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德是校风、教风、学风和教工作风的高度概括与浓缩,其核心是教师的职业道德。学校是培养人才的摇篮,教师是塑造学生灵魂的工程师,青少年学生处于“染于苍则苍,染于黄则黄”的不成熟阶段,学校和教师对他们的影响有着终生的作用。因此,狠抓师德师风建设对于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完成培养目标有着极其的重要作用。为了重塑教师形象,切实抓好师德师风建设,结合我校教代会通过的各项管理细则,特制订 师德师风考核方案:
一、师德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师德考核等级确定
90分以上的为优秀 80——89分为良好
60——79分为合格 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三、师德考核比例指标(按学校教职工总数确定)
优秀:20% 良 好:30%
合格:45%—50% 不合格:0至5%
四、师德考核考评办法
1、综合考核评分(由学校考评小组进行)(按《考评细则》考评,百分制)占60%;
2、学生民意调查,占10%;(由年段组织考核)
3、教职工民意测评,占10%;(由工会组织考核)
4、样级领导考核,占20%(校务会组织考核)
按上述五项得出个人总分,并确定等次。
五、师德考核结果三挂钩
1、直接与评先评优挂钩。即师德考核结果不为良好级以上者,不能参与任何级别的先进的评选。
2、直接与评定职称挂钩。即师德考核结果为优秀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3、直接与年度考核挂钩。即师德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
六、师德考核时限规定
1、每学期期末进行初评,学年度进行总评并确定考核等次。
2、考核结果每半年一次登记,学校存档案。
七、师德考核评价机制
1、每学期结束后由办公室根据考核细则计算出教师师德得分,交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后向教师公布。
2、考核结果做为教师评优、评先、评职称的依据。
附: 教师师德考核细则
(一)依法执教(10分)
认真学习和执行《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特殊教育暂行规程》等与教育教学相关的法规法规,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勇于推进教育改革与创新,树立科学的学生观,维护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实行公平教育,不歧视差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评分方法:
1、教职工例会法律、法规学习无故不参加,每次扣2分;
2、散布、传播消极、反动、不健康的思想或言论,每次扣4分;
3、法制考试不及格的,不得分。
(二)爱岗敬业(20分)
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安于清贫和艰苦的生活作风,爱岗敬业,努力完成教育教学任务,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能以主人翁的姿态为学校的改革发展和其他事务献计出力。
评分方法:
1、不服从组织安排,未完成工作任务的一次扣5分;
2、升旗或集会活动迟到1次扣1分,缺席一次扣2分,无故旷工1天扣10分;
3、工作时间有下棋、打牌、炒股、玩游戏、网聊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扣5分。
4、有其他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影响行为的按其情节扣5-10分。
(三)关爱学生(20分)
树立以残疾学生为中心的观念,面向全体学生,努力建立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尊重学生人格,坚持正面教育,不简单粗暴地训斥学生,注重培养学生个性特长。开展生动活泼的教育活动,用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教育引导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