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党支部:
我成为华中师范大学第47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中的一员,接受了党的正规教育,第一次上党课,感悟深刻。学校安排讲课老师实行轮流制,每个老师讲一个部分,学习计划第一章是中国共产党的章程,但这次负责文院党课培训的老师是讲授《中国共产党党员条件》的韩根稳老师,虽然说没有按照教材程序操作,但我认为这样的顺序更加有效。很多时候,我们一味的宣传自己的宗旨和信仰,却没有考虑到受众心理,就比如弹琴,伯牙在弹奏七弦琴在钟子期听来才是高山流水,换成其他人,或许并不能体会其中的神韵。作为一个入党积极分子,我们首先要知道自己是谁、要怎样规范自己,我们为什么要这样做,这样做的意义何在?
《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一条明确规定:“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当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当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这里包含客观条件和主观条件,体现了党在吸纳成员的多元性与民主性,没有阶级分化,社会主义早已取消了旧的剥削阶级,新中国人人平等。主观方面,要求入党人员有一颗爱党、敬党的心,这是入党申请人最基本的主观要求。而要成为一名名副其实的党员,需要成为“共产党*觉悟的先锋战士”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党*奋斗终身。 中国共产党是一个成熟的党,有着自己的纲领和章程,入党党员规定有八项义务和八项权利,一方面要履行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共产党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贯彻执行当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奉公守己、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密切联系群众、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等义务;另一方面也享有参加党会、参与党政策问题讨论、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等的权利。
权利与义务相统一,才构造一个真正由特殊材料组成的先锋党员。党课教育中,我们明白了共产党的职责,了解的自身责任的重大,因此对于党的纲领和章程才能更深刻的理解,换句话说,就是你知道自己是谁,你才能向着正确方向前进,所以我觉得这次党课是很成功的。
汇报人:xx
XX-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