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
关于二00四年度业务目标考核情况汇报
市考核领导小组:
根据*办发[2004]24号文件精神要求,现将我局业务目标的执行情况汇报以下:
一、基层基础工作情况
(1)认真做好基层基础工作。按照省司法厅标准的要求,加强了镇(街)司法调解中心规范化建设,全市镇(街)司法调解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分别达到省规范化、“四统一”标准,同时积极抓好镇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运作,根据今年司法部、省司法厅、烟台市司法局的要求,加大了工作力度,没有出现一个人民调解书被人民法院判决无效。较好地发挥了法律的尊严,依法顺利地解决了64起邻里纠纷、土地边界纠纷、家庭纠纷、合同纠纷。在全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中发挥了积极地作用,充分发挥了社会稳定的第二条战线的作用。
(2)圆满召开了烟台市加快推进“第一道防线”建设工作现场会。今年5月份,烟台在我市召开了加快推进“第一道防线”建设工作现场会,各县市区分管书记、政法委书记、司法局长都参加了会议。为使会议开得圆满成功,我们积极筹备,五个现场都体现出各自的特色,受到了与会领导的一致称赞。
(3)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工作。今年,按照上级的要求,在北沟镇建立1处刑释解教安置基地。与有关单位和村积极协调,使81名刑释解教人员得到了妥善安置,重新犯罪率低于3%以下。
(4)法律服务诚信教育工作。按照上级的要求,制定下发了文件,在全系统中开展了一次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强化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强化作风建设,强化服务态度,认真执行政法队伍建设禁令和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的有关规定,较好地维护了队伍的形象,年内,全系统没有出现违法违纪行为。
(5)法律服务所管理工作。搞好法律服务所的年检注册,抓好法律工作者业务培训,12月5日,为进一步推动法律服务队伍整顿活动的深入开展,以实际行动检验教育整顿实效,**市对全市13个司法所的76名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了严格的闭卷考试,考试内容包括民法、民事诉讼法、婚姻继承等方面法律知识,对提高法律工作者素质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一) 普法工作:
(1)根据业务上级指示精神,制定2004年度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发到全市各单位,积极组织实施。
(2)开展送法下乡活动。今年,先后组织11名来自全市各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法律工作者,为我市农民群众开展了4次大规模送法下乡活动。送法下乡活动在农村逢集的集市上举行,主要采取四种形式:一是组织大型刊板宣传;二是编写了系列法制宣传材料10讲,“法律服务指南”宣传手册, 三是组织律师及法律工作者在集市上设立法律咨询台,对农民群众就财产、土地承包、合同等方面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四是出动法制宣传车在集市上巡回宣传,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农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广大农民群众对此给予了很高的评价。
(3)以烟台市加快推进“第一道防线”建设工作现场会为契机,开展建设“平安仙境”法制宣传活动。以烟台市在**召开了加快推进“第一道防线”建设工作现场会为契机,开展了建设“平安仙境”法制宣传月活动:一是在全市范围内下发《关于在建设“平安仙境”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二是在3个司法所、2个社区开设高标准法制宣传栏;三是编写“建设‘平安仙境’、搞好法制宣传”宣传材料10讲、“预防未成年犯罪法”宣传材料6讲;四是编写“居民法律服务指南”“建设平安仙境、创建文明社区”2份宣传手册,五是在长裕社区开办流动法制道德宣传展览,在抹直口社区争取政法各部门、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和社区驻地的所有部门的大力争取,共同举办以“共建平安社区”为主题的法德教育刊板巡回展览,为建设“平安仙境”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4)搞好普法辅导。今年,积极扩大法制宣传覆盖面,搞好普法辅导。与老干部局联合,利用**市老年学校这块阵地,从九月上旬至十一月历时两个多月的时间,每周一课,学习内容以婚姻法、继承法、老年人权益保护法、预防未成年犯罪法、民法通则等与老年人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为主;与教体局联合,到各中小学校上法制课6次,为圆满完成“四五”普法各项工作任务起到了积极作用。
(5)做好普法骨干培训工作。2004年7月14日至16日,与市委党校联合,举办了2004年度市直部门普法骨干培训班,市直部门、外向型工业加工区、旅游度假区、外地驻蓬单位的普法宣讲骨干近200人参加了培训, 主要学习宪法修正案、行政许可法、保密法、道路交通安全法、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五部法律。
