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自身建设问题调研对策
时间:2018-02-08 01:4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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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自身建设是司法建设的基础,是实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的根本保证。法院自身建设的内容主要就是王胜俊院长概括的“六个建设”,即:思想政治建设、司法能力建设、司法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法院文化建设和制度建设。在进行这些方面的建设时,要以“三个至上”为指导思想,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落实“从严治院,公信立院、科技强院”的工作方针。
xx指出:“建设高素质的政法队伍,是做好政法工作的组织保证”。在全部法院工作中,法官队伍建设是根本,领导班子建设特别是选好配强法院到法庭的一把手是关键。司法制度再优越,没有称职的法官队伍作保障,一切都无处谈起。xx同志指出:“不抓法官队伍的领导,是不称职的领导;抓不好法官队伍的领导,是无能的领导”。
我们要充分肯定人民法院队伍的主流,充分肯定人民法院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和法治建设中作出的突出贡献。这支队伍是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的队伍。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队伍中存在的问题。目前,法院队伍的司法能力、整体素质与促进科学发展、维护公平正义、保障社会和谐的要求相比还有差距。群众对法院工作、对法官队伍不满意,虽然有各种原因但不能否认,我们的法官队伍确实存在一定问题,有的甚至还很突出。实践告诉我们,开创人民法院工作新局面,必须把法官队伍建设作为一切工作的重点,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
一、法官队伍状况及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政治建设薄弱
人民法院当前办案任务繁重,案件数量增长快。在办案任务压力大、难度大的情况下,单纯业务思想就占上风。只知低头办案,不知为谁执法、为谁服务。一些法官放松思想改造,不注意政治立场和政法方向问题,缺乏应有的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一些法官孤芳自赏、孤立办案、机械办案、漠视群众、脱离实际;一些法官缺乏钻研法律业务精神,缺乏把握大局、把握社情民意的能力,夜郎自大滥用自由裁量权,司法公信力受到当事人的质疑;一些法官淡化宗旨意识,不注意自己的言行,对当事人傲慢、粗暴、引起群众的强烈不满;一些法官对工作得过且过、办案拖沓、结案率偏低;一些法官信念动摇、意志衰退、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甚至违法乱纪。这些现象的出现原因很多,但放松思想政治工作,是其中一个重要原因。这也是法院自身评价与社会评价不同的差别所在。实践证明,越是问题多,困难大,办案忙,就越是要重视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
(二)业务素质不能适应新形势、新要求
法官的司法能力不是简单的司法技巧,而是一种综合能力。突出表现为认识和把握大局的能力,认识和把握社会矛盾的能力,认识和把握社情民意能力,认识和把握法律精神的能力。在新形势下,法官的任务越来越繁重、执法环境越来越复杂、对法官业务能力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提高这些能力的目的使人民法院工作更好地服务大局、更好地司法为民、更好地化解矛盾、更好地促进和谐。目前,法院对法官的业务能力培训力度还不到位,临时性、阶段性培训并非长效机制。个别法官满足现状,进一步学习、深造意识不强,特别是对调研工作重视不够,不善于总结将实践经验变为指导性理论。
(三)审判人员严重不足
我院的年均业务量占全市八个基层法院业务量的近四分之一,而我院现有法官总人数仅为 69人,其年龄构成为30-35岁为3人,占法官总数的8.6%,36-45岁32人,占法官人数的39.1%,46-50岁11人,占法官人数的15.9%,51-55岁14人,56岁以上9人,51岁以上占法官人数的33.3%,30岁以下的法官没有一人,年轻法官断层问题较严重。现一线办案法官共有50人,人均办案逾100件。我院近几年来,虽通过公务员考试招录部分人员,但具有司法资格的人员比例不高,这次在区委、上级法院及有关部门支持下,我院在全区法院系统公开招录审判员,但面对繁重审判任务,解决燃眉之急也只是杯水车薪。随着科技强院及规范化进程的日益提高,科技人才和管理人才日显缺乏,尤其是懂技术、懂管理、懂专业的复合型人才更是奇缺。
(四)专职书记员、法官助理匮乏
