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大集食品监管情况报告

时间:2018-02-07 15:49:28来源:<推荐访问:情况报告

食品安全问题是关系人民健康与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在基本解决温饱问题后,食品质量安全越来越引起全社会关注,尤其近年来多起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让广大人民群众对身边食品的安全提出更高的要求。针对目前食品市场状况,我们每一名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应有一个理性的思考:为什么农村消费者往往是假冒劣质商品的受害者,在具体工作实践中,该如何从强化自身职能入手,做好对食品市场的有效监控,特别是对农村集贸市场监管,让农村这个巨大消费市场和城市市场同样的重视,不再成为劣质有害食品的倾销地。为此,如何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大集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值得思考的重要课题。近日,尚志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人员深入基层农村乡村针对流动性较强的集贸市场进行了调查研究,选择了元宝镇、亮河镇、长寿乡作为调查重点,对那里的食品市场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建议和措施,以期能够切实保护农村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一、开展农村大集食品安全监管是势在必行。

尚志市基本情况:尚志市西离哈尔滨市124公里,东距牡丹江市177公里。幅员面积9000平方公里,共辖10镇7乡,即尚志镇、亚布力镇、苇河镇、一面坡镇、帽儿山镇、庆阳镇、亮河镇、石头河子镇、元宝镇、黑龙宫镇10个镇和珍珠山乡、老街基乡、马延乡、长寿乡、乌吉密乡、河东朝鲜族乡、鱼池朝鲜族乡7个乡。XX年全市总人口616,141人,其中农业人口369,495人。

尚志市农村大集基本上是逢五逢十、逢六逢八、周六周日,几乎在尚志市农村不同乡镇每天都有集市活动,老百姓在日常生活中把赶集购物已成为生活中的一个热点,成为食品流通的重要渠道。农村集贸市场中,绝大多数是马路市场,设施简陋,主要以临街经营门市房屋和沿街设摊为主,环境卫生和必要的公共卫生设施达不到最基本的要求;上市商品质量差,在农村农贸市场中一些经营人员的卫生意识、卫生意识、法律意识都比较差,无健康证和卫生许可证从事食品经营的现象仍然存在。市场上经营业户、商贩数量较多,经营品种也是种类繁多,肉品、肉灌制品、米、面、油、小食品、小百货、服装鞋帽、调料干杂,还有一些杀虫药、防蚊药、蟑螂药等混在一起销售,真是应有尽有。然而,所谓的小作坊、小加工点的产品,假冒伪劣产品,过期产品等不同程度的出现在农村集贸大集上,因此,农村集贸市场的食品安全监管是我们下一步工作的主要任务。

二.我市农村农贸大集食品安全现实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 我市农村农贸大集食品安全现实存在的问题

农村地域广阔,市场分散,给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带来诸多不便,成为假冒伪劣食品的主要栖息地。农村大集食品安全隐患主要表现在:冒牌食品、假食品、劣质食品、三无食品、过期变质食品、缺斤短两食品。有的食品以色素、糖精、酒精等勾兑而成;有些食品的某一些成份的含量严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尤其是儿童食品,色素、糖精、防腐剂等严重超标;有些食品制作相当简单、粗糙,并且这些食品包装简陋,包装物大多是有毒的塑制品和劣质的纸张;有些食品包装上所标的数量与实际数量不符,缺斤短两。在尚志市长寿乡亮珠村农贸大集上,经营食品的业户大多是属于流动经营,食品质量很难保证,其中间杂有许多质量低劣价格便宜的商品,多数散装食品甚至裸露在泥泞不堪的道旁。通过与这些流动商贩交谈,我们了解到,他们固定在逢五或者逢十到尚志市各乡镇大集进行销售,而商品则多是从市内食品批发点或个人加工作坊进货,这种食品零售方式在农村成为普遍的行为。而在当地的固定食杂店内,我们发现部分乳饮料缺少qs认证标志,如康师傅、福满多、中旺面馆等销售速度慢的方便食品,超过保质期的多达十余种,冒充旺旺牛奶的产品因其价格低廉和正牌相比而更加受到欢迎。

