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入党志愿书的一般要求是:
第一,“姓名”中的“曾用名”应按在户口上登记过的使用顺序填写。
第二,“出生年月”应填写公历时间。
第三,“贴照片处”要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黑白或彩照均可)。
第四,“籍贯”是指本人祖居的地方,按现在的行政区划填写。如祖居地变动较多,一般应填写父亲的出生地。
第五,“家庭出身”指本人取得独立经济地位或参加革命时的家庭阶级成分。
第六,“本人成分”是指一个人参加革命工作之前的社会职业。
第七,“文化程度”是指现在文化程度。应按现有文化程度或技术专业水平填写。
第八,“现任职务”是指一个人实际担任的职务。
第九,填写“入党志愿”时,首先要将自己对党的认识写清楚。对党的认识主要包括对党的性质、指导思想、宗旨、最终奋斗目标、纲领、路线、方针的认识和理解。还要写清为什么要加入中国共产党,准备怎样做一名合格的党员等内容。在填写时要联系自己的思想实际,不要单纯抄党章或其他材料。
第十,在“入党志愿”填写格式上,应开章明义、直写正文,不应像写申请书那样开头用称谓,也不用结尾署名和注明日期或写上“此致、敬礼”等。
第十一,“本人经历”包括个人的学习经历,参加劳动和工作的经历。本人经历一般应从七岁或上小学一年级开始写起,根据本人不同时期所从事的职业分段填写。在时间上月份要衔接,不能间隔。同时,要填上所任职务和对本人这段经历最熟悉的证明人。
第十二,“奖励或处分”。“奖励”一项,没有特别的规定,一般是经过一个单位或上级领导机关批准表彰和奖励的(不含口头表扬),均可填入。“处分”是指有批准权限的领导机关,根据一个人所犯错误的事实和性质,按照党纪、团纪、政纪和国法所作的组织处理或刑事判决。受口头批评教育的,不算处分。
第十三,“家庭主要成员的职业和政治情况”。其中“家庭主要成员”是指和自己有血缘关系或婚姻关系的直系亲属。“职业和政治情况”是指上述成员现在何地何部门做何工作或担任何职务,参加了什么党派或群众团体,有无重大政治和历史问题。
第十四,“主要社会关系的职业和政治情况”。其中“主要社会关系”是指本人的旁系亲属(爱人的父母、分居的兄弟姐妹、伯叔姑姨舅、甥侄等)和与本人关系较密切或本人受其影响较大的朋友、同志、同学等。“职业和政治情况”,与上述填法相同。
第十五,“对党还有哪些需要说明的问题”。这一项没有特别要求,凡是申请入党人认为表格中各项没有包括进去或没有完全表达清楚的问题,又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都可以填写(不含本人对党组织的要求和自己今后的决心)。
第十六,“备考”。这一栏由党组织填写,主要填写表中其他项目中没有包括而又应说明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