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 方: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乙 方:
签 订 日 期:
签 订 地 点: 北京
合 作 协 议
甲方:
法定代表人 / 职务:
委托人 / 职务:
营业执照注册号:
开户银行 / 帐号:
地址:
邮编: 传真:
电话: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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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双方本着为万年花城居住区业主提供优质而丰富的学前教育服务的原则,经过深入而充分的调查和协商,确定由乙方来承办并经营由甲方开发的位于“********”居住区 号地的配套学前教育设施,现就承办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教育设施的基本情况:
1、 用地面积: 平方米
2、 建筑面积: 平方米
3、 使用性质:
4、 办学规模:
二、 使用期限:
三、 教育设施承办及经营约定:
1、 乙方应根据国家和北京市教委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按照本协议所规定的使用性质自行对幼儿园进行经营和管理。
2、 乙方办学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根据《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幼儿园教育规程》的规定,对儿童实施体、智、德、美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儿童健康成长。
3、 该幼儿园是万年花城居住区规划的配套学前设施,用以满足本小区学前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需求,因此,乙方须确保首先满足本小区业主的入托需求。
4、 乙方应具备承办学前教育的资质和办学经验,手续及证件应齐全有效。
5、 在办学过程中,乙方应主动接受市、区两级教委、物价及卫生等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6、 承办该幼儿园所需的启动性资金,以及为保证幼儿园正常运转所需的稳定经费由乙方自行筹集。如因政策性或前期生源不足等原因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 乙方应根据成本核算合理收费,收费标准应经主管部门备案或批准。收费应明码标价。
8、 该幼儿园由甲方负责规划设计和施工建设,并承担费用。乙方应配合甲方,从后期办学使用的实际,提出合理化建议,甲方在规划许可及不超出建设成本的前提下应尽量满足乙方需求,以此避免重复施工,缩短工期,降低成本。
9、 乙方在甲方所交幼儿园建设和设施无重大改动或重复施工的基础上,再行投资 万元对幼儿园进行二次装修,购置、修建幼儿园室内外设施,室外大型玩具,及室内玩教具等。确保花城4#地幼儿园的硬件设施、人员配置、教学质量、教学效果达到 水平。
10、 在该幼儿园投入使用前,乙方应与丰台区教委办理承办该幼儿园的合作协议,并按照教委的要求使用好、维护好、修缮好该学前教育设施,同时对使用期间的消防和安全管理负全责。
11、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市、区建委、教委对该幼儿园的使用提出异议,要求乙方退出时,甲乙双方应服从市、区建委、教委的决定。乙方须在接到甲方退出通知后30日内无条件退出,期间发生的有偿使用费及其他相关费用按实际发生或使用天数结算。同时乙方在接到甲方退出通知后的7日内与甲方办理终止协议,结算各项费用,并在本协议终止前三日退场。
12、 乙方在入住该幼儿园前应与本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北京万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确定物业服务事项,按政府规定标准交纳物业管理费,并承诺服从小区物业的统一管理,遵守小区的各项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