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根据教育厅关于《中小学安全工作的暂行规定》精神,特制定班级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一、班主任要牢固树立学生安全重于泰山的意识,把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安全管理落在实处。
二、班主任要对学生进行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防意外事故的宣传教育,使学生增强安全意识和临危防范自救的能力。
三、学生在校期间,班主任要确保学生安全。如在课堂上发生不安全事故,班主任要协助上课老师进行处理,如在课间发生,班主任应及时处理。
四、上午放学后,班主任组织整-队和学生一同离校;下午放学5点半后,学生一律离校,班主任督促检查。
五、如班级要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必须提出安全措施,经校长同意方可进行。
六、各班要做到"人离电断,人去灯灭,关好门窗"。
七、班主任应经常与家长取得联系,配合家庭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
八、各班级出现不安全事故,要做到不隐瞒,不推拖责任,及时向学校汇报,以便妥善处理。
九、对不尽职责,出现问题,学校将酌情处理;对责任心强,班级无不安全事例、积极维护学校安全工作的班主任及班级,学校将进行表彰奖励。
班主任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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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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