我院现有书记员17人,其中在编书记员4人,其余近13人是聘用人员,每名书记员年均记录各类案件近300件。与其法院审判员和书记员比例1:1相差甚远。同时,过多的聘用书记员,造成书记员流动性大、素质不高、不易于管理等。我院不仅书记员少而且而且法官助理更少,目前仅有新招录的法官助理6人,法官助理的大量缺乏,法官不仅要审好案件,也要从事许多本应由法官助理从事的工作,无形中增加法官的劳动负荷,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审判工作队的质量和效率
二、解决的具体措施和方法
(一)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宗旨意识、廉政意识
当前法院思想政治教育第一位的工作就是要进一步抓好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法官头脑,坚定法官理想和信念,切实把他们凝聚到为党的事业而奋斗上来。自觉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党的事业和最广大人民利益奋斗的宏伟目标上来,做到切实把个人理想统一到为党在心中、人民在心中、法律在心中、正义在心中。
大力加强法官职业道德建设。为使对法官的职业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更加规范化、系统化,我院把《法官法》关于法官职责、义务的规定作为法官队伍建设的基本标准,把《法官法》规定的法官不得有的十三种行为和最高人民法院的“五个严禁”作为法官职业纪律、职业道德教育的基本依据,长期不懈地抓好法官队伍的教育和管理,从根本上遏制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坚持不懈地抓好法官的思想教育。我院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把对法官的政治思想教育、廉政教育和职业纪律教育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认真制定好开展各项教育的长远规划,并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完善各项改进措施;在法院的各项工作中都要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思想,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真正做到司法为民,司法便民,司法护民。牢牢把握“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稳步推进人民法院的各项改革,切实加强审判流程管理和监督,着力解决久拖不立、久拖不审、久拖不执的问题,确保司法公正。
面对新形势,通过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干警更多思索如何把自身追求与国家大局、人民最迫切的需要紧紧联系起来,认清法院承载的社会责任,明确认识到服务大局是重大政治责任,是法院干警的重要使命。必须始终围绕服务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围绕科学发展。
树立宗旨意识,自觉服务人民,吸时了解群众诉求,妥善化解利益矛盾,认真纠正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依法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努力把为群众排扰解难的工作落到实处。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期待。
紧密结合法官思想实际,切实抓好反腐倡廉教育。开展扎实有效的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党纪国法教育,把“五个严禁”、“六个不准”的规定切实落到实处。严格规范司法行为,确实解决现实中存在的一些法官行为不规范、言行不文明,甚至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严重损害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的行为;严把案件质量关,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
(二)加强教育培训,提高整体素质
加强对法官的教育培训工作,建立完善培训制度。根据不同时期,针对不同人员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方案和培训措施、增强培训效果。不断提高法官“一个素质、三个能力”—法官职业素质和庭审驾驭能力、裁判文书写作能力、法律适用能力,加强法官的业务培训、续职培训和晋职培训。坚持培训与使用相结合,把业务培训作为上岗、任职、晋升的必经程序。积极开展岗位实战训练、庭审观摩、法律文书展评、案件评查等活动。坚持多形式、多渠道的法官培训工作。
(三)加强调查研究、合理定岗定员
政治部门要加强对审判人员行政职级职数的配备研究,加强向区委领导请示汇报,争取区委领导支持。组织有关部门到外地学习考察,因地制宜地借鉴外地法院的有益做法。设法提高法官的行政职级职数,调动其工作积极性。积极而上级法院汇报,争取支持。对各庭室人员配备状况进行调查研究,要根据岗位特点和法官自身特点,合理定岗定员,做到人尽其才,人尽其用。向社会公开招聘书记员以弥补书记员短缺,大胆实现法官助理试点工作,解决法官人员不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