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由**县**麦芽有限公司与我公司签定购销大麦合同13000吨,单价×××元/吨。
二、甲方在乙方厂内借库收购,收购的大麦质量由乙方负责把关,甲方负责监督入库,某库房、某货位或签定的购销合同数量收齐后,由甲方锁库,并由两人24小时监管库房、货位,必要时可安装监控设备,以便有利于进一步监管。同时,乙方积极配合甲方检查粮情,防止大麦霉变等问题的发生。收购、储存中所形成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三、(1)大麦收购价暂定为×××元/吨,在贷款批复前,如市场价格变化,由甲、乙双方确定收购价,但贷款批复后,高于收购价的价差由乙方承担。
(2)收购开始后,根据收购进度按时如实向贵行申报码单,不得虚报或漏报收购数量,并且,确保此笔贷款按期双解零。
(3)乙方从收购开始承担甲方每日支付收购大麦资金额的农发行同期利息,批量批计,直至该批大麦足额收齐并销售完毕,货款完全回拢后为止。
(4)甲、乙双方签定合同后,乙方给甲方交收购总金额×××的风险保证金,存入农发行指定的风险保证金专户,存入具体时间必须在发行审贷会之前(由农发行确定),乙方按规定存入的保证金不享受农发行同期存款利息。
(5)乙方给甲方支付每公斤××0×××元手续费。乙方需加工大麦时,必须做到先款后货,按提货时间支付货款和发行同期贷款利息,批量批付,至大麦销售完止。该批大麦必须在次年6月30日前提完,并履行完财务手续,过期未提完,视为违约,甲方可向第三方处理剩余货物,并且,乙方支付总货款×××的违约金给甲方作为赔偿。
四、收购数量及交货地点:数量以甲方实际收购数量为准。交货地点在甲方借乙方厂内收购的仓、库、场存货点交货。
五、结算数量:以甲、乙双方确定的入库数量为甲方与乙方结算货款的总数量,如发生缺少、霉变、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六、结算方式:甲、乙双方签定合同后,乙方交总金额×××的保证金,存入发行指定风险保证金专户。乙方加工大麦时,必须按先款后货、钱货两清的原则,交批量款、提批量货。风险保证金在大麦无损失等问题的前提下,可作最后一批等额数量大麦的结算资金。大麦按批款批量方式销售,甲方给乙方提供批款批量等额发票,至该批大麦销售完止。
七、有效期限:**年7月6日至**年6月30日止。
*******有限责任公司
**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