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江平老师的演讲,可以说,已经不仅仅是一种学术,也不仅仅是一种技术,而是一种艺术。
江平老师自执教以来尤其是1979年复出以来,究竟做过多少演讲,到过多少地方做过演讲,为多少部门多少人做过演讲,现在已经无法精确统计了。但据江平老师自己的回忆,以自己XX年7月在青海和西藏高级法院的演讲为标志,至此,江平老师已经在全国所有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包括港澳台地区)都进行过学术演讲。为此,江平老师将所有的万千感慨最终汇成了一句话:“此生足矣!”
XX年5月,江平老师在自己出版的《江平讲演文选>>的序言中写道:“去各个不同地方、不同部门作演讲,这成了我工作日程上的重要部分。”于是,无论是法院、检察院还是律师协会,无论是党政部门还是企业公司,无论是科研单位还是大学校园,无论是大江南北还是长城内外,无论是繁华城市还是中小城市,无论是东部沿海还是西部边陲,都能见到江平老师矫健而又有些蹒跚的身影,都能听到江平老师洪亮而又有些磁性的声音。因为江平老师的演讲不仅听起来抑扬顿挫、字正腔圆、声若洪钟、节奏合理,而且感觉还总是那么循循善诱且丝丝入扣、滔滔不绝又娓娓道来。所以,在江平老师条分缕析、通俗易懂的演讲之后,听讲者犹如醍醐灌顶、茅塞顿开。于是,越来越多的人更爱听江平老师的演讲,更想听江平老师的演讲。如果说,江平老师现在是桃李满天下,那么,我们同样也可以说,江平老师是朋友遍天下。今天,我又要毫不夸张实事求是地说,江平老师现在已经是演讲遍天下了。
事实上也确实如此,通过演讲来传授法律知识,传递法治理念,传承法律文化,正是江平老师展现一个法学教育家和法律活动家的另外一个平台。正如江平老师自己所言:“相比起写文章来,我更喜欢在讲台上发挥我的思想。”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与其说江平老师是在追求一种演讲天下的成就,不如说是在追求一种法治天下的境界。
对于演讲,江平老师显然既有实践,更有研究。
江老师说:“ 作学术演讲好比演员唱戏。观众买账不买账,全在你唱得如何,再有名气的演员唱砸的也有。我深深地感到:一场演讲需要你全神贯注地投入,是台上与台下的交融。演讲者像一个好的演员那样,将听众带入到你所引领的新的空间中去,要让他们能够真正聚精会神地想听你下一句将会说什么。让他们感到你不是在演讲,而是在和他们交谈。”这是一位大家的风度,更是一个学者的高度。因为演讲最忌自恃清高而高高在上、指手划脚,最烦自恃才高而故弄玄虚、故作高深,最恨自恃位高而空话连篇、套话成篇。成功的演讲一定是台上与台下的交融,是讲者与听者的交谈,是思想火花与心灵鸡汤的交汇。于是,就需要演讲者对演讲对象的充分尊重和高度理解。对演讲主题的认真研究和深刻理解,对演讲内容的全身投入和全面理解。在江老师的演讲中,不管时间长短,不管人数多少,不管内容繁简,他都是像第一次演讲一样积极准备,认真对待,全面投入,激情迸发。
江老师说过:“作学术演讲好比设计师设计。内容新颖不新颖全在你设计得如何。演员唱戏唱的是台词永远相同的戏,而设计师绝不应当去设计一个形式与内容完全相同的建筑。一场学术报告,哪怕主题相同,但因为听众对象的不同,它的设计方案、内容剪裁、例子选择、语言深度都会不同。给研究生所做的演讲就和给党政领导干部讲的有很大的不同。”如果说刚才那一番话说的是,江老师的演讲讲究的是对听众的充分尊重和台上与台下的交融,那么,这几句话讲的是江老师对演讲内容框架的设计和演讲素材的调度。于是,在面对相同的主题但不同的听众对象时,他会根据实际情况对演讲内容进行针对性的调整和完善。而面对相同的听众对象,他同样会对演讲主题重新进行设计和调整。这些年来,江老师讲过合同法,也讲过公司法,还讲过证券法,又讲过物权法,但他每一次演讲的内容绝不雷同,更不简单重复。江老师给律师做过许多演讲,但他每一次演讲内容都不完全一样,甚至连例子都不相同。比如说他同样讲做人与做律师,但他给北京律师和天津律师讲的却不完全重复,给中年律师和青年律师年讲的也不完全相同,给沿海律师和西部律师讲的更不完全一致。所以,在我们律师的眼中,江老师的演讲每一次都有新意,都有新的视角,都有新的素材和资料,都有新的启发和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