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学
乙方:____________(委托或定向单位)
丙方:____[委托(定向)培养研究生]
经三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_________大学(甲方)录取_________(丙方)为_________(乙方)委托(定向)培养的_________专业的_________研究生。
二、甲方的职责
1.收到乙方为丙方缴纳的全部培养费后,为丙方办理录取手续(不为丙方办理档案、户口和工资等转移关系)。
2.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对丙方进行培养,督促丙方按计划完成学业。
三、乙方的职责
1.根据约定按时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丙方的培养费。培养费标准为_________元。否则,甲方不予录取丙方。
2.应定期了解丙方在校学习情况,与甲方共同督促丙方完成学业。
四、丙方的职责
1.在学期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按培养计划完成学业。
2.如报考博士研究生或进入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须征得乙方同意,并按甲方有关规定办理。
3.在学期间可参加先进个人评选,但不享受甲方提供的奖学金、公费医疗及其他福利。
五、共同条款
1.丙方因违反校规或疾病等其他原因不能继续学习时,甲方按国家有关文件和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并及时将处理结果通知乙方。
2.在学期间,丙方与乙方劳资关系,由乙丙双方协商解决。
3.丙方毕业时,甲方负责派遣,将丙方的各类材料转至乙方。由乙方负责安排工作。
4.协议有效期内,三方必须严守协议。任何一方或两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协议即为违约。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另外两方或一方除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协议外,还有权终止协议的执行。
5.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保存一份。未尽事宜,经三方协商后,可另外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有效期为丙方在读期间。
六、甲方委托研究生处全权负责协议的签订及解释。
培养单位(甲方)(盖章):___ 委托(定向)单位(乙方)(盖章):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