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省农村小城镇发展的几点认识和建议

时间:2018-02-08 01:22:48来源:<推荐访问:调研报告

 
  农村小城镇发展一直是农经济社会发展乃至整个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重大的战略问题。自20世纪80年代初我国着名社会学家费孝通提出“小城镇、大战略”以来,“小城镇、大战略”一直是指导我国小城镇发展的重要战略思想。党的xx大报告指出:“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是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趋势。要逐步提高城镇化水平,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走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这就为农村小城镇发展指明了方向。
  应该肯定,我省农村小城镇发展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同时还应看到,对于农村小城镇的发展不管是在认识上还是实际工作中都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认真加以解决。
  一、农村小城镇的定位应是城乡结合部
  它肯定不是现在意义上的大中城市,今后一般的也不会“长大”成为大中城市,它也不是现在意义上的小城市。因此,不能把农村小城镇当成若干年后城市的“童年”来看待和培养。严格地说,农村小城镇是一个农村的概念。它的发展首先表现为农村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农村小城镇的发展有希望成为我国农村社会和农业经济的现代化形态。
  另外一点需要弄清楚的是,城市和乡村在人类历史上是同时作为不同的人群聚集形态而 存在的。有资料记述,从世界上第一座城市形成之日算起,城市已有大约一万年的历史。也就是说,人类在城市中大约已经生活了一万年。当然,城市比乡村有更完善更进步的生活方式,正因为如此,在过去的一万年中,特别是近2XX年来,城市生活方式以其巨大的吸引力促使乡村人口不断地迁入城市。现在世界上有一半以上的人口生活在城市中;人口城市化成了世界各国一种普遍现象。但是,在我们推进城市化进程中,城市化特别是第三世界城市化和城市爆炸却带来了一系列问题。我们必须从一开始就重视这一系列问题并确定解决这一系列城市问题的思路。有意思的是,城市化以及城市爆炸带来的一系列问题有可能最终求助于农业解决。这个观点是科学的有远见的,如果大家认同这个观点,我以为“城市求助于农业”的思路应该锁定在农村小城镇。
  我们现在必须大力发展农村小城镇,促使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到小城镇,提高城镇化水平。以繁荣发达的小城镇带动和提升农业和农村,也为最终倒过来解决城市问题留一条后路。
  因此,我们在认识上应该明确,既不能以大中城市作为目标发展农村小城镇,也不能以传统的农村集镇的观念来看待和建设小城镇。它一头和城市相连,具有城市的经济发展和生活方式,一头和农村相接,是农村社会文明进步的载体。
  
  二、县城的发展应该区别于农村小城镇
  一般的县城应以建设中小城市为目标。虽然目前我省多数县城在规模、基础设施以及经济总量诸方面还是一个很低的水平,甚至少数县城还不如一个好一点的镇的发展水平,但从总体上和指导思想上看,我们必须从我国的实际出发,认识发展县域经济在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过程中的重要作用,认识作为一个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的县城在一个县的地位和作用。一般情况下,应把建设中小城市作为县城发展的目标,而不要与农村小城镇混为一谈。目前我省十个地区已全部设市。除个别城市有可能成为大城市外,一般应以建设租发展中等城市为目标。而全省106个县市区(杨凌区除外)中,已有23个为区建制,属城市的范畴。3个县级市。80个县的建制。这80个县的发展一般地应以建设小城市为目标。当然其中一些县城可能因资源或其他因素而成为中等城市,有的则在较长时间还只能是小城镇的规模。据有关资料介绍,我省的城固、岐山、神木等县已基本达到设市的标准,勉县、蒲城、富平、乾县、略阳、黄陵、礼泉、户县也正在向设市城市努力。只是由于国家在控制县改市的情况下,未能审批。但这并不妨碍我们推进县城城市化的进程,并不影响用管理城市的理念来建设和管理县城。恰恰相反,我们的县级领导应该用市长的理念和目光对待县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