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
1.各种刑事案件发案数低于上年,命案发案数低于上年,坚决杜绝一案多人命案的发生;“两抢一盗”案件发案率较上年下降30%以上。
2.各种刑事案件破案率不低于全市平均水平,新发“两抢一盗”案件破案率达到40%以上。
3.涉黑涉恶案件犯罪嫌疑人全部移送起诉并判决,建筑、交通运输等领域无涉黑涉恶犯罪活动。
二、大力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1.加强视频监控技防建设。1000人以上的自然村安装高质量视频监控探头不少于6个,1000人以下的自然村不少于4个,中小学校和幼儿园不少于4个,并建立技防监控平台;实现乡、村二级技防监控平台联网,所需费用纳入财政预算。
2.加强人防队伍建设。县城区巡防大队增加60名专职巡防队员,乡镇(办事处)建立不少于15人的专职巡防队伍。
3.加强警务室建设。每个乡镇(办事处)建设标准化警务室不少于2个,按照“一室一警”的标准配备警务室民警,按照城区每个警务室至少配备3名、农村每个警务室至少配备2名巡防队员的标准,配齐配强治安巡防力量,确保警务室24小时有人值班。
三、进一步加强综治组织机构和队伍建设
1.大力加强乡镇(办事处)、村综治办建设。学习周营、白集经验,整合公安、法庭、司法、民政、工商、国土等基层资源和力量,使之成为集社会治安、维护稳定、社会管理于一体的工作平台。乡镇(办事处)综治办除1名专职副主任外,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2名,行政村要保证1间以上综治工作专用房子。
2.加强基层政法机关建设。基层派出所民警达到5人以上,基层法庭和司法所干警达到3人以上。同时,积极探索实施在乡镇(办事处)设立基层检察室。
3.加强学校安全防范。每所中小学、幼儿园至少配备2名以上、寄宿制学校至少配备4名以上专职保安人员, 1000人以上规模各类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建立学校警务室,法制副校长兼任警长,并在公安派出所指导下开展学校治安防范工作。
四、切实加强基层平安创建工作
1.深入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乡镇(办事处)每半个月召开一次会议,分析本辖区矛盾纠纷的总体情况,研究可能引发重大治安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隐患苗头,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及时化解。行政村配备专职民调员,给予一定的待遇。
2.探索和推广网格化管理模式。大力推行网格化管理模式,科学划分基础网格,实现管理全覆盖、服务零缝隙。对管理网格实行定人、定岗、定责、定奖惩。逐步为每个网格配齐配强专职管理员,统筹解决待遇报酬等问题。因地制宜明确网格管理员职责,统筹做好社情民意收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社会治安协防、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法制宣传教育等工作。
3.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在全县深入开展“平安村(居)”、“平安社区”创建活动(简称“双创”活动),围绕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标准,着力从健全基层组织、化解矛盾纠纷、加强治安防控、加强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管理、营造平安氛围等方面,强化工作措施,严格工作责任,有效推动综治和平安建设各项工作措施在基层的落实,力争2014年底全县“平安村(居)”、“平安社区”达标率达到80%以上。同时,组织动员各单位和社会经济组织扎实开展“平安学校”、“平安医院”、“平安市场”、“平安交通”、“平安单位”等行业平安创建活动,维护行业安全稳定。
4.深入开展安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安全**创建工作,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规模以上工贸企业标准化启动率达到100%;产业聚集区工贸企业标准化启动率达到100%、达标率达到3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