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敬老模范区申报材料

时间:2018-02-07 15:10:01来源:<推荐访问:申报材料
我区是XX年经国务院批准由原**市市中区分设的县级行政区,幅员面积618平方公里,现辖11个乡镇,6个街道办事处,总人口72万(其中:城市人口43万,农村人口29万)。全区现有60岁以上老年人口8.9万,占总人口12%。**区是**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文化底蕴深厚,观音文化源远流长,先后被命名为“中国观音文化之乡”、“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区”。
我区在创建省级第三轮敬老模范区工作中,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始终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以贯彻《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为切入点,统筹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老龄事业,推动了老龄工作的快速发展,实现了“六有”的工作目标,XX年10月被国家民政部表彰命名为“第三批全国养老服务示范活动示范单位”、“全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先进单位”。主要成效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助推老龄事业全面发展
(一)强化组织,长效规划。一是建立组织网络。区委区政府成立了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由常务副区长任主任,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分管领导任副主任,民政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区编委批复设立区老龄办为正科级常设机构,落实专兼职工作人员5名。区直各部门、街道、乡镇也相应成立了以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的老龄工作领导小组,在村、社区组建老协59个,成立老协分会、老协活动小组252个,形成了一个上联党委、政府,下接社区、村社的三级老龄工作网络和社会齐抓共管的老龄工作格局。二是完善发展规划。将养老服务事业纳入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出台了《**区老龄事业发展“xxx”规划》、《**区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意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有效推动了养老服务事业发展。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一是普法教育宣传。区政府将《老年法》纳入普法宣传重点,组织宣讲团深入各乡镇、各社区进行宣传,累计开展法律知识宣传120余次,群众教育普及率达到95%,老年人接受法律教育普及率达到90%。二是德育教育宣传。在全区所有中小学校中开办了敬老、爱老、护老德育课程,定期组织中小学生为老人开展义务服务,与空巢老人、孤寡老人结对活动;三是社会教育宣传。通过开展孝亲敬老好媳妇及先进单位评选活动、推广“爱心助老卡”、敬老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宣传老年法和爱老护老先进典型,激发了全社会共同关注老年人、参与老龄事业的意识,目前,已评选敬老名星3名,好媳妇20名,先进单位10个,先进个人20名。以举办“中华慈善论坛”为契机,开设了“慈善网”,在全区大势开展爱心慈善活动,表彰慈善爱心人士,带动和鼓励了一大批社会爱心慈善人士参与社会养老,实现了爱心慈善之城。四是领导示范宣传。在重大节假日,区四大班子领导都要亲自慰问老干部、老党员、老职工、百岁老人和贫困老年人等,开展帮扶活动,推动了尊老敬老良好社会风尚的形成。在高龄老人满百岁寿辰之际,区委、区府、区民政局、区老龄办领导都要送去生日的祝福和慰问金。
(三)加大投入,完善设施。一是建立了区财政投入机制。区政府每年将涉老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定期拨付,支持老龄事业的发展,并逐年加大投入。二是建立了养老服务设施投入机制。采取上争、区投、社会捐助等形式,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快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目前,已投入资金800万元,对福利院进行扩建和设施改善;投入资金2520万元,新建敬老院4所,改扩建6所,新增床位1060张,改善了全区养老基础设施条件;建成了老年活动室、老年阅览室和老年活动健身广场200余个,修建了休闲广场10处,为老年人提供了良好的休闲娱乐健身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