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住宿教职工安全责任书
为了加强教工宿舍及食品加工间的管理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到防火、防盗、预防煤气中毒,确保师生财产和生命安全,特与住宿教职工签订本责任书。因违反本责任书的规定而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
1.自觉遵守消防法规及学校各项安全制度。
2.正确使用液化气,液化气钢瓶必须经过检验并处于有效期内,正确安装燃气灶具,定期检查煤气灶是否漏气,定期检查、更换降压阀燃气管等,不使用时要关闭液化气钢瓶的阀门。
3.使用液化气、明火时要做到开窗通风,防止煤气中毒。
4.不准改装、拆改各种电器设备、电源线路、开关。使用电器不得超过相应负荷,因超负荷用电造成公用电器损坏要承担赔偿责任。
5.做到人走关灯,用完电器后拔掉电源插头,双休、节假日断闸。
6.夜间睡觉关好门窗,人走要锁好门窗,防止被盗案件发生。
7.宿舍及过道、食品加工间内外要定期打扫,煤气灶台各人保持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有序。
8.发现安全隐患果断处理,及时报告。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教职工各执一份,本责任书长期有效。
学校(盖章) 住宿教职工:
XX.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