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会、小学: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关系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发展的稳定。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确保道路交通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强化“保一方平安”的责任意识,促进全乡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特下达责任书:
一、坚决贯彻执行省、市政府和相关部门有关道路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有关文件会议的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采取有效措施,明确责任,认真落实交通安全责任,促进工作落实。
二、成立道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村、单位行政负责人是交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道路安全生产负全面的组织领导管理责任,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建立落实包组联系制度以及安全工作制度,要与本辖区的车主、驾驶员、农机人员、维修人员签订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书,强化措施、加强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三、强化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以创建“安全村、安全校”活动为契机,坚持每月开展一次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道路安全常识和业务技能、农机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学习活动,及时传达市、乡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增强驾车人员的安全行车意识和责任感,全面提高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做到警钟长鸣。
四、加强道路路面监控管理。实行分块负责,按区域负责包干、加强源头管理,消除安全隐患。严禁机动车辆超载、人货混装、超速行驶、违章载人等违章行为,严厉打击酒后驾车、无证驾车、无牌车、报废车、未年检车辆上路行驶,督促车主加强车辆技术保养与维修,按时参加年检,保持车辆技术性能良好。加强对辖区内公路的养护、整治和监管,以保证公路畅通,确保车辆和行人安全。
五、强化重要时段路段的安全监管工作。对节假日、逢场、庙会、周末学生返校回家、春运等人群车辆密集的高峰期,各村和有关单位要有领导带队上路巡查,进行安全监管,对车辆超坐的人员要做好分流。坚决纠正和查处各种车辆违章行为,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六、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对在本区域内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要立即向政府报告情况,村主干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指挥、迅速施救、控制事态,保护现场,协助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对在本区域内发生交通事故,不按规定程序和时间报告,或隐瞒不报、谎报、迟报的,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本责任书自签订日生效,不因人事的变动而改变。
责任单位: (盖章)
乡政府责任人: (盖章)
村委会、单位责任人: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