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县政府办《关于切实加强中小学生安全管理,预防溺水事故的通知》精神,充分发挥村校共建,紧密联系,切实履行好对中小学的教育和监管职责,共同把孩子的安全教育落实到每一个细节中,特与 签订防溺水目标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1、成立组织。各行政村(社区)要成立以书记为组长、其他村干及部分村民组长为成员的防溺水工作领导组。
2、明确职责。各行政村(社区)要把学生防溺水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一把手负总责,所有村干分工包干,包村民组,包河、塘、坝、堰、渠,包宣传教育,特别是教育学生的监护人要管好自己的孩子,远离水源,在没有家长的带领下切不可下水游泳。各村(社区)应与村民组及有关责任人签定安全责任书,明确防学生溺水工作的各自职责,要进一步落实安全工作包保责任制。
3、广泛宣传。各村(社区)要召开村民组长、党员、村民代表及学生监护人大会,宣传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重要性,利用广播室、宣传栏、固定标语等宣传预防学生溺水工作。
4、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动员或聘请组织社会人员对池塘、水坑、水库等易发溺水事故地段进行看护、防范。组织巡逻队在学生中午放学后至下午上学前及下午放学后等重要时段进行巡逻。
二、考核奖惩
本责任书所规定的责任目标,各村(社区)都要按照责任任务认真履行,防溺水安全工作将作为镇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发生安全事故有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将追究其相关责任。
此责任书一式两份,签字后生效。
镇政府负责人:
村(社区)负责人: