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的意义
(一)有利于政府宏观调控
作为政府部门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各项专门的规划开展建设活动,必须进行有效的管理和调控。土地市场作为基础环节之一,作为社会的基本资源和财富的配置场所,必须按照法律和法规进行规范。规范和有序的土地市场有利于政府对土地资源和社会资源以及经济建设的宏观调控。特别是宜阳县耕地少,耕地后备资源又较为缺乏,但加快城市建设步伐的大气候又不得不占用耕地。因此,只有规范土地供应渠道,才能够有效保证全县的建设用地需求和粮食生产安全,也才能保证可持续发展有较为充足的土地资源。
(二)有利于节约土地资源,实现集约利用
对投资者来说,在规范管理的环境下,越是公平取得的资源包括土地,越是会全力以赴地加以利用,绝不会粗放利用,更不会让它长久闲置。特别是宜阳县正处于城市化、工业化的进程中,耕地的减少伴随着城市化、工业化的进程是成正比例的,建设用地的增加是不可避免的。工业化是消耗自然资源、原材料的过程,所以建立资源节约体系是完全必要的。但是,要实现在集约用地的同时,保障建设用地的需求,就必须建立由市场主导配置资源的长效机制,实现对土地资产的有效调配和集中统一管理,最终使国家受益、企业和个人投资者受益。
(三)有利于增加财政收入
相对于各级财政而言,土地收益是十分可观的。如河南省方城县,在1992年就开始以拍卖的形式出让土地使用权,开创了河南省土地拍卖的先河,也因此获得了巨大收益。在敲响土地拍卖“第一锣”后的两年间,方城县拍卖出让城区国有土地使用权8.4万平方米,收取土地出让金2100万元,先后用这笔资金开通新街道11条,吸纳近2.5亿元的资金建厂办店,发展新的工商业服务项目。而这一切都是在财政不拿一分钱的情况下实现的,政府真正尝到了运作市场机制配置土地资源的甜头,走出了一条以地生财、聚财,以财建城、建市,促进经济繁荣发展的新路子。
(四)有利于为城镇建设筹集资金
我县的经济基础薄弱,政府的财政力量极为有限,难以筹措大笔资金搞基础设施和市场建设。在土地市场方面,大面积供应熟地很困难,如果等待一切条件成熟再发展,那就会使宜阳县的经济发展水平与其他各地的距离越来越大。所以,增强区域自身的造血功能,增强自身的发展能力十分重要。土地资源的潜在价值,是通过市场途径来体现的,土地市场的正确运作能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环境的优化,区位优势的逐渐显现,能够带动宗地价格的上涨。同时,每宗地的投资者,不仅仅投资购买了土地使用权,更为重要的是,他要继续投资搞基建、搞经营,这样就在获得土地使用权后,再投入数倍于土地出让金的建设资金,无形中又带动了区域经济发展。如滨河公园的绿化及基础设施完善后,周边地区的地价明显高于其他地区,在其周围从事饮食、娱乐等经营的投资者不计其数,逐渐形成了一个新的市场繁荣区。据宜阳县城镇国有土地资产评估显示,我县现有国有土地资产总值为33.22亿元,如果经营管理得当,就会为城镇建设提供充足的资金。
四、关于培育和规范土地市场的建议
规范的土地市场是地方经济发达与成熟的重要标志,只有规范有序的土地市场,才能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才能使政府部门有效地运用市场机制参与对土地资源的宏观调控。如果土地市场不规范,市场秩序混乱,土地资产流失,不仅削减了土地对经济发展的贡献,而且影响经济的运行质量,滋生~现象,影响社会稳定。所以,根据宜阳县土地市场建设的实际情况,建议从以下几方面规范土地市场建设:
(一)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土地收购储备机制
建立土地收购储备制度,是规范土地储备运行,增强政府调控力度,解决多头供地的重要手段。在具体的操作中,要抓好以下三点:
一是成立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该中心代表政府实施土地收购、储备和出让工作,将分散在各土地使用者手中的土地聚集起来,纳入土地储备库,统一归政府调配。并通过招拍挂等形式有计划的出让供地,从而盘活土地资产,促进土地交易市场规范、有序健康地发展。
二是加大对土地收购储备的资金注入。土地收购储备的主要问题是资金问题,要收购土地,必须有一定的资金作支撑。作为土地收购储备的主导部门,政府可先支付一部分启动资金,也可以以土地抵押的方式向银行贷款,土地部门也可自筹资金,然后通过招标、拍卖出让土地收回投资,政府也可增加收益。
三是加大土地收购储备和开发力度。土地储备的目的是调节市场供应,政府手中只有掌握大量的土地,才能实现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以供给引导需求。对土地的收购储备,可以采取以下三种方式:一是实物储备。对国有企业改制、旧城改造和新增建设用地中商品房开发和经营性项目建设的土地,以及政府应依法收回、收购的土地,实行实物储备,纳入土地储备库;二是规划红线储备。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以及城市建设需求,对划入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土地实行红线储备,严格按规划供地。特别是对城市规划范围内的经营性用地,严格以招拍挂出让方式供地。三是信息储备。对不急于收购储备或受财力限制一时无力进行资金收购的地块,采取信息储备,待时机成熟时,有计划的收回、收购、开发、出让。
