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开发区绿化美化工作计划

时间:2018-02-07 14:19:13来源:<推荐访问:工作计划范文

  一、指导思想

  践行科学发展观,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领导提出的“建设生态、打造魅力主城”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建成生态、秀美、宜居为目标,以“广栽树、多种花、不露黄”为主要内容,科学统筹、合理安排、群策群力、突出重点,加快开发区绿化美化步伐,为建设现代化公园式开发区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资源保障。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开发区绿化美化工作的组织领导,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成立了开发区绿化美化工作行动督导检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开发区绿化美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开发区规划建设办公室。

  三、责任分工

  按照开发区绿化美化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的总体布署,建立由开发区管委会领导牵头、联系单位包片,根据各单位实际,拟定可行的实施方案,认真落实,扎实推进,计划XX年完成植树10000棵,造林绿化150亩。全力做好辖区的绿化美化工作。

  1、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同志联系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督导和检查各村(居)场委会制定和落实绿化美化工作实施情况,主要任务是督导和检查各村(居)场按照责任分工,对绿化美化地块现状认真进行摸底调查,根据调查情况,统筹安排落实,集镇、水边、道路、迹地、滩头、村居民庭院等绿化美化任务。

  2、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同志联系经济发展局,负责督导和检查相关企业单位,结合各单位实际,制定落实绿化美化具体工作实施方案,主要任务是深入了解各单位实际情况,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对空闲的地块栽植或补植树木、草坪,美化厂区环境,提升企业形象。

  3、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同志联系规划建设办公室,负责督导、检查和协调辖区内主干道两侧,规划建成区空闲地块、山头荒滩等公共设施部分的绿化美化工作,并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方案,主要任务是积极配合区住建局,协调其它相关部门做好数据上报和信息收集等工作。

  四、实施步骤

  2014年绿化美化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

  1、制定方案宣传动员阶段。召开开发区绿化美化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各项工作任务,各责任单位根据本方案规定的工作职责、任务和具体工作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分解落实责任,层层动员部署。同时,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层层发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2、组织实施阶段(3月1日至5月31日)。按照“科学合理、统筹协调、突出重点、打造亮点”的原则,深入搞好各项整治工作。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工作要求,明确任务目标、工作重点,集中力量开展工作,确保取得明显成效。

  3、自查验收阶段(6月1日至7月31日)。开发区绿化美化行动督导检查领导小组,组织对绿化美化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4、复查整改阶段(8月1日至12月31日)。根据实施方案,设计要求,查缺补漏,优化绿化景观效果。

  五、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以“三万”活动为契机,进一步调整充实各级绿化美化工作领导机构,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技术指导的合力作用,坚持行政推动与群众参与相结合、落实部门责任与强化属地管理相结合、突击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不断将辖区绿化美化工作引向深入。各联系领导、包片单位,要加强领导,团结协作,从人力、物力、财力方面大力支持绿化美化工作。各相关单位要维护大局,自觉地、无条件地服从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指挥调度,确保政令畅通,形成高效联动、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六、强化措施、加强保障

  (一)广泛宣传,全民动员,营造浓厚的氛围。开展形式多样的绿化美化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村民的环境意识,增强村民做好绿化美化环境的自觉性,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站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绿化美化环境的意义、目标和要求,营造人人关心、参与和支持绿化美化环境的良好氛围。及时报道社会各界对环境整治暨绿化美化的愿望和呼声,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热爱、建设家乡的热情和积极性,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参与意识,推进环境绿化美化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创新思路、形成多元化筹资机制。实施环境绿化美化工作,思路是关键,投入是保证。各相关单位、村(居)场委会要树立敢想、敢干、敢试和争创一流的意识,发挥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强化各项管理职能,调动村民和个驻地单位的积极性。建立多渠道筹资机制,动员社会力量,通过市场运作,鼓励和引导企事业单位、公民个人及其他社会团体通过资助、捐赠购买命名权、广告权等方式,投资建设绿化美化项目,参与景观景点的经营管理和养护。多方筹措资金,加大投资投劳力度,按照“谁所有谁受益、谁投资谁受益、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村(居)场为主、政府奖补、对口帮扶、干部职工群众投资投劳”的方式解决,确保环境综合整治暨绿化美化工作顺利推进。

  (三)严格奖惩,加强责任追究。开发区管委会将按照各单位工作推进速度和取得的实效,从本年度的“三公”经费用挤出部分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适时予以资金补助。对工作突出、完成任务好的给予通报表扬,并推广先进经验;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对没有完成任务的单位和个人,扣发相应奖补资金。

  (四)精心策划,切实抓出成效。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帮扶、全民参与”的原则,坚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尊重群众意愿,维护群众利益,赢得群众认可和社会支持。

  1、优化植物品种与规格配置。在植物品种、规格选择上要根据各地块不同干湿、肥瘠、深浅、阴阳等立地条件实际进行选择搭配,做到适地适树、乡土植物为主、景观树和速生树相配、乔灌藤草混植,实现四季常绿有花的立体绿化美化效果。除重要节点和骨干道路配置较大规格苗木外,其他地段乔木以胸径 6-12公分、灌木以地径2-4公分为宜。各责任主体单位要建立种苗供应信息收集调度制度,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及时了解掌握各地苗木供求动态,确保苗木质量与正常供应。

  2、确保栽植管护各环节到位。注重将绿化美化活动和环境综合整治相结合,专业队伍造林和广大群众参与相结合,重点区域和非重点区域相结合,栽植和管护相结合,追求经济实用的最佳绿化美化质量和效果。具体栽植方式上宜栽则栽、宜播则播、宜补植则补植。其中,建筑主体已竣工而绿化不到位的所有相关单位,要按总体绿化覆盖率不低于30%、根据院落实际限期完成绿化美化,绿量不足的增加绿量,花色不够的补充花色,努力提高绿地率和绿化率,争创“花园式单位”和“园林式村庄”;在建及拟建骨干道路、房产等各类项目,和已征拆而待建设地块,由征占用单位种植宿根或自播草花予以装饰、美化。“三边”空坪迹地、杂草丛生地段宜新造增绿;木本植物较好地段宜“插花式”补植彩叶、开花树种;山林近路显眼边缘地带,宜“插花式”栽植补植树木等植物;对新造和原有商品林,凡涉及山地、洲滩外围,均划定近路显眼处15米以上宽度作为生态景观林带予以保护,不得采伐。

  3、加强栽植质量及后期管护。实行分段、分片包干,建立责任制,明确到人,挂牌管护;特别要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以加拿大一枝黄花(植物公害)、蒿子草、狗尾草为主要对象的清除杂草行动,以保障新栽植物获得充足的阳光、水份、地力等生长条件优势,提高绿化的精致、整洁、美观程度。建立施工类破坏绿色资源风险干预制度。由相关承建主管单位或实施单位对可能影响现有绿色资源和已绿化美化成果地块上的各类施工提前告知,在获得批准并制定相应绿化恢复措施预案后,开发区绿化美化行动督导检查领导小组以新栽植物为重点,联合城市管理部门和相关责任单位组织开展绿色资源巡查监管,发现破坏、毁损行为,立即进行积极干预。确保栽植一片、绿化一片、美化一片,完好地保存一片,让广大人民群众更多地享受到环境绿化美化所带来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