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改善城镇困难群体调研报告

时间:2018-02-08 01:19:28来源:<推荐访问:调研报告
随着经济和社会事业的稳定健康发展,当前全社会对民生工作的重视程度进一步提高,就业、上学、求医等一些重点、难点、热点的社会民生问题明显缓解,改善民生的各项措施开始显现实效。但民生问题是不可能一下子就能解决的,它受到一定经济水平和社会制度的制约。在具体工作中,也受到各种各样因素的影响。现就陶庄镇困难群体的民生情况作以下调研报告。
  一、困难群体基本情况
  陶庄镇困难群体,主要包括五保户、低保对象、孤儿、特困残疾家庭、特困优抚对象、低保边缘户、大病医疗救助对象等。其中:前四类人群已纳入定期社会救助范围。截止今年9月底,我镇定期社会救助人数达到429人,约占户籍人口总数的1.5℅。
  (一)困难群体的成因
  从掌握的情况综合来看,困难群体成因主要有六种因素:(举例)一是失业致贫;二是家庭缺乏收入来源致贫;三是大病致贫;四是年老体衰等生理原因致贫;五是重残致贫;六是其他非正常原因致贫,如婚变、超生、赌博、服刑等。如:改革发展产生一些遗留问题。一是土地征用建设用地大幅增加,无地农民越来越多,土地管理和土地征用引发了一系列矛盾。安置途径单一,采取一次性发放安置补助费方式,一些被征地农民处于“失地、失业、失保”的境地;征地补偿较低,大多数没有建立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有些征地补偿不能及时足额发放到位。二是企业改制问题。其中包括经济体制改革引发的企业重组、兼并、破产后资产处理和职工安置问题,企业改制中引发的职工利益保护,拖欠工资、工龄买断引发的矛盾,下岗职工再就业问题。
  (二)困难群体的生活状况
  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已得到了保障,但其在社会的生存和生活中,仍然存在着诸多困难,其心理上仍然承受着巨大压力。
  一是生活难。基本生活低于最低生活保障,靠低保金过日子,这部分人绝大多数年龄在40-50岁,“上有老,下有小”,家庭生活压力很大。有些农民在城市缺乏保障,缺乏生存的本领,生活非常艰难。二是就业难。相对于其他群体,这部分人往往文化水平较低、能力较弱,就业机会相对较少,存在就业无门问题。三是就医难。大部分有病无钱医,特别是重症病人根本看不起病,现在虽然有农村合作医疗,但报销比例偏低。合作医疗也必须是先自己拿钱看病,然后进行报销和救助。四是教育难。主要是子女上学问题,有限的生活费用很难支付起高额的教育费用。五是住房难。
  二、困难群体救助情况
  (一)城乡低保基本实行应保尽保。自1997年建立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来,低保制度日趋完善。低保标准经过了多次调整,截止XX年10月底,全镇共有低保对象298户394人,月发低保金49110元。从XX年起,增发了物价补贴,今年1-9月按人发放城镇410元,农村255元。对困难人员开展医疗救助,从XX年开始对低保对象每人每年发放100元的门诊医疗券,五保对象每人每年200元,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低保人员看病难的问题。1-9月共救助21人22次77274元,帮助因病致贫的家庭度过难关。将所有低保对象纳入合作医疗保险,每年帮助贫困家庭学生从学校获得国家助学金,对品学兼优困难家庭子女考取大学、高中的,通过慈善救助资助特困家庭学生30多人。通过开展“和谐爱心手牵手,回报社会献真情”结对帮扶活动资助56名学生。每年元旦、春节期间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慰问及“结队帮扶”捐助等活动。对其他困难群众制定了相应的救助政策。
  (二)建立了社会救助机制
  把健全和完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放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切实关心困难群众,努力完善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基础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做到应保尽保、应补尽补、应退尽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把审核关,并定期走访,动态管理。各级均采取民主评议、公开公示、集中审批申报的办法,建立了社区(村级)民主评议小组,逐步形成了民主评议审批审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