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伴随着畅通工程的实施,经过政府相关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长期不懈的努力,我县镇区内的交通环境得到了有效改善。但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与完善,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改善,镇区机动车辆拥有量迅速增加,驾驶员队伍迅速壮大。却面临着当前镇区道路交通条件严重滞后,交警警力不足,交通参与者交通法制意识不强,交通管理工作科技含量不高,导致镇区交通拥堵现象时有发生。群众普遍反映停车难、走路难、安全感差的问题。依法管理道路交通,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课题。
一、当前镇区交通秩序存在的问题
(一)交警警力不足,交通管理任务繁重。在管理工作中,人是第一要素。而在当前交通管理科技应用水平较低,还无法将交通管理中的大量警力解放出来的条件下,警力不足直接制约着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成效。一是在人车流量不断增加,镇区范围不断扩大,民警担负着整个镇区交通秩序管理,承受着越来越大的工作压力。二是各类频繁的交通安全保卫工作和各项活动增加,在警力布控上,大部份民警只好站了南岗跑北岗,站了东岗奔西岗,马不停蹄,连续作战,一线民警承受着越来越大的生理和心理压力,集中时间,集中警力开展日常的交通管理工作就有困难。
(二)个别驾驶员和车主交通安全意识不强。驾驶员队伍素质的优劣,直接关系到道路的安全与畅通。一是市场的强烈竞争也不能给驾驶员有更多的时间坐下来学习,集中个体驾驶员学习也很不现实,由于驾驶员长期不学法,不懂法,造成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淡化。二是为了追求高额利润,相当多的驾驶员追求效益忽视安全。有的随意停车、掉头,争抢客源;有的超载、超员、疲劳开车;有的超速行驶,”病车”上路;有的不顾安全闯红灯,严重地扰乱了镇区正常的交通秩序,导致道路不畅。此外,外来工和农村打工族进入城镇,这些人没有进行过系统性的交通安全教育,缺乏基本的交通安全知识,毫无安全意识,驾超载车与驾无牌无证车,骑乘摩托不戴头盔等,这些都是极大的安全隐患。
(三)机动车辆流量猛增,对非法营运与及拼装车辆管理打击不力。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企业所有制的转变,导致私家车、个体营运车辆的猛增,尤其是摩托车的发展速度惊人,同时还有一些无牌无证车及拼装车等非法营运车辆利用早晚时间偷偷进城营运,加大了镇区道路交通的压力和交警的工作量。
(四)镇区道路条件和配套设施滞后,布局不合理,与人车流量的发展不适应,导致了镇区道路的拥堵。近几年,虽然政府加大道路建设的力度,修建了不少道路,但比较窄,拆除了一些房屋,但路况不平直,拓宽了街道,但仍存在布局不合理,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人车流量的需求。有的单位或个体房地产公司在规划建筑房屋时,受利益的驱动,没有规划好停车场所。出租面的和摩的招手停、随意上下乘客,严重地危及到自身和他人的安全,又影响了城镇的市容市貌。主要街道的大小门面、市场前后停车位少,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上乱停乱放,导致了交通的拥堵。
(五)镇区道路行人、非机动车违法现象没有得到有效控制。主观上,群众参与交通守法意识比较低,行人、骑车人和乘车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存在着无意识违法和有意识违法。无意识的交通违法行为表现为许多居民在交通行为中,由于对新法规了解不够,如:很多骑自行车的人根本就不知道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很多乘车人不知道在机动车道上下不得从机动车左侧上下车等等。他们的行为归根在于对交通法规知之甚少,或者知道的不是很清楚。而有意识的交通违法行为主要受方便、快捷、省时等因素的影响,明知不能违反,但抱有从众、侥幸心理而违反。如”斑马线”就在前方20米或30米,但嫌路远不愿走;明明知道在混合车道骑自行车必须靠右行驶,不能几人并行,但依然我行我素,影响着其他车辆的正常行驶。客观上,对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的违法行为,《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交警可以当场进行处罚,但现实中,交警对这类交通违法的处罚执法难度较大,多以警告为主,罚款处罚的几乎没有。再而,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由于一定程度上带有普遍性,致使交警在执法中常常遇到”法不责众”的尴尬局面。另外,对于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所赋予的管理手段又过于简单,且没有很强的威慑力和约束力,使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法屡禁不止。民警的”严”管往往是很容易遭来群众的围观、乘机起哄、甚至滋事,帮违法者讲”好话”的,比比皆是,久而久之,使民警在管理上产生一种畏难情绪,不利于交通管理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