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新农村调查报告
时间:2018-02-08 01:4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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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21世纪后,中国的“三农”问题越来越受到世人关注,城乡差异、农民工问题、农村体制改革等问题都需要我们认真对待,否则将影响改革的进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最引人注目的亮点之一,是中央做出的又一个重大决策。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研究》课题组于*年就新农村建设现状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了调查。共涉及17个省(市、区)、20个地级市、57个县(市)、166个乡镇、2749个村庄。力图以此调查摸清实际,为关心新农村建设的各方提供一份研究和决策依据。
集体经济告急,近1/3已资不抵债
总体上看,村集体经济实力相差悬殊,多数村庄的集体经济收入微薄。有将近一半的村庄集体收入还不到5万元,而低于10万元的占到近60%。另外,收入高于50万元的村占22.6%,高于100万元的村占到16%。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的平均值为190.8万元,剔除少量超过1亿元收入的特殊样本后,平均水平为9.2万元。
分地区来看,东、中、西部集体经济实力差距明显。西部、中部各有91.4%、75.9%的村庄收入在10万元以下,而东部有近60%村庄集体收入在10万元以上,其中有33%的村庄超过了100万元,而在西部和中部只有3.9%和1.2%的村庄能达到这一水平。
剩余劳动力所剩无几
此次调查涉及XX年212.73万农村劳动力的就业情况,从就业结构看,每个村平均拥有劳动力1081人,务农的占52.1%,在本地从事非农业的占21.06%,外出打工的占26.51%。也就是说,近一半的农村劳动力已转入非农产业。表7可见,中西部地区劳动力流出的比例都比较高。东部地区的农村是劳动力的重要流入地。平均每个村吸收外来劳动力491人,外来劳动力与本村劳动力的比例接近1:3。
农民外出打工出现新迹象
长期以来,农民外出打工主要表现为两种形态:一是“候鸟式”流动,即农民外出务工以年为周期在城乡和地区之间往来;二是“兼业式”流动,即农村劳动力利用农闲时间季节性地外出打工。此次调查表明,农民外出打工出现了两个新的迹象:一是完全脱离农业生产、常年在外打工的农民工已经占到较大比例。调查表明,以常年外出计算的农村劳动力的转移率平均为18.1%,其中东部23。55%,中部13.69%,西部13.6%。这表明转入非农产业的全部农村劳动力中,已经有接近40%的属于常年在外从事非农业;二是举家外出、完全脱离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环境的农村劳动力已经占到一定比例。从调查结果看,举家外出的劳动力占全部劳动力的比重平均为5.29%,东部4.71%,中部4.99%,西部6.61%(2)。与劳动力转移率的地区性差异截然相反的是,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东部地区举家外出率最低,而西部举家外出率最高,常年外出的劳动力中已经有1/3实现了举家外出。这次调查表明,越来越多的农村劳动力正在由“亦工亦农”向“全职非农”转变,就业兼业性减弱;由“候鸟式”流动向迁徙式流动转变,转移稳定性增强;由城乡间双向流动向融入城市转变,在城镇定居的农民工逐渐增多。
3/4的村庄已无青壮年劳动力可向外转移
各村拥有的30岁以下青壮年劳动力为299人,东部323人,中部260人,西部298人。从农村青壮年劳动力的就业构成看,常年外出打工或在本地从事非农业的劳动力全部村庄平均为154人,东部182人,中部120人,西部144人,农村青壮年外出打工或就地从事二三产业的比例平均为54.12%,比所有劳动力的转移率47.9%略高。
在该项调查中,74.3%的村认为本村能够外出打工的青壮年劳动力都已经出去了,只有1/4的村认为本村还有青壮年劳动力可转移。这次村级调查的对象是村干部,可以看出,大部分村庄的于部认为能够转出的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都已经转出,他们大都对于青壮年劳动力供给的情况表示担忧。我们对青壮年农村劳动力转移率的进一步考察发现,近1/3的村青壮年劳动力转移率都在80%以上。而青壮年劳动力转移率在80%以上的地区,大部分(57.1%)是东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