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历史上最早出现的教师节是1931年。当时,教育界知名教授邰爽秋、程其保等联络京、沪教育界人士,拟定每年6月6日为教师节,并发表《教师节宣言》,提出改善教师待遇、保障教师工作、增进教师修养3项目标。这个教师节没有被当时的国民党政府承认,但在全国各地产生了一定影响。
1939年,国民党政府教育部决定以中国教育家孔子的诞辰8月26日为教师节。
195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共同商定,将教师节与“五一国际劳动节”合并一起,但教师节没有单独的活动,没有特点。
而将教师节定在9月10日是考虑到全国大、中、小学新学年开始,学校要有新的气象。新生入学开始,即尊师重教,可以给“教师教好、学生学好”创造良好的气氛。
1985年9月10日,是中国恢复建立第一个教师节,从此以后,老师便有了自己的节日。
世界教师节
( 10月5日 )
为纪念1966年国际劳工组织(ilo)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联合颁《关于教师地位的建议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于1994年将每年的10月5日定为世界教师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