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爱的党组织:
听说最近北京出台了一项新的管理政策,那就是不准乞讨者在地铁站里乞讨。原因无非是:一有损城市形象,二影响公共秩序,三影响城市交通功能的正常发挥。对此,大家褒贬不一,各有自己的看法。之后,苏州市民政局、公安局、城管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对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的通告》,禁止乞丐在繁华街区乞讨,不听劝阻者将被施与治安处罚。
那么,通过这些方式是不是真的就能解决我们大多数城市中存在的流浪乞讨人员的问题呢?是不是真的能改善城市的形象和公共秩序?如果这一部分人一旦失去了生存的空间,后果是什么呢,会不会给社会带来更大的负面影响?我想我们不得不全面而仔细考虑我们的政策外部性。
记得小时候,看到乞丐,我总是很同情他们,经常会给与他们一点施舍,如果看到小乞丐,我甚至会把幼儿园发的糖果给他一块。
上了中学,我开始有点厌烦乞丐,特别是外地流浪到家乡的年轻人,我总觉得他们不学无术,没有志气,有强健的体魄,却甘于过寄生虫的生活,于是他们成为鼓励我奋发图强的很好的教材,我开始认为,一个人的生活状态和生活水平决定于他自己的付出。当我看到工地上蹲在那里吃饭的满脸粉尘的建筑工人时,我有时候觉得他们真的很辛苦,很可怜,但是我会以这样的理由来慰藉自己:因为他们在学生时代没有努力,也许他们享乐在前,所以今天他们吃苦在后!我以后的生活是我今天努力的结果,现在想想,这些想法实在是太天真了,我几乎没有去想过,我所拥有的机会他们是不是也一样拥有呢?这就又牵涉到一个公平的问题了。
大二的时候,在苏州,因为连续遇到并给予两个同样拉小提琴失学的孩子施舍,我被男生们嘲笑至毕业,只要遇到乞丐,他们就会提起我当年的故事,因此,现在的我对乞丐有种坚决的抵制和难以言喻的木然。
在城市社会学的课上,老师曾经说过,我们的社会逐渐向不稳定的结构发展,贫富差距在不断拉大,伴随着城市新贵阶层崛起,城市弱势群体的数量也在扩大,其生活质量在不断下降,这种与日俱增的社会差距就象一颗定时炸弹,给社会的稳定发展带来了巨大的隐患。那么以gdp为标准去衡量一个社会的发展速度和水平显然已经不甚恰当,我们应该更多地关注社会福利的增长和社会公平的实现。
当然,任何一个问题都是具有两面性的,社会福利的增加也许能改变一些人的生活状态,但它不是最终办法,因为会有更多人甘愿成为享受社会福利的寄生虫,这对更多的纳税人来说同样也是一种不公平。欧洲国家大多是高福利国家,但是却有朋友告诉我,很多年轻人没有进取的动力,只是因为他们的生活有保障,这就是高福利的负面影响。另一个不可忽视的现象是,他们的国度里同样拥有乞丐和流浪汉,这就说明,社会福利的增加无法解决这一问题。
而完全的社会公平是很难实现的,我们的社会公平不是指人的绝对平等和趋同性,而是我们能否为每一人提供平等的生存条件。但是我们现在的教育产业制度和日益严重的贫富差距已经剥夺越来越多人学习的机会,让一个没有知识的人和一个学识渊博的人一起竞争生存空间就好比是百米运动员和哑哑学步的小孩赛跑一样,毫无可比性,当然,我也从来只将龟兔赛跑的故事作为一个故事而已,乌龟的运气不会每一次都那么好!
因此回到乞丐的问题上,我想我们的政府有没有想过为什么乞丐越来越多,甚至会威胁到我们城市形象和社会稳定?如果没有去挖掘更为深层次的原因而只是增加一些限制性的管理条例,是治标不治本的。
出于对城市的了解和认识,我本人可以接受北京和苏州提出这些管理条例,并能给与我的理解。我想我们应该维护社会中每一个阶层的人的权利,维护弱势群体的权利并不等于损害其他人的权利,当乞丐的行为确实影响到其他人的生活时,我们也有必要去维护大多数的利益。如果打着社会公平的旗号,打着慈善和救济的幌子做一些毫无意义的让步和救助,恐怕是对社会公平的最大危害!
城市工作者面对越来越严重的社会分异问题,准则是最大限度的为所有人创造尽量好的生活环境,而不是以我们一厢情愿的方式去想办法让富人和穷人能够拥有共同的空间,或者说去缩小这些差距,前者是徒劳,后者不属于他们的工作范围。
总之,任何一个社会都会存在弱智群体,我们要做的首先是检测其存在的合理性,是不是所有乞丐都是真正的被生存所逼,因为生存是人的第一需要,我们应该给与人性化的理解,而对于利用乞讨的犯罪行为应当严厉打击;其次,我们应该追究社会问题存在的本质根源,去追寻乞丐之所以成为乞丐的原因中有多少是政府的因素,社会的因素,才能从根源上减少乞丐的数量;最后,如果弱智群体的某些行为确实危害到其他人的利益或者社会的稳定,那么我们应该摒弃对他们的同情,采取合理的措施,维护大众的权利。
以上只是我个人对社会问题的一些看法,其中也可能有不成熟或者错误的观点,请党组织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