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下乡社会实践报告范文农村

时间:2018-02-08 03:18:08来源:<推荐访问:社会实践报告

  【摘要】xx年7月1日,光电学院暑期社会实践团根据校团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围绕建党90周年这一主题,远赴云南开展了集调研、宣讲为一体的“三下乡”之法律援助活动。活动内容包括“法律知识大课堂”、“一对一援助”、“走访调研司法机关”等。实践团历时5天共走访了五个重点乡镇,开展了法律宣讲、调研等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成果,此外实践团还走访了当地部分困难学生家庭,为他们送去了法律书籍和学习用品,鼓励他们健康成长。实践团最终与大当地县团委共建了实践基地,为后续双方的长期合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正文】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精神,学习胡jintao总书记给北大学生的回信中“向实践学习,向人民群众学习”的号召,根据团中央统一部署和要求,上海理工大学光电学院1名指导老师和6名本科学生组建了这支“三下乡”暑期社会实践团,实践团将远赴云南楚雄彝族自治州大姚县进行为期4天的社会实践,此次实践活动旨在树立大学生的科学发展观,发挥大学生时代的先锋模范作用,用自己的所学服务于社会。深入到边远地区的乡镇农村中去,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深入农村基建,深入了解农村经济、教育的发展状况,普及法律知识,为当地的法制体系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xx2年7月1日,经过多天的准备工作,我们这支六人的社会实践队伍踏上了征程,奔赴云南,几经周转,终于在7月3日下午来到了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大姚县,县团委副书记曹桂馥老师迎接了我们并帮我们了解决食宿问题。曹老师目前在大姚县团委进行为期一年的挂职工作,原担任我校基础学院团委副书记,同样是为响应国家支援政策,来到云南进行挂职锻炼,所以此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也与曹老师有了很好的对接。尽管旅途很辛苦,但队员们深知自己身上所承担的责任,在入住旅店后经过短暂的休息调整,我们便在指导老师的安排下对活动方案进行了进一步策划,并明确了分工,队员们整理了所有的活动用品,为接下来几天的活动做了充分的准备。

  7月4日上午,我们到大姚县团委报到,团委的领导给予了热情招待,并就此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方案开展了研讨会,做了详尽细致的安排,大姚县拥有人口数28万,共14个乡镇,考虑到人口分散和团队成员数量有限的情况,我们将实践团分为了两组,分别和县团委及司法局的领导配合同时于当天下午赶往了两个不同的乡镇,5日早上每个小组根据计划分别赶往了下一个乡镇,最后我们在当天下午返回县团委会合开展总结交流工作,完成了第一步宣讲工作;第二部工作以走访调研工作为重点,并结合法律宣传。7月6日上午,我们实践团一行包括指导老师在内的六个人在县团委及司法局领导们的带领下,来到了新街乡进行走访调研和法律宣讲工作,我们分别走访了当地的派出所、司法所和新街乡中心学校,并对有关领导进行了采访,针对新街乡今年来的在法律援助以及经济发展、文化教育等领域的工作做了详尽的的询问和探讨。下午在新街乡新街村委会开展了法律宣讲工作,当地各单位领导和部分群众参加了宣讲活动,在宣讲活动结束后我们又在当地领导的引领下,走访了六家困难学生家庭,为他们送去了学习用品。7月7日我们按照活动计划顺利进入了第三阶段的工作,上午分别走访调研了大姚县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司法局三处司法部门,对相关领导进行了采访,下午在司法局隆重举办了“上海理工大学社会实践基地”挂牌仪式,县各级领导参加此次仪式,当天下午,县团委与我们签订了共建实践基地协议书,到此,此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基本完成。

