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领导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述职述廉报告
时间:2018-02-07 18:0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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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委分工,我分管政法工作。任职以来,我以抓党风廉政建设为突破口,狠抓政法干部队伍和班子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对政法系统“一把手”落实第一责任人制度的管理
一是调整充实了政法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政法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章制度,建立了政法系统廉政建设承诺公开制度、责任追究制度,要求公检法司、政法委等政法机关各部门一把手结合学习,对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全面安排,周密部署,强化“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使一把手率先垂范,负好总责。今年以来,在政法机关各部门全面贯彻落实公安部“五条禁令”,开展了政法系统干警教育整顿工作,进一步规范了广大干警行为,把干警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向社区延伸。二是强化自我约束,做到率先垂范。在工作和生活中,我坚持做到了从自身做起,严格按照党章党纪规范自己的言行,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严于律己,勤政廉洁,敢抓敢管,始终保持了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在抓好自身建设的同时,我根据《中共阿克苏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的要求,对政法系统各部门、各单位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承担的责任进行全面的梳理,与各单位一把手签订责任书。并要求政法系统各部门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状,层层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形成了上下贯通、纵横相济的责任网络。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始终坚持对政法系统节假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反腐败斗争工作进行检查,定期不定期对一些敏感办事部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抽查,现场办公、现场解决问题。
二、认真负责地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
一是抓好反腐倡廉的宣传教育。结合十六届三中、四中以及中纪委三次全委会、自治区纪委五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在政法系统广泛开展了理想信念、廉洁从政、党风党纪教育活动,并组织开展了各种形式的座谈讨论活动。同时,还结合政法机关实际,在党员干部群众中,深入开展《两个条例》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的认识,使每个党员要严格要求自己,严格廉洁自律,用党纪政纪规范自己的行为,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在各项工作中起先锋模范作用。二是抓好政法机关遵守政治纪律的监督检查,结合中央、自治区关于维护新疆稳定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学习活动,组织政法机关各部门负责人认真学习有关条例、法规,强化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强化政法系统马克思主义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和文化观教育,进一步增强政法干警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的自觉性。三是认真抓好政法机关纠风工作,加大对政法机关春节、古尔邦等节期间执行“不准收受礼品,不参加公费宴请和有碍公务的个人宴请,杜绝一切以权谋私的行为”等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政法机关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不乱收费或变相收费、小金库等问题进行使用财政统一票据,从根本上绝“三乱”现象的发生。四是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在抓好自身建设的同时,经常对政法领导干部打招呼,组织人员重点对政法系统领导干部礼品登记、住房、公务用车、通讯工具使用等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严以律已,管好自己,管好身边的人
一是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严格按照《条例》做好政法机关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严格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二是严格按照地区领导干部社区生活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和有关规定,公开向社会做出廉政承诺,自觉接受社区群众对自己工作圈、生活圈和社交圈的监督。二是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对配偶、子女、其他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从没有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其它亲友及其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从没有为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友多占地、占好地和让农牧民为其亲友无偿代工代劳的情况。
分析今年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我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配套的检查考核制度和奖惩办法还不完善;二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力度还不大;三是对政法队伍管理不严,5月以来,政法机关陆续出现一些事故,政法机关对执行五条禁令有所放松。
搞好党风廉政建设,消除党内腐败是一项十分艰巨的任务,我决心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廉政建设,继续把我市政法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引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