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关于“守纪律、讲规矩”学习心得体会
如果缺少了组织程序,只是我行我素,对个人,就如同无舵之舟、无缰之马,迟早迷失方向;于组织,则如同一盘散沙、一堆乱麻,难以形成合力
直到今天,还有人记得这件往事:“你应该立即回去!”当年,陈云的女儿陈伟华在北京郊区当老师。一次冒雨走了十几里路回家,却因为没有请假,受到父亲严厉的批评。老一辈革命家生活中的普通一幕,照见的正是“一切按程序来”的优良传统。
“非规矩不能定方圆,非准绳不能正曲直”。守纪律讲规矩,最基本的要求就是遵循组织程序。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xx总书记郑重昭告全党,“必须遵循组织程序,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党的程序规定,不仅是我们党集中统一的保证,也是对每一个党员的政治要求。是否具有遵守组织程序的自觉,是检验党员、干部合格不合格的试金石。
现代政治学认为,制度化是组织和程序获取价值观和稳定性的一种进程。在现代政党政治中,以严格的组织程序管理党员的行为,乃是通例。英国工党规定,议员候选人、党的发言人和选区党组织的活动,都必须受党中央的指导和监督,胡言乱语会受到纪律处分;新加坡人民行动党从入党成为预备党员,再晋升为干部党员,都需要经过严格的遴选、推荐和考察。作为一个马克思主义执政党,从请示汇报制度,到民主决策制度,我们党更是在强大的组织程序保证下,凝聚成一个有着强大战斗力的集体。
列宁曾如此阐述组织程序的极端重要性:“无产阶级在争取政权的斗争中,除了组织而外,没有别的武器。”在社会转型期,党员、干部不是生活在无菌箱中,而是与社会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对利益有着更为复杂的考量。组织程序作为管理规范、行为规则,可以发现、预防可能出现的问题。请示报告不是小事,不能满不在乎,这些年来一些干部出事就出在这个上面。如果缺少了组织程序,只是我行我素,对个人,就如同无舵之舟、无缰之马,迟早迷失方向;于组织,则如同一盘散沙、一堆乱麻,难以形成合力。
然而现实中,还是有不少党员干部把持不住定力,视组织程序为无物,擅作主张,我行我素。在工作中无视规程,或是“迈过锅台上炕”,事前不请示、事后不报告,先斩后奏、边斩边奏,甚至斩而不奏;或是“大事小事一言堂”,该组织民主决定的,却越权专断、专横跋扈,个人说了算;或是该集体研究时擅自表态,该征求意见时省略程序,把个人意见强加给集体,用个人决定代替组织决定。在生活中无视规定,或是该报告的不报告,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离婚、结婚多少年了,子女家属长期在国外等,组织都不知道;或是一到非工作时间,便以个人私事、自由空间为借口,擅自脱岗离岗,干了什么、人跑到哪里去了,泥牛入海无消息。凡此种种,为个人违纪开了口子,对党的声誉影响更大。
无视组织程序,“怕麻烦”是借口,“不知道”更不成其为理由。说到底,还是个人私利和权力观念扭曲在作祟。违规在企业、协会兼职,为退休找个落脚点,不就是抱着有权不用、过期作废心态,拿着权力寻租、变现,博些蝇头小利吗?有些领导干部之所以一再破坏民主集中制,独断专行甚至随意批发官帽,也与班子成员信奉官场“潜规则”,甘当“家臣”甚至“家奴”有关。一位县委书记竟然大言不惭地说:“书记和县长之间,既是同僚的关系,也是上下级之间的关系,甚至是爹和儿子之间的关系”。如此权力生态之下,难免会架空了组织,破坏了程序,把权力当成了私器,谈何“该履行的职责必须履行,该承担的责任必须承担”。
十八大以来,从严治党的一个基本思路,就是严格组织程序。狠查带病上岗,整治突击提拔,清理3200余名副处级以上“裸官”;抽查核实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取消5名拟提拔中管干部、数十名拟提拔厅局级和县处级考察对象的提拔资格……这些都释放出强烈信号:遵循组织程序,是守纪律讲规矩的重要内容,须臾不可废、时时须谨记。只有这样,才能为我们的事业提供最有力的保证、最强大的支撑。
第二篇:守纪律讲规矩心得体会
纪律和规矩是治党治国的利器。现实生活中,一些党员干部不守纪律、不讲规矩,甚至严重践踏纪律、规矩,如果继续任由这种现象蔓延,党和国家的前途堪忧。xx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要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守纪律也就是遵守党的纪律、政治纪律;讲规矩就是讲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党员干部要坚持守纪律讲规矩,关键要做到“五个必须”。
必须维护党中央的权威
当前,国际形势复杂多变,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各种矛盾交织叠加,内外因素相互影响。要实现“两个一百年”目标,需要坚强的中央领导集体及其强有力的权威。没有党中央的权威,中国就会陷入各自为政、各行其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局面,最终像一盘散沙;就无法凝聚起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力量,合力实施国家全局发展战略,保持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就无法形成全党全国的统一意志,及时妥善地消除国内外各种不利因素,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的和谐稳定,等等。
