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镇人民政府:
本人名叫xxx,女,71岁,是xxxxxx村人,收养1个女儿(现已外嫁)。XX年,xxx镇人民政府考虑到我年老、家庭困难的实际情况,批准我为五保供养对象。我现在老伴已逝世只有孤身一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生活能基本自理;身体基本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因此申请入住敬老院。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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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对象:凡愿意入住我镇敬老院的老人。
(二)费 用:自费入住镇敬老院的须缴交保证金5000元,每月支付生活费750元(特殊护理的费用另计)。
(三)注意事项:
1、经过身体检查,发现有传染病、严重痴呆、暴力倾向的老人,镇敬老院有权拒绝其入住。
2、老人外出须经过院方同意或家属陪同及书面同意书。
3、老人必须遵守院方一切规章制度,如有违反,并多次劝导无效,在与家属面谈后终止协议退回。
(四)协议书领取地点:常平镇敬老院。
(五)常平镇敬老院地址:东莞市常平镇木棆市场旁
万佛湖镇汪湾二级敬老院在上级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关心弱势群体,体现民生工程,目前,敬老院建设已竣工,准备安排人员入住。经XX年1月10日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决定以下三十位五保老人入住。
年畈:张先义、王甫明、陶友申;石岗:朱学奎、阙义和、朱学柱、方贤青;炮岭:韦发明、方贤发;高场:班代来;龙庙:刘自福;安口:张得政、贾正如;韦冲:周言增;塘埂:韦发传、方光法;贾冲:汪昌明;冒石:毛方安;兴塘:陶友胜;龙树:潘安才;陈岭:贾大存、贾大会;双塘:吕国山;李洼:朱涌云;付坝:储世珍、梅白怀;后畈:徐德稳;老庄:王甫明、贾正怀;相畈:叶志贤。
妥否,请批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