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等三项重点工作,通过抓队伍、抓服务、抓管理监督、抓质效考评、抓基层基础建设,着力化解矛盾纠纷,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审判、执行和其他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强化职能作用,加强审判执行工作
今年,我院以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全面履行了各项审判职责。全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775件,审执结1679件,结案率95%,审限内结案率100%。
(一)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打击犯罪、维护稳定是刑事审判的首要任务。一年来,我院严格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207件,审结200件,结案率97%,审限内结案率100%。其中,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10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30人,三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59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192人,免予刑事处罚4人。在刑事审判中,一是把维护稳定置于刑事审判的首位,突出打击重点。严厉打击故意伤害、抢劫、盗窃等侵犯公民人身及财产权利的犯罪,严厉惩处传销、诈骗、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以及聚众斗殴、毒品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为区域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二是注重财产刑的适用,对侵财类犯罪判处罚金刑11件23人,在犯意源头上给予犯罪分子有效打击;三是对未成年人犯罪,注重人性化审理,做好该类案件的回访帮教工作。与此同时,大力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我们通过法官走进校园、未成年人观摩庭审、法律讲座、向辖区学校发《司法建议函》,向少年犯家长发《告家长联合帮教书》等举措,同学校、家长三位一体,共同构筑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帮教体系;四是强化刑事附带民事调解,力促刑事被害人获得民事赔偿,有效地减少社会对抗。共审结此类案件35件,调解30件,调解率达86%,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五是做好量刑规范化工作,组织学习《规范量刑指导意见》,细化量刑标准、规范情节适用、统一量刑尺度,确保同案同判。
(二)坚持调判结合民事原则,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今年共受理民商事案件1149件,审结1074件,结案率93%,审限内结案率为100%。审结的民商事案件中,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705件,调撤率达 66%。一是重点审理好民间借贷、损害赔偿以及教育、医疗、住房、征地补偿、劳动争议等案件,从促进社会和谐的角度,注重定纷止争的效果,稳妥审理与民生相关的案件,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二是积极调处合同纠纷,维护交易安全,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审慎处理各类合同纠纷,保障契约有效履行,促进社会诚信体系的建立;三是发挥职能作用,化解群体纠纷。积极稳妥地审理农村土地纠纷、拖欠农民工工资等群体诉讼案件,消除不稳定因素。在百余名农民工诉山东迪尔集团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中,法官行程数千里,经过数次不厌其烦的沟通协商,使案件得以顺利审理,有效遏制了恶性群体上访(卧轨)事件的发生。
(三)坚持监督支持并重原则,促进官民关系和谐
今年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13件,审结12件,结案率92%,审限内结案率100%。加强与行政机关的良性互动,减少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法院与行政机关、行政相对人之间的冲突,积极探索和推行了“诉前沟通、诉中协调、诉外交流”的行政审判新做法;注重引导当事人以合法、理性的方式表达意愿和诉求,努力促成行政争议的协调解决,既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也支持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四)加强立案、审判监督工作,确保司法公平公正
今年立案庭接待来访2500余人次。在工作中,一是不断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保障经济确有困难的群众平等参与诉讼,为困难当事人减、缓诉讼费用40余万元;二是打造综合服务大厅,
完善便民措施,拓宽服务渠道。在搭建网络便民平台的同时,我们把立案大厅改造成全方位的诉讼服务中心,推进便民措施向综合化发展。
强化审判监督,切实提高案件质量。共受理再审案件11件,全部审结。在工作中,坚持有错必纠原则,对确有错误的判决依法及时纠正,维护好当事人合法权益,耐心细致地的“释明”法律,既维护生效裁判的司法权威,又实现了公平与正义的法律宗旨。
(五) 坚持刚柔并济执行措施,确保胜诉权益兑现
按照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扎实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先后组织开展了“春节期间集中执行”和“国庆执行大会战”活动,全年共收执行案件 395件,执结382件,执结率97%,执结标的4700余万元,清理执行积案131件,执行绩效明显提升。
一是推出了“四查”,即查款、查车、查消费、查房产,“二清”,即档案材料基本信息清、执行标的清的清理积案模式,使要做的工作脉络清晰,有的放矢;二是与公安、工商、房管、金融等部门密切配合,建立了信息共享、有效协作的联动机制;三是针对特困群体、涉及民生的案件当事人,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在执行金荣清真小吃部与曹秀平欠款纠纷一案中,原被告均系重患与特困人员,而且被告在执行过程中因病死亡,其遗产继承人又是残疾人,生活无保障。这样的境遇,使法院的执行陷入两难境地,面对此情形,法官没有就案办案,而是与原、被告反复协商,多次做和解工作,并与房产部门取得联系,最后原告放弃部分债权、被告用部分房屋动迁补偿款偿还了债务,使此案圆满解决。虽然这是起普通的执行案件,但是我们却付出了大量的心智,真正体现了“司法为民”。
二、创新工作机制,促进司法公正高效
创新是推动发展的动力。一年来,我们坚持以改革促公正,向创新要效率,推出了审判激励机制、速裁方式两项改革。
(一)探索审判激励新机制。激发干警的工作热情,解决案多人少的矛盾,是新形势下法院面临的新课题。今年,推出了《队伍建设考评》及《审判质效考评》新举措,创新法官业绩评价方式。通过自查、抽查和监督检查,对发回、改判案件、涉诉信访案件、再审案件及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进行评查,强化院长、庭长对案件的审核责任,明确法官责任,对各项工作职责制定了细化、量化标准。在考核审判效率、结案数量的基础上,实行案件质量、工作效率、行为规范、信访投诉等多项考核,综合评价干警工作业绩,确立了多办案与办好案的双项工作目标,营造公平公开的竞争氛围。随着管理责任体系的不断完善,执法尺度更加统一,审判质量得到了明显提升。
(二)构建"速裁"格局,简化审判流程。为了快捷地审理案件,减轻当事人诉累,一年来,我们积极致力于"速裁"格局建设,完善速裁制度。全年采用速裁方式审结民商事案件97件,绝大多数案件在15日内结案,大幅度缩短了审理周期,提高了审判效率。
三、落实为民宗旨,营造便民利民氛围
司法为民是人民法院最基本的价值取向。一年来,我们创新便民举措,加大便民力度,全面落实司法为民。
(一)搭建网上便民平台,方便当事人诉讼。今年,我院率先在全市基层法院开通门户网站,为群众搭建了一个功能齐全、反应快捷、简便实用的网络服务平台。通过这个平台,适时发布审判、执行信息、队伍建设、司法便民措施、法律法规释明。同时开创了裁判文书上网、庭审网络直播,群众足不出户,就可以了解案件基本信息和审理进程,赢得了人民群众的赞誉。
(二)开展“五进”活动。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送法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今年,我们在盘锦市高级中学及盘锦市实验中学分别举办三场法制报告会,将学校作为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的重要阵地,在学生中开展方法灵活、形式多样、贴近实际、形象生动的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利用“法院开放日”邀请200余名中学生参观了我院诉讼服务中心、审判法庭及为审判服务的会见室、羁押室,让他们亲临庭审现场,以“以案讲法,庭审课堂”的方式让中学生远离犯罪。在社区公开审理案件,并邀请人民调解员参与调解。通过法制进校园、社区巡回审判、现场办案的方式,
寓教于审,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三)开展“大走访”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沟通,密切法院与人民群众之间的关系,提高法官掌握社情民意的能力,增强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促进司法公开、公正、公平,通过“大走访”,重点了解和掌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院队伍建设、审判执行及其他各项工作的意见、建议和批评,听取人民群众诉求,做好解惑答疑和息诉息访工作;走访慰问特困群体,帮助他们解决在生产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回访案件当事人,征求对案件处理的意见,全面提升审判执行工作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
(四)开展“大调解”活动。力求案结事了,积极探索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和化解矛盾纠纷的“三大调解”机制建设。我们从各街道办事处聘请多名人民调解员,并召开座谈会,邀请区行政司法机关领导参加,就如何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及人民调解员在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和一些调解技巧进行了探讨与交流。
(五)开展“千名法官进百企”活动。为企业开通 “绿色维权通道”,主动为辖区企业服务。今年四月,我院法官对区工业园中的部分企业进行了走访,在走访中了解到三鑫路用材料有限公司遇到生产经营资金短缺,但该公司有到期债权。我们主动受理了此案,法官多次到欠款企业做调解工作,讲解有关法律规定,在法官释法明理的努力之下,债务人同意分期支付货款七百余万元,为我区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该案的圆满解决,既妥善地化解了矛盾,又助推了企业的发展,较好地发挥了法院的职能作用。
四、提高司法效能,强化队伍建设
我院始终把硬件和队伍建设作为法院可持续发展和一切工作的基础,以过硬的班子带动人,用向上的学风培育人,以完善的制度规范人,用团结奋进的法院文化凝聚人,以积极进取的精神塑造人。
坚持政治建院。以班子建设为龙头,发挥表率作用,严格执行中心组学习制度,不断增强政治上的坚定性、业务上的专业性,以民主集中制为主线,坚持党组和审判委员会议事规则,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团结共事,共谋发展。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教育广大法官树立忠诚的法律信仰,培养崇高的法官精神,塑造良好的职业形象,筑牢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
坚持素质强院。通过多种方式加大对干警培训的力度,共组织各类培训15期,256人次。一是分批组织干警前往国家法官学院参加预备法官培训、晋高培训、审判业务培训,更新法官的知识结构,增强科学司法的能力;二是积极鼓励青年干警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及学历教育,目前,我院已有五名干警通过司法考试;三是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审判调研,及时总结推广审判执行工作中行之有效的方法,着力提升法官的业务能力。全院干警共撰写发表调研文章9篇,案例分析14篇,信息简报26期,被国家级报刊采纳4篇,被省级报刊采纳7篇,被市级报刊采纳42篇。
坚持从严治院。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加大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力度,对审判权、执行权实施直接、实时监督。多次学习各级法院关于违法违纪相关文件和反面实例,并组织全院干警观看了北京东城区法院院长郭生贵、江苏高院院长吴振汉贪污、受贿警示教育片, 以生动的现实素材对全体法官和工作人员进行深刻的警示教育,结合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在全院形成清廉为荣、贪欲为耻的道德风尚。 针对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岗位和部门,健全完善违纪违法责任追究制度,努力实现制度建设与反腐倡廉同步推进。
坚持文化兴院。切实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大力弘扬“崇法尊民、公平正义”的法院精神和“正、诚、实、严”的院风,完善审判法庭、办公场所法律文化设施,以公平正义的法院文化凝聚力量,营造文明向上的工作环境。
坚持固本强基。切实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硬件和软件的升级完善,提高信息处理能力;加强法院局域网建设,完善内部网上信息传输交换、信息共享,充分利用网络开展公文处理、文件传输、信息发布、人事管理、后勤管理等工作,提高办事效率;加强信息技术在审判、执行、信访等工作中的应用,目前,我院已经实现了无纸化办公。
完善人民陪审员增选工作,扩充审判基础资源,严格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增选工作的通知》各项要求,把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作为拓宽解决矛盾纠纷的重要抓手,充分、灵活地发挥陪审员的作用,广泛将人民陪审员吸收到法律宣传、庭前调解、强制执行等各个环节的工作之中,
不断提高人民陪审员的工作水平和能力,有效解决了审判资源不足的问题。
五、完善监督机制,自觉接受各界监督
采取有效措施,强化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意识。一是加强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沟通联系,主动向常委会报告有关工作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二是认真办理人大督办案件,及时反馈人大及常委会提出的问题或意见的办理情况;三是坚持走访人大代表制度,认真听取各界意见;四是邀请人大代表及社会各界视察法院工作、旁听案件开庭审理。在审理被告人黄玲玲(银行会计)票据诈骗、挪用资金、伪造企业、公司印章罪案件中,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被告人单位的领导和同事参与旁听,使审判活动处于广泛监督之下。庭审观摩活动的开展,是我院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社会公众监督的具体体现。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院的整体形象。
一是调撤率还有提升的空间,在“案结事了”上还应下功夫;二是审判管理的力度还不够,案件流程管理没有做到实时掌握审理信息,没有做到实时对全院办案进程有效督促,各业务庭结案不均衡问题没能得到根本解决;三是工作作风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四是队伍整体素质和司法能力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差距,少数人进取心不强,服务意识差,工作效率不高,上述问题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法院的发展,我们将认真研究解决。
针对新形势、新任务及存在的问题,下一年,我院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继续强化队伍建设,力争在队伍管理上有新突破。要坚持“重教、严管、厚爱”的管理方针,继续抓好干警廉政建设,充分发挥廉政档案、执法档案的监督制约作用;继续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全面提升法院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司法能力,确保法院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力争在队伍管理上有新作为。
(二)大力加强审判工作,力争在质量和效率上有新突破。要始终坚持从全局的高度来观察、分析、解决问题,把办理具体案件与服务大局紧密联系起来,防止和避免因机械办案而导致矛盾激化。通过开展“创先争优”、“十项重点活动”,优化审判作风,以确保稳定为出发点,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以妥善化解矛盾为切入点,大力加强民商事和行政审判,以化解“执行难”为突破口,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力争在提高质量和效率上有新业绩。
(三)认真落实队伍、质效考评体系,力争在各项工作上有新突破。各有关职能部门要结合任务分工,全面完成工作任务。要以案件质效考评为中心,完善审判规范化管理,在规范审判管理,完善监督机制上下功夫,把着眼点放在案件审判质量和效率的有效提升上。
(四)努力创新便民机制,力争在便民措施上有突破。要继续完善导诉、查询、接访、处理、督查工作机制,切实以公正、高效、优质、便捷的司法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好、保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落实诉讼便民利民措施。同时,做好审判的延伸工作,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从源头上减少不稳定因素。
(五)狠抓涉诉信访案件的处理,力争在涉诉访上有新突破。涉诉信访案件的处理,关系到法院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关系到和谐社会的构建,因此,要高度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克服疲惫厌战情绪,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大涉诉信访案件的处理力度。要突出“一个重点”,解决“五个难点”。“一个重点”,即重视和做好初信初访的办理工作;“五个难点”,即重复上访、越级上访、集体上访、老户上访以及闹访案件的办理,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最大程度地减少涉诉上访,全力做好维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