中央的权威是建立在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基础上的。是否做到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是检验每个党员干部思想上和政治上过不过硬、法纪观念强不强、对党和人民的忠诚真不真、大局意识浓不浓的重要标准。党中央代表国家、民族、人民的利益,这是中央权威最值得维护的合理合法性依据。党员干部要在思想上筑牢维护中央权威的意识,在行动上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自觉把人民利益置于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对党和人民忠诚,不做任何损害国家民族利益的事情。
必须维护党的团结
党的团结就像一个巨大的磁场,可以把一切有利因素吸收进来。党的团结包括党内、外的团结,是五湖四海式的,而不是团团伙伙、拉帮结派式的团结。民族复兴大业光靠执政党不能胜任,还要靠团结起来的各族人民。汇聚全国人民力量的关键是党作为磁场必须有强大的磁力,而形成强大磁力的前提是党内的团结。团结的党才能集中精力为国家、民族、人民办许许多多大事好事,才能营造稳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的社会政治环境,让人民感到国家有前途、生活有盼头、执政党可信赖和依靠。
维护党的团结是每个党员的政治责任。团结的党是一个合力的结果,每个党员干部积极努力付出的正能量,都会对这个合力的结果作出有益的贡献。反之,消极的行为,特别是违法违纪的腐败行为所带来的负能量,都会伤害这个合力的结果。所以,对党员干部的要求要更加严格,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不能使党沦为各取所需、自行其是的“私人俱乐部”。
必须遵循组织程序
党的组织正常运转需要严格的程序,程序决定组织的成败。每个党员干部都有自己的权限,都必须按照一定程序行使权力,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从小变大、从弱变强,最终取得执政地位,根本原因之一就是纪律严明、程序严密。如果党员干部不严格遵守程序,我行我素、随意越权越位甚至滥用职权,组织的健康有序状态就会被破坏,党的组织体系就会崩溃。
严格遵循组织程序是每个党员和干部维护组织健康、有序、稳定所必须的。党的组织在制定组织程序之初就已经充分考虑到:现实中的人都有主观能动性,都想按自己的主观意志行事,没有人心甘情愿被任何程序约束,党员干部也不例外。严格组织程序就是要防止党员干部随心所欲,不按规矩出牌、不按规矩办事。
必须服从组织决定
组织决定体现了组织中多数人的意志,服从组织决定是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的基本条件。组织决定的依据是党的组织制度,主要包括: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即民主集中制的根本组织原则、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的选举制度,党内议事规则等。根据民主集中制的根本组织原则: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因此,凡是经党的组织作出的决定,个人即使有不同意见,也必须坚决服从,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违背组织决定。
服从组织决定是党员干部讲大局、讲党性的表现。每个党员干部的能力、智慧都是有限的,组织的作用却能将每个人有限的能力、智慧汇聚起来,并作出体现集体能力、智慧的决定。服从组织决定实质上是遵从多数人的意见、维护组织的团结统一。如果党员干部不服从组织决定,组织内部必定分裂,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必定遭受削减。在组织决定面前,不能大谈个人意志,如果在执行过程中发现组织决定有缺陷,可以通过大家的意志加以完善和修正。
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是领导干部最难过的一道关。重情重义是我国的传统美德,过好亲情关对为官者极具挑战性,“六亲不认的官员”往往受到亲朋好友的唾骂和同行排挤。而在部分人群中,为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帮忙办事成为评价领导干部成功与否的“标准”,无形中助长了一些领导干部的互相攀比和滥用职权之风。
克服以上难关,一是必须严于律己,无论对待任何人、任何事、任何情义,都要牢牢守住道德底线和党纪国法底线。二是严格治家,避免家人打着自己旗号行事,避免外人通过自己的家人攻破自己的底线。三是教育和提醒身边工作人员严格依纪依法依矩行事,不允许打自己旗号行利己之事。四是时刻自我警醒,绝不与任何个人、小圈子、小团体的利益捆绑。
党员干部长期坚持做到守纪律讲规矩,不仅需要个人持之以恒的理性自觉、自律意识,更需要科学管用有效的刚性化制度的强制和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