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心得体会

时间:2018-02-07 13:36:33来源:<推荐访问:反腐倡廉心得体会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要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对任何腐败行为和腐败分子,必须依纪依法予以坚决惩处,决不手软。这是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具体体现,是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的迫切需要,也是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建设的必然要求。我们必须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作为重要任务,对任何腐败行为和腐败分子都要依纪依法予以惩处。

  一要依纪依法坚决纠正“四风”。《决定》指出,依纪依法反对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形成严密的长效机制。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以来,作风建设取得了明显进展和阶段成效,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赢得了党心民心。然而,纠正“四风”工作还不平衡,基础还不稳固,树倒而根存。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虽然在面上有所好转,但防止反弹的任务依然艰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积习难改,以形式主义反对形式主义现象仍然存在,现阶段仅仅是“不敢”,远没有做到“不能”,更没有达到“不想”。在高压态势下,“四风”问题更加隐蔽,穿上隐身衣、进入青纱帐。有的干部坐公交、打出租去参加宴请,有的躲进“培训中心”、私人会所大吃大喝,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行为仍时有发生。我们必须保持冷静清醒,既要坚定改进作风的信心和决心,又要看到我们现在取得的这一点点成绩,与党中央的要求、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很大距离。要继续加大正风肃纪力度,依纪依法治理作风问题,形成有力震慑,彻底打消一些人的观望侥幸之心。当前,改进作风到了节骨眼上,干部群众最担心的是问题反弹,最盼望的是保持长效。要盯住一个个具体问题,以具体问题的突破,带动作风的整体转变。进一步加大明察暗访的密度和力度,切实做到力度不能减,温度不能降,持之以恒,不断加温,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庸懒散”问题,依纪依法直查快办,快查快结,发现一件查处一件,使中央八项规定真正成为“铁八条”、硬约束,持久发挥作用。

  二要依纪依法严厉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当前违法违纪案件仍然处于易发、多发期,腐败案件性质上的贪婪性、手段上的智能性、领域上的弥散性、规模上的群体性等一些特征日益突显,这充分表明反腐工作任务依然十分艰巨。这就要求我们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保持清醒的头脑,做到查办案件的决心不动摇、力度不松懈、手段不软弱。现阶段要依纪依法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买官卖官、徇私枉法、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行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依法处理、依纪审查各个环节程序,切实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手续完备、程序合法,使所查办的案件经得起历史的检验。要改进办案方式,加强纪检监察同司法、审计等机关协调配合,提高依纪依法惩治腐败能力。要提高查办案件的法纪效果,把本部门、本系统查办的案件,中央纪委、省纪委通报的案件,作为警示教材,以案说纪,利用身边的人、身边的事,教育身边人。并通过典型案例剖析,查找体制机制制度的漏洞和管理上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采取预防措施,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和管人。真正发挥查办案件的法治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要依纪依法加强对权力运行监督。要依纪依规加强对权力的授予过程的监督。要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决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跑官要官、卖官鬻爵等腐败行为;要依纪依规加强对权力行使过程的监督。要抓住那些容易滋生腐败的领域和环节,加强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的监管,公布行政权力运行清单,推动权力运行公开,促进干部依法行政、廉洁从政。要依纪依规对权力的运行结果加强监督。要建立和实行质询制、问责制和罢免制,对滥用职权、以权谋私以及因失职渎职对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或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领导责任。纪检监察机关要担负起监督责任,纪委(纪检组)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主要责任就是六个字:监督执纪问责。各级纪委要找准职责定位,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心任务,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不再分管其他业务,集中力量搞好党风廉政建设,抓住突出问题,强化监督执纪,在执行纪律上敢于较真,切实履行监督责任。

  四要依纪依法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把群众的利益维护好,事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大局。必须依纪依法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群众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要健全完善渠道畅通的投诉机制。建立受理群众投诉工作机制,是拓宽和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渠道、利益诉求渠道、社情民意表达渠道的有力保证,是强化信访干部责任意识,确保损害群众利益的信访举报案件及时发现、快速承办、定诉止争、案结事了的需要。要建立信访举报网站,开通网上举报、录音电话举报和手机短信举报业务,为广大群众实施监督、维护权益提供便利。要在农村和城镇社区设立接待室或接待站,发展信访举报信息员,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信息网络要完善排查化解的办理机制。建立排查办理损害群众利益案件的工作机制,通过对党员领导干部以权谋私、作风粗暴、失职渎职问题线索的排查,按照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进行查办。对群体访背后的腐败问题,必须立案调查,严肃处理。对侵害群众利益的联名信,要一件一件进行排查和承办要健全完善跟踪督办的责任机制。建立跟踪要情况、要报告、要结果工作机制,以保证办理信访案件查办质量和时限要求。对损害群众利益的一般性问题,及时督促责任单位进行纠正,直接答复举报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实行专人督办,挂牌催办,公开处理结果,直至问题解决,真正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