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不断强化社区服务功能
1、加强社区活动阵地建设。采取财政列支、党费补贴、社会支持、国有资产划拨等办法,加强社区阵地建设,改善社区办公条件。县区要制定建设计划,加大工作力度,拓宽投资渠道,靠实工作责任,争取用三年时间,使每个社区都拥有不少于150平方米、且有自主产权的活动阵地。认真贯彻执行民政部、中组部、财政部、建设部等十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社区组织的工作用房、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民发<XX>85号)精神,把新开发住宅区的社区办公场所和公益性服务设施纳入公共建筑规划同步建设,规划、土地、建设、房产等部门要积极协助,督促落实。
2、健全完善社区服务体系。街道成立便民服务中心,社区成立便民服务站,全面推行“一站式办公”和“一门式服务”,不断提高社区服务的质量和水平。要在社区内广泛建立服务网点,积极开展面向社区弱势群体的社会救助和福利服务,面向社区居民的便民利民服务,面向下岗职工的再就业服务和面向驻区单位的社会化服务。
3、大力发展社区集体经济。街道社区要积极探索发展社区集体经济的有效途径和方式,开展各种形式的经营性服务活动,在服务居民群众的同时,大力发展社区集体经济,增强社区自我发展的能力。工商、税务等部门要通过减免税费、政策倾斜等方式,支持社区开展经营性服务活动。
4、全面推进社区各项事业。街道社区党组织要组织居民群众广泛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文化、体育活动,大力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社区居民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增强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归属感。扎实开展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四进社区”活动,深入开展“文明社区”、“文明家庭”、“文明市民”评选和创建“平安小区”活动,推动社区各项事业不断进步。
三、实施步骤
按照逐年实施、分步推进的原则,在抓好经常性工作的基础上,分年度做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XX年的重点工作
1、各县区根据市上的推进计划,结合各自实际,尽快制定实施计划,明确目标任务,突出工作重点,启动实施推进计划。
2、县区建立健全社区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街道建立健全社区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社区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自职责,制定议事规则,定期开展工作。
3、把社区党组织工作经费和社区干部工资纳入财政预算,并按照规定标准足额落实。
4、市上举办1期社区党支部书记培训班,各县区举办社区其他干部和工作人员培训班,确保达到年度培训要求。
5、召开社区阵地建设现场推进会,促进社区阵地建设,力争临泽、高台、山丹、民乐、肃南五县社区阵地全部达到拥有自主产权、面积150平方米以上的要求,甘州区60%的社区阵地达到规定要求。
6、对社区内在职党员情况全面摸底,并登记造册,积极开展在职党员向社区报到工作,探索在职党员参与社区服务的途径和形式。
7、制定政府工作进社区“准入制度”,规范社区工作运行机制。
8、结合乡镇换届,加强街道社区干部的调整交流,优化街道社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结构,社区党支部书记全部达到副科以上干部配备的要求。
9开展党建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建成市级党建示范社区10个以上。
(二)XX年的重点工作
1、继续加强社区阵地建设,甘州区90%的社区阵地达到拥有自主产权、面积150平方米以上的要求,全市95%的社区阵地达到规定要求。
2、加强社区阵地配套建设,对新建成的阵地制作图表,健全制度,完善办公及文体活动设施,配备电教设备,达到制度上墙、内容新颖、设施配套、功能齐全的要求。
3、继续做好社区干部和工作人员培训工作,不断提高社区干部和工作人员素质。
4、制定街道社区建设规划,大力发展社区集体经济,不断增强社区自我发展能力和综合服务功能。
5、对建成的党建示范社区进行巩固提高,对工作滑坡、起不到示范作用的进行调整,对新建成的示范社区及时挂牌命名,使市级党建示范社区保持在10个以上。
6、认真做好“两新”组织情况调查,在具备条件的“两新”组织及时建立党组织。
(三)2013年的重点工作
1、进一步加强街道社区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工作者队伍建设,使街道社区领导班子结构全面达到计划要求。
2、总结推广“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经验,推进社区党建工作向“两新”组织延伸。
3、街道社区党建工作机制和服务体系达到规范化要求,社区阵地建设任务全面完成。
4、继续抓好党建示范社区的巩固提高工作。
5、组织力量对推进计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验收,保证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对推进计划实施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县区要把街道社区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做到认识到位、职责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县区委常委会每年至少要研究一次街道社区党建工作,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保证工作顺利推进。县区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小组要切实负起责任,县区委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建立领导干部联系街道社区工作制度,联系领导要经常深入街道社区调查研究,指导工作。要把社区党建年度计划任务纳入县区目标责任考核内容,推动社区党建计划顺利实施。
(二)各方密切配合,形成共建合力。各级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关心和支持街道社区党建工作。县区委组织部要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加强对街道社区党建工作的全面指导,抓好各项任务的具体落实。民政、宣传、政法、城建、财政、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工商、税务、规划、土地等有关部门要制定和落实优惠政策,帮助街道社区解决实际困难。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要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积极协助街道社区抓好配套组织建设。驻区单位要树立驻在社区、共建社区的思想,支持街道社区工作,共同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在全市真正形成上下联动、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及时总结经验,促进工作创新。认真研究街道社区党建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新形势下街道社区党建工作的规律,不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要善于总结实践中创造的新鲜经验,不断创新街道社区党建工作的方式方法和运行机制。要坚持分类指导,典型带动,积极创建街道社区党建工作示范点,培育和树立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典型,抓点带面,不断提高街道社区党建工作的整体水平。
(四)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完成任务。县区委组织部要经常性地对街道社区党建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及时掌握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要建立街道社区党建工作定期报告和通报制度,各县区每年向市委组织部写出书面专题报告。三年推进计划实施结束后,要组织力量进行全面检查验收,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