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同事们:
大家好!卡耐基说过:“不要怕推销自己,只要你认为自己有才华,你就应认为自己有资格担任这个或那个职务。”凭着这句话,也凭着多年的工作经验,今天我满怀信心和激情的走到演讲台上参加处副处长的竞聘,自信有能力挑起检察处的重担。
我,男、**岁、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1977年3月参加工作,于1990年3月调入本院工作至今,现任检察员。
根据院党组关于“中层领导干部空岗竞争实施方案”的规定,对照自身的条件,我意竞争监所检察处副处长之职。为此,将本人的有关情况向大家做出自荐说明。
首先,在政治上能够自觉地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以及邓小平理论武装头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执行党在各个时期的方针、政策,“讲政治、讲学习、讲正气”,努力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同时还能自觉地不断加强自身的思想和道德修养,团结同志,廉洁奉公,以一名普通党员身份,努力实践“xxxx”的重要思想。
其次,在工作中任劳任怨,本着干就要有个干样的原则。表现在:一是,90年至93年驻(原)北京监狱检察工作中,在依法开展检察工作的基础上,创建了一整套简便易行的检察、登记制度,得到了市检各级领导的肯定,并召开现场会在全市进行推广。使宣武区的监所检察工作在全市名列前茅,荣获市监所检察系统的先进集体;二是,94年负责监外罪犯执行情况的检察工作后,坚持做到依法监督,努力规范检察工作。同时还根据实践的积累摸索出了“月抽察、季普察、半年全面察”的工作方法,基本消除了执行部门难以解决的漏管失控问题。此项工作的专项报告受到了区人大、政法委和院领导的好评;三是,参与和负责承办自侦、审查起诉等各类案件三十一件。其中自侦案件五件,审查起诉案件二十六件。在这些案件中,通过依法深入细致的工作,既有纠正定性不准的,亦有追加遗漏罪名的。所涉及的五十一名犯罪嫌疑人经法庭审理准确无误,被判有期徒刑的有、无期徒刑的也有、更有死刑的;另外,还办理了申诉案件四件,通过细致工作和正面接触申诉人的法制教育,使所涉及的罪犯都能心悦诚服地认罪服法接受改造。由于多角度地接触业务,使自己得到了较全面的锻炼,丰富了检察业务知识,取得较大的成绩。分别于1993、1994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获市检嘉奖,又于1996、1997、1998、1999连续四年年度考核为优秀。
再次,就是自始至终热衷于此项工作,13的年监所检察工作实践,耳尘目染。使自己十分熟谙了监所检察工作。就我区而言,其工作内容包括五个方面:一是,代表我院对本区看守所的执法活动依法实行监督(俗称驻看守所检察);二是,代表我院对本区监外罪犯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简称监外检察);三是,对虐待被监管人员案、私放在押人员案、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案和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进行立案侦察(简称“四类案件”);四是,受理被监管人员及其亲属直接提出的控告和举报;五是,检察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在此,需要具体说明的是前两项。驻所检察即为对看守所收押嫌疑人和释放在押人员的活动、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羁押期限、交付执行和执行判决(裁定)的情况,以及看押、教育、管理在押人员的活动情况等,实施监督。同时还要对留所服刑的罪犯又犯罪、劳动教养人员犯罪案件的侦察活动实行监督;监外检察即为监察和督促本辖区内公安机关对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裁定)的管制罪犯、剥夺政治权利罪犯、缓刑罪犯、假释罪犯和暂予监外执行罪犯,以及监狱管理机关批准决定的保外就医罪犯的监督或考察活动依法实施,并有权对执行活动中出现的违法或监考不当的行为提出纠正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