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易遨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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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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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开拓易遨软件市场,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宗旨,甲方以下列条件确认乙方为甲方的特约代理商。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作为甲方的特约代理商(非独家代理商),从甲方购买第二条规定之产品,以销售给第四条规定的区域最终用户。
二、本协议适用于甲方所有的版权软件产品。
三、合作期限:1年
四、区域及用户群:本协议明确规定区域范围为 。
五、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根据本协议条款,向甲方进货数量不低于 套,累计进货额不低于 元。
六、价格:按甲方制定的统一报价提供给乙方的进货折扣率为:
(产品价格的制定权、发布权属于甲方)(价格按开具技术贸易发票计算)
产品系列 折扣率 批量奖励 备注
易遨不动产erp系统(b/s广域网连锁版)
易遨不动产erp系统(c/s单机版)
易遨不动产erp系统(c/s单店局域网版)
易遨不动产erp系统(c/s多店广域网版)
易遨售楼系统
易遨装饰erp管理系统
以上产品对最终用户的售前培训、产品安装调试、售后技术服务均由乙方承担。
七、价格保护
甲方的某版本软件降价(统一报价后),将在三天内对乙方公布,并对此前30天内购买的该版本软件进行价格补偿:
1、遇节假日,不延长保护期;
2、非代理进货和定制软件不予价格补偿;
3、价格补偿仅用于下一次进货。
八、代理商购货信贷额度
乙方与甲方正式签定代理协议后,可以向甲方提出申请购货信贷额度;
1、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购货信贷额度,乙方只能用于订购甲方产品。
2、信贷额度最高时间期限为货发出之日起30天,(甲方发货之日起30天内,乙方必须款到甲方帐户)。
3、在乙方提供购货信贷额度的时间范围内并签定有效订货合同之后,乙方采取先提货后付款的结算方式。这种结算方式,不适用于第一次购货。
4、若乙方取得大订单而资金不足时在常规信贷额度之外,还可以提出临时信贷额度申请,甲方将根据实际情况审批。
5、如果乙方出现提货超额度或者未按期付款的情况,甲方有权暂时停止供货;超期30天,乙方还未归还货款的,甲方有权对乙方提出法律诉讼。
6、乙方的信贷额度申请需填写购货额度申请表,由甲方财务部、销售部联合审核,甲方总经理审批。
九、保密规定
1、合作期间,开始合作前、合作终止后,甲乙双方都有为对方保守经济、技术等商业秘密的责任。包括产品销售收入、客户名单、培训手册、技术手册、技术思路、程序执行代码、源代码等都在保密范围内 。
2、代理商不能利用接触甲方技术信息的便利条件,自己或提供便利对甲方的“软件产品”进行反相工程(reverse engineer)、反编译(decompile)或反汇编(disassemble)。
十、其他
(一)甲方有责任向乙方
1)提供优惠的价格,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及时周到的服务,以帮助乙方拓展市场;
2)阶段性的提供产品的统一的销售报价,并及时交流有关信息;
3)尽最大努力保障顺畅供货;
4)对乙方在销售甲方产品时的大客户公关;
5)对乙方在销售甲方产品过程中的技术问题提供支持;
6)在易遨软件主页上出现特约代理商名称;
7)在易遨软件站点免费刊登特约代理商简介;
8)在当月易遨所做的媒体广告上刊登上月销售前5名的特约代理商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