  从7月4日至7日,四天的实践活动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每一位队员心中都积攒了太多的感动和不舍,每走到一个乡镇,当地的父老乡亲都给予了热情的接待,这是出乎我们意外的,在初到云南的时候,我们便了解到云南共有25个少数民族,在大姚县主要以彝族人为多数,但我们自己对少数民族的乡土风俗了知之甚少,所以下乡镇之前心里便早已做好了受冷落的准备,但真正地去了,却又一下子被那种超乎想象的热情所震撼,一时间竟不能接受。作为团队的一员,我无法忘记第一天下乡镇的情景,我们第一组在4日下午随着团委和司法局的领导去了六苴镇,在宣讲活动结束后,当地政府安排了晚饭,很多领导干部和村民都参加了这次聚餐,席间镇党委书记讲了很多农村基层存在的很多现实矛盾问题,这些都很实际,还向我们解释了很多当地具体的惠民政策,所有这些更贴近老百姓的生活,却是我们讲不到的也是不了解的,书记给我们提了很多建议,的确收获很多,值得一提的是领导干部们和乡亲们并没有隔阂,大家一边聊着家常话一边吃着酒,那种官民互静着实叫人感动。接下来的几个乡镇中我们都同样受到了各乡镇的热情接待,我们根据群众的对讲课内容的反清情况实时做了调整,逐步完善宣讲内容,以农民切身利益为主,收到了当地父老乡亲们的热烈欢迎,前来听讲的有上了岁数的爷爷奶奶,有叔叔阿姨,也有不同年龄阶段的孩子们,七八月份正是当地农忙的时候,乡亲们能够抽出时间前来听讲,队员们都很感动也尽自己所能把更多的信息传递给广大农民朋友们,因为县团委对每日的行程安排都做了详尽的安排,所以我们开展活动特别的顺利。

  当你走入云南,走入大姚,那满山的绿色会让你觉得仿佛进入了仙境般的世界,就像宋祖英的那首《云南美》所描述的一样,云南的山美,水美,人也美,灰瓦白墙的房屋点缀在葱翠的山半腰,彰显出人与自然的和谐,在这样美丽的乡镇中,人民生活质朴纯洁,但毕竟作为我国边远地区,经济还是收到了很大的影响,在走访新街乡中心学校的时候,我们通过校领导的介绍得知学校的很多学生都是贫困子女,每年都要受到政府和学校的资助的情况,在六日下午我们走访了新街乡六户困难学生家庭,并带去了学习用品,那些孩子多是十一二岁,都在当地小学读书,尽管家境不好,但是学习却都很优秀,看着他们接过学习用品高兴的样子,我们内心也有说不出来的欣喜,当地一位班主任老师说,她很期待以后能有更多像我们这样的团队去关心他们这些贫困子女,这不仅能够帮助他们解决学习困难,更重要的是这种关爱给他们幼小心灵带去了对真善美的理解和渴望,对他们的成长起到很好的引导作用。

  此次实践活动中,我们供开展了五次宣讲,每次宣讲中,我们都派发了部分调查问卷,主要是对农民群众的法律常识进行调查,最终获得有效调查问卷81份,我们对这81份调查问卷做了统计分析,对当地农民群众的法律常识掌握有了基本的了解,结果反映:当地的农民群众对法律专业基础知识概念浅薄,但总体法律意识观念较强,懂得用法律维护自身利益,对司法部门的认知度和信任度偏低。近年来随着政府相关部门在法律普及工作上的加强,农民群众对法律基本都有了认识,但很多具体的法律概念并不知道,还需要多方不断的努力。在第三阶段的走访调研中,我们切实了解到了当地政府在法律宣传方面所做的工作,干部亲自下乡给老百姓讲解,公安机关和司法局的领导担任学校法律老师等等这措施都逐步强化了人们的法律意识,在当地近年不断下降的各类案件和群众纠纷数量上有了很好的体现。

  7月7日下午,我们和大姚县团委签订了关于《共建上海理工大学社会实践基地》的协议,这此活动至此得到了圆满的结束,共建基地协议的签订便代表着我们成了一家人,为后续双方长久的合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作为第一步,我们将会结合活动当中拍的照片做一份大姚的宣传片,并通过网络平台进行宣传,让更多的人去关注大姚,在未来的很多年里,即便有千里相隔,双方也都会保持密切的交流和合作,我们将会为大姚的人民提供各方面援助工作,大姚也将为在我校在读大学生提供更多历练人生的机会,力求达到共赢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