(6)圆满完成股级以上干部普法考试工作。根据省普法办公室的统一部署, 12月11日上午,我市组织了2004年度股级以上干部普法考试,这也是我市首次参加全省统一法律知识考试。全市应考人员2123人,实际参考人数为2031人,参考率95.67%。在这次全省统一干部普法考试中,我市同样吸收股级干部参加考试,较好地推动了领导干部学法活动的开展,对于推进**市依法治理工作以及建设平安仙境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二)依法治理工作。今年,我们认真地开展了依法治市、依法治企、依法治校、依法治村活动。树立了矫格庄村、南吴家村两个推广“两书制”典型,已确定登州街道办事处东关村、长裕村,**阁街道办事处小皂村,新港街道办事处矫格庄村,刘家沟镇南吴家村等10个村为民主法治典型示范村。通过树立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路作用,推动了全市依法治理工作的开展。
(三)做好法律专业函授班毕业证的办理和发放工作。函授班自2000年起学生管理工作已经结束,目前工作重点内容是毕业证的办理和发放工作,今年为80多名毕业生办理了毕业证,没有出现一点差错。
三、法律援助工作
(1)指标化管理工作。按照烟台市法律援助中心制订的《三年发展规划》和《2004年度法律援助工作考核项目》的要求抓好了落实,软件、硬件建设及考核项目达标。
(2)法律援助宣传工作。今年,我们结合《法律援助条例》的出台,共组织较大规模宣传活动2次,为学生、妇女等上法制课3场次,参听人数达1万余人,使法律援助制度真正深入人心。
(3)法律援助业务工作。今年法律援助中心共指派、办理和确认各类法律援助案件85起,解答咨询600余人次,化解和避免上访4起,减免收费近10万元,有力地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由于各项工作成效显着,我市法律援助中心被烟台市司法局授予“集体三等功”称号。
(4)律师、公证管理工作。加强了对律师公证队伍的管理,强化了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建设,倡导诚信服务,按照业务上级的要求,认真开展了律师、公证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活动,活动分为学习教育、自查自纠、集中查处和整改四个阶段有步骤地进行,较好在解决了律师、公证队伍中存在的问题,推进了业务的发展。全年律师、公证业务收费151.40万元、28.5万元,分别比上年增加12%、11 %,没有发生任何违法违纪现象。
四、“148”协调指挥中心工作
(1)进一步完善了“148”专线的连动工作机制,提高了各部门连动工作的效果,没有因为工作不利造成上访、信访的现象。
(2)“148”专线宣传工作。年内,共开展2次宣传活动,同时,积极参与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等活动,大力宣传了“12348”的工作职能,进一步扩大了“12348”专线的社会覆盖面。
(3)“148”业务工作。年内,共接待群众咨询2010余人次,电话咨询1680人次,在服务过程中,做到耐心、热情、细致,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
(4)信息动态工作。按照上级的要求,认真收集有价值的信息,按期上报,全年共编辑信息20期,较好地为领导决策发挥了参谋助手作用。
五、队伍建设工作
(1)“三项”活动。根据市委、市政府、市委政法委和烟台市司法局的部署,我们认真制定了“效能建设年”活动、“公正执法树形象”、“环境建设年”活动方案,并能够按照上级的步骤和要求,积极组织实施,通过开展这三项活动,较好地解决了司法行政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树立了公正执法、热情服务的整体形象,为更好地担当起为全市经济跨越发展保驾护航的重任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实行竞争上岗。今年,为进一步加大队伍建设力度,在烟台市首家对司法所实行了收编管理的基础上,我们大胆创新,打破身份限制,实行了全员竞争上岗,经过个人报名、民主评议、竞争演讲等步骤,对全局12个司法所的13个职位(其中大辛店司法所设正、副司法所长)进行了竞争,有效激发了工作积极性。同时,经过积极争取,为基层司法所新增加6个编制,挑选了4名应届法律本科毕业生,充实到各司法所,目前,全市12个镇街司法所基本达到了每所3人以上。进一步提高了基层司法行政队伍的文化结构,为更好地发挥基层司法行政的职能作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3)党建工作。严格遵守党内生活制度,狠抓党建各项工作,“四薄两册一帐”管理规范,坚持党的“三会一课”制度,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处处发挥党员的先锋带头作用,保证了全年各项任务的完成。
(4)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上级的要求和部署,结合本部门实际,认真开展工作党风廉政建设。除领导班子成员发挥表率作用外,还对新上任的基层司法所长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要求他们时刻绷紧廉政建设这根弦,确保不出现任何问题。
(5)监督检查工作。为保证队伍不出问题,我们还加大了监督检查力度,在全社会聘请了115名社会监督员,虚心听取他们的建议和意见,及时修正工作。同时,还定期不定期地到基层督导检查工作,大的督导检查活动今年进行了两次。由于工作思路对头,措施得力,较好地完成年初确定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