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广告合同范本

时间:2018-02-07 17:03:31来源:<推荐访问:广告合同

  第一条:广告发布概况

  (一)广告发布内容:。

  (二)广告发布频道/频率:。

  (三)广告发布时间:。

  (四)广告发布次数:。

  (五)广告发布时长:。

  (六)其它约定:。

  第二条:合同价款及支付方法

  (一)本合同价款为:国民币 元,大写 圆,

  备注: 。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于 年 月 日支付国民币 元,作为定金,待支付剩余款项时抵作价款。

  (二)第一次付款: 年 月 日前付款国民币 元。

  第二次付款: 年 月 日前付款国民币 元。

  第三次付款: 年 月 日前付款国民币 元。

  补充约定: 。

  (三)支付方法: 『□支票』 『□转帐』 『□现金』

  其他:

  第三条:双方权利任务

  (一)甲方权利任务

  1.甲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前对乙方进行相干的资格审查。

  2.如甲方为广告主的,应按照《广告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向乙方供给以下文件:营业执照以及其它生产、经营资格证明文件;质量检验机构对广告中有关商品德量内容出具的证明文件;广告审批机构对特别产品或服务广告内容出具的广告审查批准文件;确认广告内容真实性的其它证明文件。如甲方为广告主的代理机构,则除供给广告主的上述材料外,须同时供给甲方的营业执照和委托协议书。甲方承诺其供给的上述文件真实、合法、有效,不违背法律规定,不侵占他人的民事权利。

  3.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对于实际投播的日期、广告时长、段位等相干具体事项,可以广告投播订单的情势另行断定。甲方的订单应由乙方签字盖章确认。

  4.甲方应在广告发布日的 天前,向乙方供给广告样带及与其版本一致的广告投播订单,承诺内容真实、合法,并办理书面确认手续。

  5.甲方请求发布的广告属于依法必须在发布前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批的,应当向乙方供给书面的相干审批文件,并保证批准文件的真实、有效。

  6.甲方应向乙方提交广告带所涉及的他国民事权利的合法应用允许证明。在广告中应用他人名义、形象的,应当事先取得他人的书面批准,应用无民事行动能力人、限制民事行动能力人的名义、形象的,应当事先取得其监护人的书面批准。

  7.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金额、时间、方法支付合同价款。

  8.甲方不得擅自更改或撤销广告订单。 如因特别原因需要撤销广告发布订单的,应在广告发布日的 天前,以书面签章情势通知乙方,并按该次被撤销广告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相干费用。

9.因乙方原因造成广告无法按期发布的,甲方有权请求乙方顺延履行。因发布延迟给甲方带来丧失的,甲方有权请求乙方赔偿。如延迟发布将无法实现合同目标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二)乙方权利任务

  1.乙方合法拥有本合同约定媒体的广告发布资格。

  2.乙方应按照双方约定发布广告。

  3.乙方有权请求甲方提交《广告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广告发布所需要供给的证明文件。

  4.乙方应建立广告审查制度,配备相应的广告审查人员,审查广告样带。广告样带必须经广告审查人员签字批准后方可发布,并记载在案存档。

  5.甲方供给的广告样带内容及其表现情势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或者规格不符合标准的,乙方有权请求甲方修正。甲方应在广告发布日的 天前,将修正后的样带交给乙方。如甲方不批准修正或逾期仍未提交修正稿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请求甲方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