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完成情况自查报告

时间:2018-02-07 16:02:53来源:<推荐访问:自查报告

“xx”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完成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关于对全市“xx”普法和“xx”时期依法治市工作进行目标考核的通知》要求,我局对“xx”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领导小组健全,人员、经费保障有力。为了在组织上保证“xx”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市法建办要求,成立了局“xx”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责任,指定专人负责局“xx”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结合人员变动和党组分工,及时对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宣传及执法经费投入,保证了“xx”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全面完成。

根据《xx市“xx”时期依法治市工作纲要》和《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XX-XX)》的通知,结合实际制定了局《“xx”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方案》,以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青建法[XX]871号精神,对本单位“xx”普法和“xx”时期依法治理工作进行全面规划,每年根据市法建办年度普法工作要点,认真安排本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和安排工作,总结和督导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保证了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

(二)学法制度落实,学习活动扎实有效。一是下发了《深化法律七进服务科学发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的通知》和《关于积极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的通知》,明确了法治学习重点任务,制定了保障措施,认真督导落实。二是将领导干部学法列入局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每年安排党组中心组进行4次以上的集中学法活动。班子成员先后学习了宪法制度、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和行政基本法律、《保密法》、《公务员法》等法律,结合岗位实际认真学习和研究城市管理法规规章。领导干部法律素养进一步提升,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和依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不断增强。三是根据局机关制定的《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规定,认真落实法律知识任职资格制度,定期组织法律知识任职资格考试,并颁发统一编号的职资格证书;落实法制讲座制度,邀请法律专家,为机关人员进行行政基本法律专题讲座,县级领导干部还参加了全市举办的法律专题讲座,定期由局领导开展城管法规规章专题辅导;落实法律知识培训制度,每年举办培训班,有计划地对机关人员进行轮流培训;通过开展法律知识竞赛等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营造法治氛围,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意识;落实自学制度,订购了《公务员学法用法读本》、《城市管理》、《中国法制报》等杂志、报刊和书籍,购买安装了“无纸化”学法软件,为工作人员自学法律知识创造了条件;落实干部学法档案制度,为全体公务员建立了个人学法档案,一人一档,对个人学法情况如实记录;落实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除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普法考试外,坚持每年进行一次城管专业法律知识考试;落实执法经验交流制度,组织市、区城管执法人员召开执法文书制作、执法程序运用、执法案例剖析等经验交流活动,不断规范行政执法工作。四是组织专人对城市管理法规规章和城管执法队伍管理规定等汇编成册,编印了《xx市城市管理法规规章文件汇编》和《服务质量公开承诺和亲切服务制度》,人手一册,方便学习。五是为公务员配齐了《公务员学法用法习题集》(上、下册),定期检查督导作业完成情况,全体公务员能够严格按照机关年度普法进度,按时完成相应的学法习题集、撰写学法笔记和心得体会,中途调动、考试进入机关的干部,主动补学补记,全部完成了“xx”普法学习内容和习题。

(三)宣传手段丰富,宣传教育工作针对性较强。一是通过撰写工作信息、开办学习园地、制作法制宣传展板,开展法治宣传,每年向市法建办等相关单位报送信息12期以上,办法制学习园地3期、法制宣传板报5期。二是借助媒体开展法治宣传,与xx电视台合作开办了“城管巡查”电视节目、与xx广播电台合作开办了“城管面对面”广播节目、与青海广播电视报合作开办了“普法长廊”专版,广泛宣传城市管理工作和城市管理规定;主动接受新闻媒体采访,积极参加“行风政风热线”和“向人民汇报、请人民评议”直播节目,在电视台、电台、《青海都市报》、《xx晚报》等新闻媒体发布城市管理法规规章和工作信息。三是根据“法律七进”要求,结合工作重点开展了城管法规规章进社区、进市场、进门店、进工地宣传活动,针对重点人群宣传城市管理规定。四是在新修订的《xx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xx市餐厨垃圾管理条例》、《xx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发布实施后,组织城管行政执法人员通过集中宣传、入户宣传、流动宣传、发送手机短信息等形式进行宣传,使重点对象能够及时了解城市管理法规规章,自觉服从城市管理规定,配合、支持和参与城市管理工作。五是向联点帮扶村湟源县和平乡马家湾村赠送了法律图书、反对邪教和农民参保方面的宣传资料。六是积极参加市法建办、市综治办、市文明办、市爱卫办等组织的法制宣传活动,参加了“创城”、“建卫”、综治、安全生产、世界环境日、“3.15”、“12.4”、《青海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启动仪式等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