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全员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直接管理者和责任人,在业务上向项目经旭(番禺项目经理)负责。
二、贯彻安全条例和文明施工标准是安全员工作准则,执行相关规章、规程是安全员的责任。
三、办理开工前安全监审和安全开工审批,编制项目工程安全监督计划,上报安全措施和分项工程安全施工要点。
四、制定项目工程文明施工达标方案,提交文明施工达标方案,资金预算, 实施文明施工达标方案。
五、整理汇总填写安全内业技术资料,总结安全生产状况并上报公司。
六、检查评定安全用品和劳动保护用品是否达标,罚处现场违章行为,组织机械设备安全评定,提出安全整改意见和处理办法。
七、承办工地文明施工相关事宜,向主办安全监督部门交办事宜,参加事故调查,定期安全检查,例会提出工地项目,奖罚意见。
八、实行安全终止权,有权制止任何人的违章行为,承担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责任。
1.在项目经理领导下,负责项目部安全管理工作。
2.协助项目经理建立健全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编制并完善各项安全制度。
3.负责编制项目部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和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
4.负责组织项目部人员学习贯彻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当年1号文件、《安全生产三十项“卡死”制度》、《施工现场管理标准》等有关施工安全管理办法、规定。
5.负责检查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施工机械的使用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既有线施工的要点和防护、季节性的施工方案实施、现场消防管理,以及施工现场坑、井、沟和各种孔洞、易燃易爆危险场所、变压器、出入口、上料口等部位配备警示、提示、禁止指令、标志等。
6.负责对施|考试大|工组织设计中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重点检查。
7.负责班前安全教育每日安全检查,按规定填写记录。
8.负责各项安全报表的填报工作。
9.负责对分包方、相关方的安全教育和监督检查。
10.发生事故,执行相应的应急准备与响应预案,立即组织抢救和执行上报制度,并保护好现场,按规定参加事故调查。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