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而差旅费一般只能控制在百元之内,即使连续多日出差办案,差旅费补贴也只能控制在每日两个盒饭钱的标准之内。出差不能住宾馆、吃大餐,有时只能在车上休息,吃点干粮,以节省一点出差费用。有的股所民警已有3年未填报过差旅费,90%的内勤和局办工作人员手中都持有近1000元垫付待报发票未报帐,最多的达7000余元。每名民警是家庭的经济支柱,而且有34.76%的民警是“单边户”,妻子或下岗或无业,孩子上学,又要赡养老人,微薄的工资收入无法贴补家用。许多民警为经济所迫,思想波动较大,甚至不安心于森林公安工作,见异思迁,另谋门路。这是一种必须正视的客观情况,民警长年累月艰辛工作,落下一身伤病,付之多多,收之寥寥,很难消除不平衡之感。当前,基层股室所负责人和民警聚在一起谈林情社情等治安动态的少了,谈工作的少了,谈创收、谈抓钱的多了,不以林区治安稳为荣,而以创收抓钱多为能。民警也因所在派出所的经济条件高低不自觉地形成一种贵贱尊卑之感,严重影响了民警心理和价值取向,进而影响了队伍建设。
>4、严重影响了警民关系,是造成警民关系紧张、群众反响强烈的重要原因。
>林政罚款是目前森林公安机关“依法创收”的唯一途径,也是不得已而为之,实属无奈之举,但定然不受群众和当事人欢迎。长此以往,打击的多了,罚款的多了,必然影响群众对森林公安机关的满意、信任程度。林区治安稳定,毁林违法犯罪减少,森林公安机关收入较低,关系到是否能正常维持下去;林政管理无序,林区治安混乱,毁林违法犯罪增多,森林公安机关收入上升,又似乎给工作注入了“强心剂”。林区治安好坏与森林公安机关收入高低息息相关,而这又与群众是否满意紧密联系在一起,成了一种环环相扣的矛盾关系。群众对森林公安机关的普遍反映是:真正依法打击毁林违法犯罪就好了,而不要最终落在一个“钱”字上,否则万变不离其中,执法也就失去了其威严,群众肯定埋怨多,满意少。
>5、严重影响了整体森林公安工作,是造成森林公安工作举步维艰、如履薄冰的客观原因。
>由于我局经费困难紧张,较大地束缚了森林公安工作整体的健康发展,致使基层基储破案追逃等工作无一不受到严重制约。全局5个派出所都无办公住房,只能靠廉价租赁(如白石渡所)或借用(如团结所、莽山所)其他单位房房子或占有废旧房屋(如梅田所)办公,近城所只能挤身于分局机关的一间办公室上班,不伦不类。各个派出所仅有一台破旧的吉普车(“最新”一台是97年购买的),5辆办案车辆中仅只一台有牌照,根本无法保障正常出警和工作。以白石渡派出所为例,该所建于1995年,民警5人,辖我县东部地区的八个乡镇,辖区经济条件穷困。该所现租用汝城县木材公司白石渡贮木场一栋楼房办公,面积不足200平方米。所内拥有一台95年产郴州吉普车,修修补补,不厌其烦。XX年该所返成包干经费37995.44元,即票据总收入135698×返成比例28%,而正常费用开支紧缩到极点也需4.5万元以上。水电费必须严格节约,电话费只能控制在90元/月,因为无钱支付,停水、停电、停电话,对该所是司空见惯的事。全所只能用2只灯泡。XX年业务招待费和下乡办案及出差误餐开支为1200元。对于一些正常的业务支出和费用该所一筹莫展。XX年辖区内发生了1起破坏生产经营案和1起哄抢林木案,物价部门要求收取鉴定费400元,经派出所一再求情减为200元,但为这200元鉴定费派出所仍旧挖空心思,无计可施,最后只能由个人垫付,现民警个人手中待报帐发票近3000元,外欠汽车修理费、水电及电话费等费用近万余元,而报帐付款却遥遥无期。全所民警积压了近两年的个人差旅费也不知何年马月才能给予报销。派出所民警一般不乘坐所里吉普车下乡办案,而是乘坐公共汽车下到乡林管站,然后才步行到案发现尝村组,一是为了节约燃料费;二是担心抛锚花费修理费。该所在XX年和XX年“追逃”斗争中,分局确定在逃人员5名,但该所连特情费用都无力承担,外出追逃更无从谈起。该所民警强烈的责任感、不可推卸的办案工作驱使该所必须在艰难中运转,在困难中前进。这种经费保障状况,能去奢谈什么向科技要警力、去参与森林公安基层派出所等级评定吗?全分局有4名因公受伤人员的医疗等一切费用需要负担,而此项费用已近达100万元,同时还要以固定的1万元/年的支出延续下去。而所有这些只能依靠本局民警节衣缩食解决,必然对破案追逃工作造成重大影响。
>所有股所长,甚至分局主要领导一再慨叹,民警不能有病痛、辖区不能发大案、车子不能有毛病,否则一着不慎,本单位和民警都将被全部拖垮,一损俱损。
>三、解决对策建议
>森林公安经费保障困难给森林公安工作、民警队伍带来了难言的苦衷,也带来了重大损失。解决森林公安经费保障的问题和困难是民警队伍的强烈心声,也是森林公安工作适应当前治安形势、维稳形势的迫切需要。其解决方法之一是励行节约,减少支出,但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森林公安机关“吃皇粮”才是解决一切问题、矛盾、困难根本所在,除此别无良策。按照最简单、最节约的预算方法,我局年需各项经费合计150万元(人员经费:51712.6元/月工资×12月+1000元/1人1年政策性调资和必要津贴×61人=681551.20元,公用经费25万元,业务支出25万元,装备经费20万元,其它12万元),人均为2.5万元,远远低于地方行政公安人均4万元的标准。要切实保障森林公安工作良好运转,使诸多问题、困难都迎刃而解,党委、政府及上级林业业务主管部门必须对森林公安工作予以充分理解和大力支持,彻底解决森林公安机关“吃皇粮”这一久议未决的问题,以促进林业经济的稳步健康发展,为社会政治稳定大局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