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xx总书记庆祝教师节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教师队伍,在全区树立典型,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经研究,决定开展xx年同安区教育系统表彰活动,于 9月11日下午召开教师节表彰大会,颁发奖金和证书。具体表彰方案如下:
一、评选范围
各级各类学校(含民办学校)教职员工,教育局机关、教育工会工作人员,以及尊师重教、关心支持教育事业的单和个人。
二、评选条件
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在教育教学工作或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方面,取得显着成绩,做出特殊贡献。
三、评选办法
民主推荐与直接推荐相结合,在个人总结近3年创优成果的基础上,自下而上,自上而下,民主推荐。
四、评选项目
(一)单项奖(500名)
根据《xx市实施<教师法>若干规定》和xx市教育局《关于做好xx年教育系统单项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决定表彰500名单项先进个人,颁发奖金和证书,此项经费由年初财政预算 万元支出。
1.先进德育工作者(表彰名额140名,每人500元)
奖励在学校德育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班主任、年段长、团组织负责人、少先队辅导员、德育处主任(正副)等德育工作专、兼职人员。由德育科负责组织评选。
2.校(园)长管理奖(表彰名额35名,每人1000元)
奖励在学校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校级领导、局机关正副职领导。由组宣科负责组织评选。
3.安全贡献奖(表彰名额40名,每人500元)
奖励在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民办学校负责人15名,专职保卫干部25名。由保卫科、教育科负责组织评选。
4.教学贡献奖(表彰名额120名,每人500元)
奖励在学校教育教学、教科研、指导学生、提升学生学业等教育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教师,以及在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导处主任(正副)等教育教学工作专职人员。由教育科负责组织评选。
5.服务奖(表彰名额65名,每人500元)
奖励在行政(含教育局机关、教育工会)、后勤、人事、实验室、图书馆、医务室等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者。由人事科、综合科负责组织评选。
6.特殊贡献奖(表彰名额100名,每人500元)
奖励近两年来,局机关、学校在推动教育事业发展中,做出特殊贡献,取得突出成绩的个人。由人事科牵头,由各科室根据推荐理由,直接推荐相应人选。
(二)成效奖
根据《关于保留高中奥赛指导老师奖励等奖励项目的通知》(x教财[xx]x号)、《关于做好初中教学质量评估工作的通知》(x教基[xx]x号)、《关于表彰和奖励市第三届教师教学技能大赛活动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通知》(同教[xx]xx号)和相关省、市高考、中考奖励做法等精神,决定对xx年高考、中考取得显着成效的领导及学校和xx市第三届教师教学技能大赛现金个人和集体进行奖励,颁发奖金和证书,此项经费总共 元由教育基金促进会奖教金支出。
1.高考奖
奖励高考有突出贡献的领导和学校,计 元。
2.中考奖
奖励中考有突出贡献的领导和学校,计 元。
3.大赛奖
奖励在教师教学技能比赛中获得先进的集体和个人,计 元。
五、评选表彰的组织工作
1.成立评选领导小组,成员由局机关领导及各科室负责人组成,统筹和指导单项奖的评选工作,组织制定评选方案。下设工作小组,负责表彰的各项工作。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工作小组成员及其职责:
人事科负责评选表彰的实施协调汇总工作;
办公室负责表彰证书的制作;
德育科负责表彰大会的筹办工作;
财务室负责表彰奖金的发放工作。
2.评选程序
由负责科室于8月20日前发送通知,明确评选条件、评选范围、指标分解等事项,组织相应推荐评选工作,8月25日前提出推荐意见,报评选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表彰对象。
六、有关要求
(一)符合条件的教职工每位只能申报参评一个奖项。
(二)增加评选工作透明度,推荐人选需要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