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春节假期的结束,来衢工作的人也多了起来,租房的人也多了起来。在租房时,你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问题。
-疑惑
何先生是江西人,一直在衢州工作。年前他租住的房子到期了,想在年后把家人带来衢州的他,决定年后租一套大房子,他就没有续租。现在他开始找房子,于是想问一下租房时要注意哪些问题?合同该怎么签才不会遇到房东随意涨价的行为?
-解答
陈庆林律师:租房让许多人不喜欢的地方就是不稳定,但是,只要签好一份合同,还是可以避免一些矛盾的。
在房屋正式交割前,交易双方应当签订一个《租赁合同》,这对双方都有好处。签订合同看起来当时有些麻烦,但是事前有一个文字的东西,双方都按约定来做,对双方都有一个约束,能够使以后少出现不必要的矛盾,出现矛盾时也有据可查,避免出现大的麻烦。
房屋租赁合同属于不动产租赁合同,是租赁合同的一种。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是一种承诺合同,也就是说,合同一经签订,即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出租人不仅应按时交付作为标的物的房屋,而且交付的房屋应符合约定的使用目的。
房屋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一般是房屋的所有人,但并不限于所有人。凡对标的物享有合法的使用权的人,都有权将其使用的标的物转由他人使用,成为出租人。承租人不得以出租人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拒绝支付租金,只能要求出租人承担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同时,《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这一条款规定了承租人的转租权,说明承租人只要有出租人的合法授权,也可以行使部分出租人的权利,只是其权利的行使要受到一定的限制。
在此需要提醒的是,一般来说,租房要支付一定的押金,在支付押金时还是要注意的。押金在法律上称为“租赁保证金”,主要用于抵冲承租人应当承担但未缴付的费用。押金应支付多少,应当按照租期长短、装修程度、家具家电数量和价值等因素来确定。对于出租人而言,押金数额越高,保障性能越强。但许多人会把押金误解成定金,严格来讲,两者属于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只有在合同中有特别约定时,押金才具有定金的担保作用。
另外,无论支付租金还是押金,若通过银行划账方式支付的,最好直接划入产权人名下的账户,并留好相关的划款凭证,以此留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