缝纫等不同专业的培训。她们学到了一技之长,就业能力明显提高,再次上岗后的工资待遇也有增加。
(二)社会保险加力,保障有所增强。近年来,随着国家有关惠民政策的落实,桃源县各项社会保险积极推进,极大地改善了人们的生活方式,提高了人们的生活质量。特别是城镇居民医保和农村合作医疗政策的启动后,农民和居民的参保率分别达85%和95%,被调查的服务业女性参加这两项保险率达100%,还有部分条件较好的家庭加入商业保险,生活得到极大的保障。
(三)法律意识增强,维权能力提升。近几年,桃源县通过各种方式开展法律宣传活动,人们的法律意识有了明显提高,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也日益提升。大多数调查者对自己在劳动中的报酬、休假、培训等权利都很了解。XX年,原丰彩超市桃源店的27名(女性23名)员工,因不满雇用方单方面强行解除合同,到法院联合起诉,XX年6月20日,领到了32528元的赔偿金。在案件的劳动仲裁、一审、二审和执行程序中,他们发现代理人非法扣除其执行款后,又及时到县司法机关反映情况,经过调查,相关单位对代理人的不法行为进行了处理,并如数退还了他们的执行款。
虽然服务业女性生存状况总体较好,并朝良性方向发展,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工资待遇偏低,稳定程度不高。调查显示,服务业女性月平均工资为700元左右。其中,个体女性业主收入最高,达800——1200元,营业厅前台收银员为700——900元,最低收入者为餐饮、娱乐业,仅为500元左右。80%调查者的工资收入占到家庭收入的50%,在物价上涨的今天,既要负担子女,又要赡养老人,生活还是比较拮据。工资待遇偏低引发了工作岗位的流动性大,为了追求较高工资而跳槽到不同的岗位,造成其工作稳定程度不高。调查者中,在同一岗位就业达5年的为零,两年以上的仅占28%。
(二)政策缺乏刚性,业主逃避责任。调查发现,部分业主不承担女职工孕期保护,招工避开女职工生育年龄段,少数被调查者表示其产假工资无保障,一些企业未参加生育保险,更无力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落实生育待遇。她们与雇主之间服务协议不规范,权责不明确,少数没有签订服务协议和劳动合同,导致双方发生争议和纠纷。而政策法规对企业与业主如何执行缺乏刚性措施和制裁。
(三)自身素质欠缺,无力改变现状。服务业女性基本上没有受过高等教育,自身素质存在缺陷。一缺文化,普遍只具有初中文化,高中文化或职专文化的为数不多。二缺技能,具有一技之长的服务行业女性比例不大。三缺法律知识,对《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妇女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一知半解或者知之甚少,对于企业和业主的违法行为置若罔闻,漠然置之,不能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