2.农贸大集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的原因

究其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一是农村食品流通渠道不畅。在农村,几乎没有正规的超市、连锁店等较具规模且信誉度较高的商业企业,多是由个人在自己家里经营,或者租用很小的地方出售食品;二是经营者质量意识、自我保护意识、食品卫生知识等严重缺乏。乡村一级的食品市场经营户大多缺乏必要的法律常识和守法经营观念,往往只求经济利益,不管食品质量,更不考虑人们食用不合格食品所造成的后果。所以,即使是食品已经超过保质期,或是明明知道是劣质食品,为了不使自己亏本,甚至有利可图,经营者就会想尽一切办法销售出去;三是信息传播途径较少。农民普遍文化程度不够,加上信息传播途径少,使农民对食品法律法规和食品知识知之不多或一无所知,更谈不上辨别假冒伪劣食品的能力,认识不到假冒伪劣食品给自己身心带来的危害,这是广大农民自觉抵制假冒伪劣食品最大的障碍;四是农民防范意识较差。农民收入低下而且缺少对食品质量危害性的认识,所以购买食品往往只图便宜,不求质量,致使质量差、价格低的食品在农村很有市场,就像在调查中那些食品流动商贩说的那样“真的卖不出去,假的卖的很快”;五是对假冒伪劣食品的打假力度不够。农村地理位置偏远、交通不便,商品进货渠道多样,为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市场检查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检查的时间、次数不够,削弱了打击力度,给假冒伪劣商品提供了可乘之机。而且,农村的商业网点较分散,进货渠道和形势多种多样,越是假冒伪劣商品,进货渠道越隐密。六是农村面广量大,政府各职能部门限于人力物力,也难以做到经常监督。尚志市农村区域广泛,市集举办的间隔时间短,基层监管人员匮乏,检测设备空白,都是影响农村农贸大集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因素。现实监管情况习惯于将重心放在城区的集贸市场,使城区集贸市场的监管相对处于高压的态势,而农村集贸市场的监管出现一些盲区,违法行为得不到应有的惩罚。

三、针对尚志市农村农贸大集食品安全的具体情况我局提出了如下建议和措施:

1.强化职能部门监管网络化的建设,建立监管长效机制。一是充分发挥食品药品监管局实施的农村食品药品监督网及供应网、质监局的食品安全监督网、工商的12345举报网、卫生的卫生防疫监督网的作用,设立农村监督员、协管员,充分发挥他们向村民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法律法规知识,当好义务宣传员的作用,由监督员、协管员掌握本村食品消费信息,定期向职能部门反馈食品消费信息,使其真正成为农村食品安全监督的“前哨”,农村维权的“尖兵”,从而将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引向深入。二是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开展落实市场巡查制,切实落实管片人员和职责,对片内范围的农村食品店、食品作坊、食品加工点、餐饮店,特别是食品批发商和食品小作坊,实行重点监管,做到勤查、勤看、勤督促,发现销售过期、发霉、变质、三无食品要立即整改,性质严重的要严肃查处,并将案件曝光,用黑名单制度倡导守法、自律、诚信,促进农村食品市场的健康发展。三是对农村小食品店的监管要坚持检查服务的理念,改变检查处罚的做法。在农村对一些普遍的违法经营行为不能简单地理解为经营者经不住利益的诱惑、恶意或单纯地为了逃避监管而违法经营,大部分都为文化知识、法律知识、卫生知识、食品安全意识的缺乏而发生的。因此需要我们各职能部门,在经常检查的同时开展经常性的教育、引导、帮助、督促,使其走上我们职能部门所要求的守法、规范的经营道路。四是加强对农村食品经营业主的培训。实行定人、定时、定期、分人、分片经常地组织培训,利用小型会议等组织农村经营者、经营示范户进行座谈、交流,征求意见和建议,从而提高经营者的自身素质和改进职能部门的监管方式,达到监管目的。

2、明确监管职责,完善工作机制。一要把食品安全监管纳入乡镇政府年终目标综合考核管理,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考核细则。二要建立健全农村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强化监管人员的责任意识,保证人员到位、精力到位、监管到位。三要落实必需的农村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经费投入。政府财政要将农村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经费列入年初财政预算,确保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的正常有效开展。

3、加大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力度。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在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协调与配合,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提高农村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和专项整治效率,加大查处力度,增强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的震慑力。要有计划地在重点时段开展以儿童食品、粮食加工、私屠乱宰、豆制品奶制品等为重点内容的专项整治,净化农村食品市场。

4、积极探索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新举措,着力治本,全面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积极推进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工作。坚持综合评价与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探索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新途径相结合。努力实现“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担负总责、监管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食品企业强化意识自觉规范”的目标。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重点抓好乳制品、饮料等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质量档案和食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建立信用体系评价、披露等制度和褒奖守信、惩戒失信的运作机制。通过一系列激励机制,培植一批注重品牌质量、恪守商业信誉的食品生产加工与零售企业;运用失信惩戒机制,把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企业和商户列入“黑名单”,通过监管部门联合公示或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使违法经营者即便是在监管力量比较薄弱的农村也无容身之所。

5、加强农村食品供应网络建设。充分发挥现代流通优势,发展面向农村的连锁经营和物流配送,推进大型食品流通企业或生产企业参与改造农村食品经营网点工作,逐步实现农村食品供应乡镇有连锁超市,较大村有连锁便民店,利用现有食品流通企业资源,培育成为立足中心城市,辐射乡镇和主要行政村的连锁企业。充分发挥乡镇供销社的作用,积极与新合作超市、诺威超市、佳思特超市这样成规模的企业联系,努力建立起“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管理、统一价格、统一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