在储备用地的同时,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要在县计划、城建、财政等部门的配合下,加大土地开发力度,将储备生地变为熟地后,有计划的推向市场。通过政府部门一个“口子”向市场供地,强化政府在土地供应上的主导地位,明晰城镇土地的产权关系。
(二)大力推行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制度
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制度既是地价水平的“晴雨表”,也是检验房地产开发商市场运作水平以及实力与资质的试金石,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必将起到优胜劣汰的作用。随着土地市场建设的逐步深入,形成公开、公平、公正的土地市场竞争态势,由市场确定土地价格,
实行“物竞天择”是市场发展的内在要求。要实现对经营性用地全部实行有偿供应,必须把握好四点:
一是坚持土地市场的高度统一。对旧城区的经营性用地以及北城区控制性规划范围内的经营性用地必须纳入县政府统一供应渠道,实现一个“口子”向市场供地。
二是加大土地拍卖出让力度。我县目前对经营性用地主要采取挂牌出让方式,在一定程度上消减了开发商参与竞价的积极性。所以,在经营性用地公开出让方式上,要把握住拍卖出让方式的优势,由挂牌报价演变为现场竞价,激发开发商的投资积极性。并通过正确的引导,使开发商认识到,在土地市场的竞争中,谁率先进入市场,谁就赢得了主动权,只有通过招拍挂方式,才能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同时,把招拍挂出让方式逐步引向深入,由商业用地逐步发展到工业和居住用地,对除法律规定可以进行划拨供地以外的各类用地,逐步尝试全面推向市场,增加政府收益。
三是加强地价管理。对所有的土地在出让、转让、出租、抵押之前,必须经过地价评估交易中心评估作价;特别是对经营性用地要按照标定地价,确定宗地的最低价格,防止出让价格过低。然后,通过竞价方式,提升土地的产出效益。
(三)建立土地有形市场,创造良好的土地市场环境
一个地方投资环境的好坏,关键看这个地方的经济环境和市场环境,也要看政府部门是否为用地者营造了一个良好的土地市场环境。所以,要实现由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由市场选择土地使用者,由市场决定地价,就必须建立土地市场交易场所,公开交易信息,增加交易机会,降低交易成本,保证交易顺畅,接受社会监督。政府只有采用适应市场经济的全新定位,才能为经营土地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四)严格按计划、按规划供地,控制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要保障土地资产管理和土地市场建设的健康发展,只有依法用市场机制供应土地。国土资源部颁布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明确规定了土地供应要公开供地计划、公开出让土地信息、公开集体决策、公开查询登记资料、公开竞争和公开结果,这是供地必须遵循的原则。所以,在土地供应上,必须严格控制建设用地供应总量,要按规划、按计划供地,任何建设用地必须安排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将耕地转为建设用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严格界定有偿和划拨范围,该有偿的有偿,该划拨的划拨,利用经济的、法律的、行政的手段,引导用地行为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同时,牢固树立保护耕地、集约用地的意识,着眼于存量土地的整理和盘活,重点立足于城乡结合部的土地整理、旧城区的土地改造。虽然在旧城改造上需要投注大量资金,但从长远来看,也提升了旧城区的土地价值量。在北城区的开发上,要以战略的眼光,合理确定北城区的土地利用结构,要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供地,防止城市盲目向外扩展,做到既有量的控制,又有结构的变化;对县域工业用地,要留有一定空间,根据区域发展战略,注重投资强度,提高产出率。
土地作为城市最大的资源性资产,这个资产经营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城市的建设和发展。只有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使合理用地、集约、节约用地变成实实在在的行为,在土地市场建设和发展中,积极探索,改革创新,着力搭建以人为本,公平竞争的用地平台,建立更加规范有序的土地市场秩序,才能走出一条新形势下用好土地资源,经营土地资产,服务县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新路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