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赴山东烟台等地学习考察报告

时间:2018-02-08 01:01:50来源:<推荐访问:考察报告
创建文明城市活动由来已久。从1984年中央“五四三”活动指导委员会(中央文明委的前身)推广福建省三明市创建文明城市的经验发端,至今已有23年。1996年,中央xx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到2012年前,要建成一批具有示范作用的文明城市。1999年、XX年,中央文明委分别评选表彰了两批“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区)”,烟台市是首批53个城市之一。XX年,中央文明委正式部署考评命名首批“全国文明城市”,并明确规定,申报对象必须是前两批“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区)”。

  在此背景下,烟台市确立了“高点定位、自我加压、奋力拼搏,努力争创全省、全国文明城市”的目标,于XX年正式申报,并于XX年10月首批被命名。其经验和做法给了我们以下几个方面的启示:

一、在指导思想上,要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多年来,烟台市坚持以党的xx大精神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发展这个“第一要务”,注重教育引导干部群众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其主要方式,一是选准主题,旗帜鲜明地加强正面灌输。早自1990年始,就坚持每年集中三个月时间,在全市分农村、机关、企业、学校、社区五个层面,采取举办培训班、邀请专家学者开办专题讲座、组织优秀党课下基层等形式,有针对性地组织集中教育活动。二是强化对比引导,更新发展观念。针对干部群众中一定程度存在的“自满自足自负”和“畏首畏尾畏难”情绪,选择了全国14个首批沿海开放城市、全省17个市及周边城市三个座标,分1980年、1999年和“xx”以来三个阶段,对各项主要经济指标进行对比,使干部群众清晰地看到,改革开放的前12年,烟台在全国14个首批开放城市中的发展位次稳中有进,而“xx”期间,17项主要经济指标有11项增幅低于全省平均水平。通过比较,干部群众普遍认识到:看不到差距是最大的差距,认识不到危机是最大的危机。进而增强了“不进则退、小进也是退”的忧患意识,形成了破满破难、奋力赶超的斗志。

  思想建设的成果,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思想保证和精神支撑。XX年,全市gdp达到1630.89亿元,增17.5%,在14个首批沿海开放城市的排名由第8位前移至第7位;地方财政收入完成64亿元,增33.8%;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803元,农民人均纯收入4660元,分别增10.4%和13.1%。烟台进入中国综合实力30强城市。同时,社会事业也取得新突破,分别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城、全国科教兴市先进城市、全国文化模范市、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全国环保模范城、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城市、最佳中国魅力城市、中国人居环境奖等荣誉。

  中央文明委决定命名首批全国文明城市后,烟台市委、市政府认为,文明城市是反映一个城市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的最有说服力的综合性荣誉称号,是一张含金量非常高的“城市名片”。全市上下要在四个方面达成共识:一是争创文明城市突出了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理念及以人为本思想,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二是争创文明城市有利于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增强城市综合实力、形成强大的凝聚力和影响力,是推动烟台走向全国、走向世界的有力手段;三是争创文明城市有利于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造福群众的德政之举、民心工程;四是争创文明城市活动内容广、标准高、指标细、测评严,全市上下同创共建,有利于把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在统一认识的基础上,先后召开了市文明委全会和市委常委扩大会议专题研究,提出了明确目标:到XX年,力争全面完成《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基本指标,确保首批进入全省文明城市行列,力争建成全国文明城市。同时要求,切忌形式主义,在群众“最盼”上赢民心,在群众“最急”上见真诚,在群众“最怨”上改作风,让群众真正在创建活动中见到利益,得到实惠。

二、在创建目标上,要始终坚持提升素质,优化环境,打造文明和谐的城市形象

  (一)以提升市民素质为根本,广泛开展道德教育和实践活动。从1993年开始,烟台市以治城、育人、树新风为主题,以塑造繁荣、美丽、有序的城市形象为目标,广泛开展了以“做文明市民、建文明城市”为主题的“双文明”月活动。配合教育活动,组织编写了各类市民教材读本,既有总体性的《烟台市民文明手册》,又有每年一册的《市民素质教育读本》、《农村思想道德教育材料》,还有针对性较强的《文明市民公约》、《市民行为十不规定》等,形成了规范化、系统化的市民思想道德教育教材体系。

