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购销合同范本

时间:2018-02-07 09:29:39来源:<推荐访问:购销合同

  出卖人: xxx起重设备有限公司

  买受人:xxx项目部

  依据xxx公司下达的有关文件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为保证双方的合法权益,出卖人、买受人双方在自愿、平等、诚信、信用、协商一致同意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并信守下列条款,共同严格履行:

  第一款 合同金额、购销货物

  第1条 标的、数量、价款

  说明

  第1条 合同的成交金额包括:货物、包装、运输、安装调试(含吊车费)、培训和各种交付使用前的全部费用。

  第2条 货物的质量、技术要求按xxxxxx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3条 设备质量保修期为一年,保修期自设备安装调试结束,经使用一周,买受方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保修期内发生与保修相关的一切费用由出卖人承担,并且保修范围内损坏而更换的部件其保修期顺延。

  第4条 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货物,当买受人向出卖人提出异议时,出卖人必须在5日内给予解释或解决。

  第二款 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

  第5条 交货时间:本合同货物的交付时间为合同签定后25天达到使用要求。

  第 6条 交货地点:xxxx项目部施工现场。

  第三款 货物的验收

  第7条 全部货物到齐安装调试完成后,并取得使用地的安全、质检部门合格证书后,由买卖双方在两天内共同参与验收。

  第8条 出卖人承诺所供设备完全按买受人招标文件及其他要求加工制造,并符合出卖人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及一切配置。另增加副钩外悬一套,吊具一套(免费)。

  第9条 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买卖双方商定,由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构执行仲裁,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四款 货款的结算

  第10.1条 签定合同后,买受人首付出卖人货款伍万元整(5万元)

  第10.2条 出卖人在交接地按期交接货物后,并办理交验手续,安装、调试合格并取得当地安全、质检部门合格证书后买受人向出卖人支付合同总价90%的货款,扣除首付款,即人民币大写 xxxx元整(xxx元)。

  第10.3 条 在产品保修期满后十日内,如没有因产品制造和安装质量引起的明显故障或缺陷,买受人按合同总价10%向出卖人支付货款,即人民币大写 xxxxx元整(xxx元) 。如有质量问题,则应扣除维修所发生的费用。

  第10.4条 出卖人必须提供准确的开户银行和银行帐号及联系人电话。

  第五款 除招标文件外的其他约定

  第11条 出卖人承诺每台门式起重机免费供给吊具一套。

  第12条出卖人承诺服务工程师现场培训不少于5天,正式生产时派电器工程师及机械工程师现场旁站不少于5天,其他时间设备出现问题,售后工程师、配件应24小时到场。

  第13条外观涂装颜色按厂家标准颜色涂装,单位标识等按买受人要求制作。

  第14条出卖人承诺开具正规的税务发票。

  第15条起重机位置设计按买受人要求布置。

  第16条出卖人承诺以最低的价格供应买受人配件。

  第六款 合同的生效

  第17条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买受人执二份、出卖人执二份。本合同和招标文件均有效,有冲突时以本合同为准。

  第18条合同执行期内,买卖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19条因本合同的履行发生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的,任何一方可向xxxx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第七款 其它

  第20条不可抗力 买卖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

  买受人: 出卖人:

  负责人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经办人: 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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