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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市公证处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总体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广泛深入地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有效提高了全市精神文明创建水平。一、落实文明服务承诺,提高服务水平为使公证处每一位公证员都能够严格按照《公证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标准、以诚信为本,认真行使国家赋予的公证职能,不断提高公证员道德修养和业务素质,以统一、标准、文明的职业作风奉献于社会,以诚信、规范、高效的服务水平取信于人民。一是公开办事程序。先后制定并实行了以公开办证程序、公开收费标准、接受当事人监督为主要内容的“两公开一监督”制度,制成板块标牌。印发了公证服务评议卡,设立了检举箱,向社会公布了监督电话,从与公证工作有密切联系的人大、政协、法院等单位聘请了6名社会监督员,定期座谈征求意见,每季度接受一次评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二是规定办证时限。先后印发了小册子、宣传纸等,向社会推出了服务承诺书,规定了服务时限。对材料齐全,内容真实合法的常规公证事项,在受理三日内出具公证书。对重大、疑难、复杂或必须调查的公证事项,在受理七日内出具公证书。 三是推行文明用语。实行首问责任制,接打电话和接待工作中使用文明用语,对来访的当事人,热情接待,微笑服务,克服和制止“冷、横、硬、拖”的作风, 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要马上办,办得好,不属于自己职责的,要热情提供指导和帮助,直到当事人满意为止。认真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对投诉事项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答复。二、转变坐等办证观念,积极开展上门服务为有效提高服务质量,在公开办事程序、限时办理公证、推行文明用语的同时,还改变服务方式,主动上门为群众办理公证。一是主动提供上门服务。对当事人因困难不能亲自到公证处申请办理遗嘱、赠与、委托书、声明书等公证事项,还指派公证员预约登门服务。对涉及百姓切身利益的批量公证事项,公证员还主动下乡、进企、入户,现场办证,极大地方便了群众。二是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对经济困难,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公证费用的当事人,不推、不拖、不等,在认真调查同时,积极为其提供公证法律援助。今年以来,先后为经济困难企业和人个办理公证 45件,减免收费 6万多元。三是建立节假日值班制度。除建立完 善了公证审批、质量检查、人员管理、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内部制度外,还建立了节假日值班制度,保证每天都有公证人员接待公证法律咨询、办理公证事项,并积极向群众宣传公证知识。三、认真开展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确保办证质量按照**市局的部署和要求,今年还在公证队伍中认真开展了集中教育整顿活动,重点学习领会司法部和省厅通知,使公证员认识到严格公证程序、规范执业行为、整顿公证法律服务市场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引导公证员树立质量是公证生命线的意识。在此基础上,根据**市局确定的重点检查范围和突出解决的问题,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对XX年至XX年的出证公证卷宗共1320件进行了认真自查自纠,其中经济类581件卷,包括经济合同、抵押登记、保全证据、企业章程土地使用权拍卖现场公证等。民间类476件卷,包括委托书、赠与书、声明书、遗产分割协议等。涉外类368件卷,包括亲属关系、未受刑事处分、出生和学历等。自查过程中,每一位公证员都对自己所办理的公证书分类进行了检查,写出了自查报告和办证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经过全面自查,没有发现一起错、假证和投诉、上访现象,履约率达到98%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