  中央《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下发后,市委下发了“以德治市”工作意见,倡导并组织开展了一系列道德实践活动。围绕提高城市文化品位,开展了“争创学习型社会、争建学习型组织、争做学习型人才”活动;围绕抗击“非典”,组织开展了“讲文明、改陋习、树新风”等活动;围绕城市绿化美化,在文明单位和市民中开展“捐植文明林”活动,组织了30多万人次参加“爱市义务劳动”;围绕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组织开展了小公民“五小”实践等活动。驻烟部队积极支持和参与创城工作,开展了“为烟台增魅力,为驻地添光彩”主题活动。通过这些活动,市民思想素质得到提高,精神境界得到升华,道德情操得到陶冶。

  (二)以加快城市硬件设施建设和城市绿化美化为基础,着力改善人居环境。按照高起点规划、高质量建设、高效能管理和“年年有变化、三年见成效、五年大变样”的要求,三年来,投资40多亿元,构建了“贯通南北山海、拓展东西两翼”的城市框架,完成了滨海景观带等200多个建设项目;对中心街区两侧的建筑进行了统一规划设计、统一路灯安装、统一路面铺设,统一管线改造;投资8000多万元建成了国家一类图书馆,投资XX多万元建成了高标准的艺都影剧院,对市博物馆、美术博物馆等进行了修缮改造;投资4000多万元搬迁烟台山驻军并进行了一期保护开发。在抓好标志性景观建设的同时,着力改善人居环境。两年来,先后对27个居民小区进行改造,直接惠及4.5万户约15万人。市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人均公共绿地达到13平方米,人均公共体育设施面积超过0.6平方米。

  (三)以强化城市管理、建设高效开放的政务环境为重点,打造城市及党政机关的良好形象。进一步改革城市管理体制,建立健全了城市综合执法队伍;把市场机制引入城市管理,对公共卫生管理、园林绿地管理等进行招投标,城市卫生保洁率达到100%;以优化交通运输市场秩序、规范交通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强化文化市场管理为重点,加大了综合治理力度。公共安全感调查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90%以上。

  在创建活动中,烟台市特别注重建设高效开放的政务环境。一是从1994年开始,在全国率先推行公开办事内容、办事标准和程序、办事时限、赔偿标准等社会服务承诺制度,有效地规范了政府行为,中宣部和国务院纠风办在8个部委和12个大中城市推广了这一经验。二是为了方便群众办事,提高工作效率,将有行政审批权的31个部门集中,建立了一条龙办公的“行政审批中心”。三是利用电视面对面、广播热线、网上对话等渠道开展政府部门与市民对话,倾听社情民意,解决实际问题。四是开展“万人评机关”活动,通过报纸和网络投票、向企业和市民发放评议票等形式,对党政群机关进行评议。评议分热点和非热点部门排出名次。对后三位的部门和单位取消当年评先资格;对连续三年后三位的部门调整领导班子。这一做法有效地解决了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及工作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低、服务质量差等问题。

  (四)以开展活动为载体,引导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以诚信创建活动为主题,组织开展了“百城万店无假货”、“价格诚信单位”、“百佳文明诚信企业”等活动,实施了“农村文明信用工程”,建立了万家企业信用档案,完成了“烟台信用网”建设。以爱心城市活动为主题,开展了“一助一”活动,结成帮扶对子3600多个;三年来,全市有120多万人次、3000多个单位捐款1.5亿元,救助困难学生5万多人次,救助困难家庭10万多户次;7356个单位与17174户困难家庭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帮扶关系。广泛开展“希望工程”、“春蕾计划”和“送温暖”等活动,筹集希望工程基金810多万元,“春蕾计划”捐款455万元,送温暖基金和职工互助互济储金分别达1300万元和1800万元。

三、在措施保障上,要始终坚持强化机制,落实责任,确保创建工作的顺利实施

  一是组织领导机制。成立了以市委书记为组长,市长和市文明委副主任为副组长,市直和中央、省属40多个部门主要负责人及5区分管副书记为成员的争创全省、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各县市区、开发区、市直各部门也成立了相应机构,形成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文明委具体负责,上下贯通、左右联动的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体系。对各个时期的重点工作,实行了“四个一”:即一项重点工作、一名领导分管、一个部门牵头、一套班子专抓。

  二是目标管理机制。依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以高于全省、全国文明城市指标的要求,制订了《关于广泛深入开展争创全省、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意见》,实施了“思想教育与道德建设”、“城市发展与城市建设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科教兴烟”、“阳光政务”和“基层基础创建”六大工程;制订了《争创全省、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把“六大工程”分解为124项具体任务,落实到16位市级领导、50多个责任部门和单位。各级也将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分管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在此基础上,制定目标责任书,提出明确标准,推行“议定事项通知单”制度。对确定要解决的问题,由市文明委签发通知单,明确责任和时限,定期督查,确保落实。

  三是物质投入机制。一方面,加大了财政投入,每年仅用于精神文明建设表彰活动的经费就达40万元,全市集中性的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市财政均提供专门经费;每年拨专款100万元,用于扶持文艺精品生产。另一方面,认真研究探索新的投入机制,如开发旅游景点、发展产业带动文化设施建设等。去年,组织了首届公益文化项目推介会,推介项目200个,签约项目36个,协议融资400多万元,迈出了创新精神文明建设投入机制的重要一步。

  四是监督考核机制。建立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督导与各部门自我督导相结合,群众监督与舆论监督相结合,重点监督与经常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在新闻媒体开设了“曝光台”,对不文明言行和创建工作推进较慢的单位进行督导和曝光。许多部门和单位还将创建任务制成公示牌,聘请义务监督员,开通创建监督热线电话,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建立了严格规范的考核体系,创建工作纳入了各级岗位责任制和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与各类评先创优活动挂钩。对工作扎实、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导致创城考核丢分的,严肃追究责任。

四、在方式方法上,要始终坚持广泛发动,深入宣传,营造全民参与的浓郁氛围

  XX年4月6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争创全省、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动员大会。市四套班子领导和驻军首长,市直机关科以上干部,市属企事业单位和中央、省属单位领导,驻军官兵共1200多人参加主会场会议,市电视台进行现场直播;各县(市)区、开发区领导及机关干部、各界代表在分会场参加会议。为便于市民收听收看,提前下发了通知并在新闻媒体预告。当天,全市大部分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组织了集中收看,有电视大屏幕的城市广场、商场的电视柜台、居民家庭也成了小的分会场,部分企业、农村还利用内部广播播放实况。直接收看、收听动员大会的市民约50万。

  动员大会后,为进一步提高市民知晓率,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是加大新闻和社会宣传力度,新闻媒体开设了专栏专题,以新闻报道、典型介绍、访谈评论、市民言论、公益广告等形式,进行全方位、高密度、大容量的宣传;二是在繁华地段、公共场所、党政机关、学校及社区、主要道路、公交车及出租车上设置公益广告、宣传橱窗,张贴文明公约、宣传单和标语口号;三是通过社区居委会和中小学生,向每一户家庭发出公开信,号召市民共同参与,多作贡献。三次抽样调查的结果表明,市民对创城工作的知晓率达95%以上。

  在创城工作中,特别是在宣传发动群众、维护城市秩序和卫生、帮助弱势群体方面,志愿者队伍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烟台市有一支宏大的志愿者队伍,分属工、青、妇及文明办、综治办等部门组织管理,仅治安志愿者就达1.5万人。其管理的可取之处,在于队伍具有相对稳定性,有详细的档案名册,并配有相关标志。

五、在工作重点上,要始终坚持典型引路,整体推进,突出同创共建的总体要求

  在创建活动中,烟台市特别注重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从1993年起,定期通过市民直接投票方式,评选“十佳文明市民”、“十佳服务明星”、“十佳文明家庭”、“十佳窗口单位”,并由市委、市政府召开大会隆重命名表彰;对各行各业在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定期组织经验交流;对树立的典型,采取新闻报道、事迹展览、组建先进事迹报告团等形式,进行多角度、全方位的宣传。

  学习考察期间,我们分别参观了企业、农村、机关三种类型的全国文明单位(村),他们的一个共同点就是紧密结合自身实际抓创建。张裕葡萄酒公司是我国民族工业的先驱之一,他们围绕弘扬中华民族自强不息精神这一主线,大力培育和弘扬企业文化,为企业发展增添了巨大活力;龙口南山集团以解放思想抓机遇,艰苦奋斗求发展为主线,从一个贫穷落后的小山村,发展成为拥有资产总额106亿元的国家级企业集团和上市公司;烟台市公路局从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入手,狠抓执行力,对待工作“不让领导说两遍、不让群众跑两遍”,成为一句响亮的口号。在典型的示范和感召下,全市范围内城乡连动,广泛开展了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一条街和文明村、文明小城镇、“十星级文明户”、军地双拥共建等多种形式的创建活动。同时,依托劳动技术培训、职业介绍中心、职业资格认定、外来人口管理等途径和手段,积极探索、推进创建活动向非公制经济组织、中介机构和外来流动人口延伸,开展了争创“文明个体工商户”、“文明民营企业”和“文明经营区”活动。

  它山之石,可以攻玉。当前,我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业已全面启动。相信有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决心,有全市各族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有前期“三创”工作的铺垫,有外地有益经验的可借鉴,昆明一定能够如愿以偿,获得“全国文明城市”这一综合性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